2024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5篇)

2024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5篇)

2024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5篇)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河道概况

  河位于河主河道西侧xx街道xx村境内,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道。河全长900m,现状河宽4.00~40.4m,涉及桥梁4座。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河道规划河床中心底高程为0.0m,河床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xx村常住人口2930人,外来人口7600人。由于河道两侧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塞、淤积、黑臭及垃圾现象较为严重。

  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农贸市场及工业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导致污水直排河道,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水质发黑发臭的主要原因。

  二是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由于西侧为工业区,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垃圾的入河量现象。

  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瓯海区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两侧高程约2.5~4.5m。城防规划中,河道河床规划底高程为0.0m,相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0.6m,最大约1.3m,河道淤积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场调查,河道内约有6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原因之一。

  四是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到违章建筑面积为m。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整治规划、“双清”行动和“四边三化”专项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20xx年底力争消除我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清理本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

  2.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xx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

  3.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整治措施

  本河道整治措施结合河道“双清”和“四边三化”工作,按照“拆、理、清、建、治、管”六字有效开展,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现状及原因,根据“一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河道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如废弃的水泥船、龙舟、网箱、违法建筑等。

  (二)全面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河水流通,致使局部河道河水发黑发臭的违章建筑;二拆违法建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

  (三)全面开展河道污泥的清理行动。对于本河道内污泥深厚、致使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要全面实施清淤疏浚工作。

  (四)全面推进沿河片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态河道建设。一是要加快片污水管网建设,尽早杜绝污水直接入河;二是开展生态驳坎及绿化建设,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

  五、整治工作计划

  1.垃圾清理:20xx.4.16~20xx.4.30

  2.河岸违章拆除:20xx.5.1~20xx.5.31

  3.清淤疏浚:20xx.7.1~20xx.10.20

  4.截污纳管工程:20xx.4~20xx.10.30

  5.生态修复(河道驳坎150m及绿化200m):20xx.5.1~20xx.7.30

  六、整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南白象街道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办、农办、塘河办为成员单位。街道主任负总责,分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具体工作。

  (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居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村二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负总责。

  (三)强化督查,挂牌督办。建立逐级约谈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村居,由街道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根据区政府实施方案,对于市区级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60%;街道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90%的规定,我街道将积极与功能区做好对接筹集整治专项资金,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确保整治资金的到2位。

  (五)部门联动,加强执法。街道将定期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城管执法、塘河管委会、农林渔业、工商等各部门及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将加大对垃圾河、黑臭河及沿岸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公众举报的垃圾河、黑臭河以及各类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积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公众监督队伍,积极鼓励社区村居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

  七、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道协管员、村居“义务护河队”的作用,落实河道保洁分片负责制,明确河段保洁责任人,并加大保洁工作的奖惩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奖惩机制,把保洁工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发挥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河道保洁常态化管理到位。二是建立河面河岸保洁联动机制,形成河面、河岸统一管理的局面,杜绝河面河岸垃圾养护人员互相推诿的行为。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

  (二)违章占河管理。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占河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二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措施,举报的违法占河现象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违法占河的执法力度,加大违章占河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占河行为。

  (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二积极配合市排水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移交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已建排水管网发挥效益。

  (四)河岸绿化养护管理。建立和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制度,按照村居、社区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及时做好后期养护工作。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规范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5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省餐饮业餐饮具消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和《食饮具消毒标准》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三)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监管治理。《食依据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对购入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在大中型餐饮单位积极推广使用蒸汽消毒柜、洗碗机或远红外消毒等热力消毒方法;小型餐饮单位以药物消毒为主的,应创造条件,逐步向热力消毒过渡,保证消毒效果;没有消毒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必须使用一次性集中式消毒餐饮具。采取药物消毒餐饮单位,应按照就餐场所面积和申报最大供餐人数,核算该单位每日使用的餐饮具数量,重点检查消毒流于形式或消毒液使用量不足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在7月25日至27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x年xx月xx日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确保我村今冬明春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省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区、镇政府的安排部署及镇政府深府发【20xx】67号要求,决定从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间,在全村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黔安一号?行动为切入点,以着力解决我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问题为重点,以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周密部署、强化设施,确保实现消防火灾四项控制指数为零,全力实现‘无大火之灾,无群人之亡,无千万之灾’的‘无消’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冬明春防火工作和‘黔安一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深溪黔安一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村安办负责全村‘黔安一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坪桥村,办公室由甘功友担任。各组和企业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信息沟通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整治的重点是:以打开生命通道、打造畅通工程为重点,继续整治单位(场所)和农村50户以上村寨存在的火灾隐患;普骗检查一次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错时’检查力度,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开展隐患整治交叉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复查验收。

  (一)网吧、游戏机室、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

  场所;

  (三)10户以上和坪桥街道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四、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查单位消防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分区设?情况;单位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单位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等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

  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设?情况;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场所设?位?情况,街道以及各村民组在10户以上的村寨在宣传、教育好管理上的情况;?老弱病残酒?五类人员监护以及有无违反规定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使用、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用电用火不规范等情况。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

  各村民组,各企业要及时完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整治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做到全面部署,层层动员,努力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村民组和企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本行业、本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村民组要对10户以上的村寨和坪桥街道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或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采取?三停?(即停工、停业、停电)等强制

  措施,单位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职责导致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民组和企业于4月20日前将第二、三阶段性工作小结书面报村委会,村于4月25日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排查数据综合分析,准确掌握我村消防状况,深层次分析火灾隐患的原因和制约隐患整治难点,提出加强我村消防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员工养成良好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强化员工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公司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突出员工上下班途中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治理,有效杜绝一般及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工作目标

  (一)公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100%。

  (二)员工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率达100%。

  (三)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100%。

  (四)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五)深化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员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形成“责任落实、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以人为本”的局面,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安全领导小组。

  四、具体措施

  (一)、对公司现有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数量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查看驾驶摩托车员工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年检、是否脱保;对员工是否驾驶带病车上车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二)、每月必须安排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报一个月以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三)、每月安排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得少于两次,向员工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员工给合自身实际谈体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安保部组织对教育效果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利用横幅、挂图、局域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刊登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及相关信息。

  (五)、邀请片区交警到公司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员工分批次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选择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问卷答题活动,检查员工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做到让员工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六)、制作发放一批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做到人手一份。进一步加深公司员工对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

  (七)要求公司员工驾驶摩托车、电瓶车必须正确配戴合格的安全头盔方可上路行驶,如发现不配戴头盔将不允许其车停住入住宅区内。

  (八)定期、不定期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厂通报,并对违法、违规员工进行处罚、通报批评、罚款。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稳定为主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以强化常规管理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为师生创建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任务

  此次在我校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主要是排查整改我校在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制度不落实、不注重细节管理等问题,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和措施到位,更加注重细节管理,全面提升学校防范、遏制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效降低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和人数,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安全事故。

  五、治理内容: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2.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特别要把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校园围墙、校园周边环境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全面消除学校危房。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法制教育,提周学生自救能力。

  6.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大型师生集会等活动的,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9.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六、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X月30日到X月10日结束,按照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总结四个阶段来安排部署。

  (一)安排部署阶段(X月26日至27日)o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具体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X月28日至29日)o各班结合学校的安排对照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上报。

  (三)集中整治阶段(X月30日)。根据排查出来的隐患列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检查总结阶段(X月9日至10日)。根据排查出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认真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杜绝走过场和流于形式,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到人,落实到岗,绝不能留有死角,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际效果。

  (二)认真排查、强化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对存在的隐患要紧盯不放,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直到彻底解决、严禁因隐患整治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注重结合,整体推进。根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我校把“安全生产”作为下半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把“安全生产”与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部署、整体推进,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措施,严肃纪律。校领导深入各班指导和督促扎实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开展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学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6

  镇上站在建设生态岐山、打造文化旅游名镇、展示对外开放新形象的高度,把岐周、岐蔡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升级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镇长专门负责,专抓专管,组建了办公室,狠抓日常管理和督查,沿线各村也相应地成立了机构,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村主任具体组织实施。镇上主要领导坚持深入现场一线,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带领镇村干部、群众齐动手,真正形成了领导主抓落实,干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劳动的新局面。

  为了使此项工作取得实效,镇上召开了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召开了机关干部会,对机关干部上路整治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又召开了沿线12个村书记、主任会,对各自的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各村召开了村组干部群众大会,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这次活动人人皆知,家家明白,个个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工作之中,拉开了此项活动的序幕,并掀起高潮,在2月11日活动开始第一天,全线参与劳动的干部群众达500多人。

  镇上针对路线长、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实际,制订了《工作方案》,印发了《任务分解表》,对沿线粪土堆、垃圾堆、柴草堆、建筑材料堆,乱搭乱建、乱放乱摆、乱贴乱画、占道经营清理,临路街道墙面粉刷,文化墙、垃圾屋建设及补植绿化等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到各包村领导、机关干部和沿线村组,从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包抓领导干部、责任人等方面进行明确分工,并积极推行定时间、定目标、定专人、定责任、定奖惩、包任务、包协调、包进度、包管理、包落实的“五定五包”责任制,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使人人有担子,个个有压力。

  镇上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平时上路巡查的办法,加强督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对做得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分,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达到进度要求,确保林带清理、绿化升级、红线退建、“三堆”治理、立面改造、广告清理、氛围营造等七项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至目前,全镇对沿路全长8公里内有碍观瞻的150处“三堆、三乱”进行了清理,清运垃圾300多方,拆除违章建筑13处20多间,取缔占道经营摊点30多个,为沿线每村设置了2名卫生保洁员,并积极协调有关种植花草树木、绿化板块建设用地。下一步,镇上将对沿线村庄房舍、门店、农家乐广告牌统一规划整修,建设以周文化为特色的文化墙和高档次景观绿化带。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组织产权人自查、部门和街道(乡镇)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力争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行动”。各地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成立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为牵头单位,成员由中央统战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省级负责人名单报国务院安委会,抄送协调机制办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强支撑保障。各地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地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协调机制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

  (五)做好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各省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__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协调机制办公室,自20__年6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一、 治理方案设计依据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

  2、水质分类指标标准

  3、某景观河综合水样检测数据

  4、生态微生物学原理5、水生生态学原理

  二、 景观河道污染形成原因

  城市的景观河道水体污染主要是污染源的侵入,如天然降雨、大气中的扬尘、生活垃圾的侵入,长期积累的河底淤泥及淤泥释放的有害物质。加上水体缺少必要的循环,溶解氧过低,缺少水生动、植物生存的环境, 使水体逐渐失去自净能力,加上河道底泥长期未清,使底泥不断释放分解为N、P等营养盐,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水体逐渐变绿,藻类疯长,最终导致“水华”现象,产生异味,容易发黑发臭。

  三、目前治理水污染的主要技术方法

  1、物化方法物化方法主要是利用物理、化学原理对污染水体不断进行电解、絮凝、催化氧化、过滤等方法,硝化、降解、分解吸收污染水体中的有害物质。此种方法在处理污染水体效果明显,但是投资费用较大,运行成本较高,不适应治理大型水体。

  2、生态湿地修复法生态湿地具有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的功能,使污染水体流过生态湿地逐步降解污染物,提高水质标准。但是生态湿地要求面积大,净化效率低。目前,在上海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区不具备建造大型生态湿地的条件,而且对于重污染水源无法治理,甚至会使生态湿地遭受破坏,植物死亡产生腐蚀质,释放到水体中,造成更严重的环境污染。

  3、配水、调水方法配水、调水对某一城市、区域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方法,见效快,成本底,但是配水、调水不是真正解决污染水体的方法,只是将污染水体从某一区域转移到另一区域,是上游向下游的转移。如果大家都采用此方法,可以说是污染水体的循环,是一种“恶性循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由于水源的关系,这种方法不一定适应“断头浜”的治理。

  4、生物―生态水体修复技术生物―生态水体修复技术主要是利用天然存在的微生物,在人为的干涉下,在一定的生存环境条件下,经过原位培育,增加微生物活性能力,通过微生物生命活动,将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逐步恢复水生生态系统,目标是恢复水体的自净功能。生物―生态水体修复技术治理污染水体方法很多,如建造人工湿地、生物氧化塘、生物滤床、生物激活剂等,但其核心内容就是利用载体将有益微生物培育成优势群落,激活其活性能力。由于水体污染成因不同,有害物质的成份也多样性,在治理污染水体的技术上采用单一的技术是很难治理污染的水体,必须有针对性的、采用综合性的技术。在实践中将物化(人工增氧)和微生物栽培技术相结合,整治景观河道是比较理想的方法。这在国内外已有很多案例。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排查辖区建设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分账管理制、银行代发制度等根治欠薪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全面排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望月湖街道农民工欠薪问题排查和处置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望月湖街道农民工欠薪问题排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公共安全办、城市管理办、望月湖派出所、司法所、煌逭蛏缜、荣华社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办公室主任由吴尉同志担任。

  四、工作措施

  1.宣传到位。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行社会宣传,送宣传资料进工地,增强企业责任感和守法意识,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

  2.排查到位。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排查用人单位非法用工、扣押证件、收取抵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问题;检查用人单位维权信息公示情况、签订劳动合同和实名制工资发放、分账管理的情况;摸排因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因建筑施工企业管理问题造成的欠薪案件。

  3.部署到位。

  (1)由彭跃武同志牵头,葛昊同志协助,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城市管理办为主,各部门和社区配合相关工作,组织欠薪问题的排查;畅通农民工欠薪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受理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热线:),详细记录欠薪基本情况;及时对接各部门在工地内部解决欠薪问题;内部无法解决时,联系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进行纠正和处理;

  (2)由葛昊同志牵头,陈小国、吴尉同志负责,以城市管理办为主,各部门和社区配合相关工作。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约谈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用人单位,责其尽快查实欠薪实际情况后报告街道农民工欠薪问题排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限期用人单位内部解决欠薪问题,避免矛盾爆发;

  (3)由虢旭同志牵头,汪丕洪同志负责,司法所配合相关工作。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实现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全覆盖;及时了解农民工欠薪问题动态,劝导合法维权,避免非法上访;对接望月湖派出所,对可能出现的非法手段讨薪、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极端事件进行沟通,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完善各部门快速联动处置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强担当。把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当成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不留死角;

  2.保证力度。加强部门协调抓作风,各部门及社区要紧密配合,不推诿、不迟缓,统一行动,责任到部门、责任到社区,责任到人。各责任领导根据进展情况定期召开碰头会、调度会,跟踪问效,督促进度;

  3.确保实效。不走形式、不打折扣、务求实效,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实现专项整改目标。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做到投诉有记录,违规有处理,处理有结果,结果有反馈;

  4.考核兑现。此项工作中,如有履责不到位、排查有遗漏、整改不到位等现象,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扣分处理。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一、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近几年来街道环境卫生整治提升的实践经验,按照“全域提升”的工作模式,“保亮点抓难点、保特点抓重点”的工作思路,遵循严管重罚、有责必究的基本原则,力争在一个月时间内整治一批久治不愈的重难点问题,巩固一批行之有效、立竿见影的机制成果,力求村容村貌、社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确保街道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长效化、常态化、精细化。

  二、工作内容

  村(居)环境卫生,主要抓好六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

  1.整治提升道路沿线环境。进一步加强出入村庄主次干道的保洁工作,做到视野内无积存垃圾、无摊棚围栏,沿线边沟无废弃物、无白色垃圾。做好道路沿线绿化修剪工作,努力把村庄出入口打造成景观通道。

  2.整治提升房前屋后环境。重点治理乱倒乱扔、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组织力量清运陈年垃圾,全面清理房前屋后草堆、柴堆、石堆,全面清除窨沟、水沟边渠沉积物、倾倒物、腐臭物,全面清扫背街里弄和绿化带卫生死角。对清理出来的房前屋后空地,及时进行绿化、硬化、亮化。各村(居)要建立建筑剩余物堆放收购调剂中心,全面收购房前屋后堆放的砖头、砂石、预制板等剩余建筑物资。

  3.整治提升田园周边环境。按照美丽整洁田园创建要求,全面清理田间地头破布围栏、白色垃圾,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问题,彻底清理露天粪缸、旱厕。有条件的村(居)可结合村情村貌,搭建耐用、美观的篱笆。

  4.整治提升公共厕所环境。按照农村公厕“三有四无”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专人专管,全面清理公厕内外环境,及时修复损坏或缺失的设施设备,清运满溢的化粪池,清洁污垢、尿渍,做到蹲台无积粪、墙壁无污物、周边无杂物。同时,适当延长巡回保洁时间,确保公厕环境干净整洁。

  5.整治提升辖区河道环境。按照“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全面彻底清理河道沉船、地笼、漂浮物、水葫芦等突出问题,杜绝家禽散养、倾倒垃圾等不良现象。

  6.整治提升三线杂乱问题。按照“三线序化”的有关要求,排查整治倾斜、断裂、杂乱、废弃的线杆,对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空中蜘蛛网”现象进行重点清理,及时更换陈旧、锈蚀、坏损的电力、通信设施(电箱、表箱等)。

  社区环境卫生,主要抓好五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

  1.整治提升小区楼道环境。重点整治楼道杂物乱堆、电瓶车乱停乱放,广告乱贴乱写乱画现象,全面彻底清理电线私拉乱接、电瓶车违规充电等不安全行为,有效杜绝消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2.整治提升车库管理问题。重点整治小区一楼车库住人、生产经营、仓库堆放等不安全行为。对小区一楼车库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城管、社区、物业等部门联合进行执法,强制搬离。

  3.整治提升沿街商铺经营环境。重点整治小区外围沿街店面、商铺的环境卫生问题。本着“门前三包”的原则,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督促经营户做好自家门前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沿街店面干净整洁,无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等现象发生。

  4.整治提升小区内绿化管理。重点整治小区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死株枯株等现象,做好绿化修剪工作,加强绿化养护管理,杜绝绿化带种菜、垃圾长时间未清理,绿化带内堆积杂物,停车侵占绿化带等现象,提升绿化整体形象,努力把小区打造成景观小区。

  5.整治杜绝小区内饲养家禽、散放宠物。重点整治小区内饲养家禽、散放宠物、无绳遛放宠物等不文明行为。对小区内活禽、宠物乱跑的行为实行“发现一只,抓捕一只”的处理方式,确保小区干净整洁、居民居住放心。

  垃圾分类,主要抓好四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

  1.整治提升制度运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自检自查机制,制定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对各类垃圾的清运移交时间、数量、去向等建立相应的台账资料。

  2.整治提升宣传力度。重点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不到位村(居、社区),按照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考核要求,做好入户宣传引导工作,并在宣传栏张贴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活动信息,实时发布垃圾分类红黑榜等内容。同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居民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

  3.整治提升垃圾分类设备,规范标志标识。重点整治垃圾分类岗亭破损,宣传标牌、栏污损,垃圾桶分类标识错误,新老垃圾桶错误使用、垃圾桶不及时清洗等现象。

  4.整治提升分类收运。重点整治已分类垃圾的分类收集,严禁混装混收,收集作业时做到垃圾不落地、不遗洒、不污染环境,并做到分类到位,准确率达标,确保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满溢,岗亭、分类桶周围无暴露垃圾现象。

  三、工作步骤

  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月活动计划于3月上旬进入,至20xx年4月上旬结束,历时约35天。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7日前)。街道专题召开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会议,集中对攻坚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村(居、社区)在街道召开现场会后,采取召开两委会、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动员发动,扎实布置活动内容。

  2.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各村(居、社区)按照攻坚月活动明确的具体重点整治内容,对照全区城乡环境整治月度抽查考核评分标准,分区域和网格,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把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拉条挂账、列出整改清单,集中力量组织整改、整治,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3.督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5日前)。街道环卫线对各村(居、社区)的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对考核不合格,或整改落实不彻底的村(居、社区)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分。街道纪工委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居、社区)负责人进行约谈。

  4.总结固化阶段(20xx年4月5日前)。在考核验收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健全道路(村社)保洁机制、垃圾清运机制、绿化养护机制、河道保洁机制、庭院整洁户评比机制、检查考核机制等六项制度,切实形成环境卫生整治网格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奖罚分明的良性循环。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活动,紧抓攻坚提升的有利契机,着力破解制约环境卫生质量提高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以村(居、社区)主职干部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保攻坚活动强势推进。

  2.压实各方责任。各村(居、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订攻坚活动计划,两委班子成员要按照划分的区块,列出时间表、整合工作力量,集中精力、通力配合,做到攻坚活动任务日日有落实、周周有成效,确保环境卫生有质的提升。

  3.注重齐抓合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活动,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实事工程。各村(居、社区)要充分调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主题党日”和“庭院整洁户”创建等载体,努力营造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致、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孩子同行,家园联手筑起孩子交通安全的长城,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水城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年级组长、综治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园师生、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幼儿园相关规定,进出校园、接送秩序良好,确保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使大家平安出行每一天。

  三、活动重点

  1.周边环境整治、家长接送交通秩序。

  2.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3.交通安全教育。

  4.整治离园秩序。

  5.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6.对路途较远幼儿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教育家长不搭乘三轮摩托车。

  四、整治措施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校讯通、悬挂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开好班主任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班主任上好主题班会,全体老师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日常教学工作和生活中。

  3.发放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我园上下学时间,劝导家长不要过早接送孩子;讲清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课制度,保证每周的安全教育课时,并要求班主任教师和任课教师协同做好交通安全教育,使之深入到幼儿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

  (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2.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各班级要坚持利用晨谈对幼儿进行教育,平时对安全意识淡薄的幼儿个别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水平。

  3.聘请家长(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

  4.幼儿上学、放学的重要路口,综治成员每天按时指挥,疏导交通,确保幼儿的交通安全。

  5.每班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要求孩子拉着大人手进出校门,确保出行安全。

  6.综治小组成员每天整顿离园秩序,家长牵着幼儿手离开教室,不在幼儿园内逗留,玩耍。

  7.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外来车辆须经同意方可进园;教职工车辆上、放学时间进出校园减速,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推车步行;其它时段离园一律推出校门,保证师生安全。

  8.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坚持做到向上级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审批后制定好详细、操作性墙的应急预案,从严审批客运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

  通过富有成效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使每位幼儿、家长进一步树立起从我做起,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做贡献的意识,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人人维护交通秩序的氛围,使遵守交通法规成为广大家长、幼儿的自觉行为。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今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13

  (一)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指导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内容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14

  一、总体目标

  深化推进“城乡清爽行动”,全面清理邱隘镇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卫生死角,提升常态化保洁水平。尤其以行政村为重点,全面清理四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普通工业垃圾、农业生产垃圾),力争通过2个月的集中力量整治攻坚,在20xx年1月中旬之前,完成区定任务,促使邱隘镇环境卫生面貌再上新台阶。

  二、具体要求

  结合以往“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各行政村(社区)严格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办公室和区文明办要求,执行“四无一机制”标准,即:

  1、路面无垃圾:农村进村及村内道路和两侧无明显垃圾,无乱堆放现象。

  2、河面无漂浮物:河面(包括溪流等水体)无明显漂浮物,河道两侧无成堆垃圾和杂物。

  3、田间无废弃物:农田、山地周边无明显垃圾及废弃物。

  4、庭院无乱堆放:村民房屋周边无垃圾堆放,庭院无杂物乱堆积。

  5、建立保洁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保洁队伍、落实保洁责任、落实保障资金、落实监督检查、落实考核奖罚。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11月中旬)

  1、制定下发《邱隘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

  2、召开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动员会暨“城乡清爽行动”推进会。

  (二)集中整治(11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中旬)

  各责任单位紧紧围绕“城乡清爽行动”和农村“四无一机制”的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活动,重点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普通工业垃圾、农业生产垃圾。镇宣传部门和城市管理办公室同期开展督查、曝光工作。

  (三)迎接验收(20xx年1月份中旬)

  根据区文件通知,20xx年1月中下旬市里将组织集中验收,随机抽查我区20个行政村,验收内容主要为“四无一机制”,20个村全部通过为合格,若有任意一个村不合格,视为全区不合格,并扣除市补助经费300万元。望各行政村高度重视。

  各责任单位在按照标准要求开展突击清理工作的同时,应坚持突击清理效果常态化,日常保洁管理正常化,随时接受镇里、区里的监督检查,顺利通过市里组织的集中验收。

  四、各部门工作内容与职责

  1、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与协调等工作,确保落实保障资金。

  2、镇宣传部门:负责环境卫生检查、曝光、监督工作。

  3、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巡查、考核,做好本次行动方案编制及具体落实。

  4、各行政村: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对辖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重点做好卫生死角清理、“田间无废弃物”和“庭院无乱堆放”集中整治。

  5、世诺公司:对铁路以北镇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保洁。

  6、奔腾园林:对铁路以南镇区(除回龙村)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保洁。

  7、城洁宝:对辖区内的“三乱”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8、鄞州园林:对辖区内方庄公园、邱隘公园、块状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穴等绿地垃圾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9、各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谢登峰同志任组长,宣传委员周飞波同志、党委委员李静同志、副镇长(农业)上官福足同志任副组长。规划所、国土所、综管队、城管队、交警队、工商所、路政队、运管站、供电所、自来水厂、水管站、市农场、市农科院、各行政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由镇党委委员李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重点抓好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各行政村(社区)要根据实际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2、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环卫工作经费保障,配强保洁力量。将“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小城镇建设及各类创建活动与集中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整合项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一把扫帚扫城乡”环卫保洁机制,推动农村环卫管理规范化、保洁常态化。加强环卫设施建设,优化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广农村垃圾“桶装、直运、压缩”模式,全面拆除敞开式垃圾房,加强对各环节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把环境卫生保洁纳入村规民约,增强农民群众的环境自律意识。

  4、强化宣传监督。镇宣传部门要继续对城乡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并做好后期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要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以及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你我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建筑市场秩序,有效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含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欠薪防治和处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制度

  1.政府投资项目,由区城管、农村、交通、水务、教育、卫生、项目办、投团、基础公司、水投集团等部门负责监管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并承担相应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2.社会投资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3.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对该组织或者个人招用的农民工,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支付农民工工资。

  4.分包企业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二)规范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制度

  1.对依法办理施工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立实名制用工名册和施工现场用工监控,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

  2.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

  3.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公开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工资支付、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三)推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

  1.推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分解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数额,将应付上月不低于20%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3.对建设单位不按月、按比例支付人工费到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总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不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区住建局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分别给予上限处罚。

  (四)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征缴机制

  1.按《哈尔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降低缴存比例、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符合启动工资保障金条件的,要及时启动保障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发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事前预防、事中保障的作用。

  2.对新开工建设项目由区审批局把关,建设单位到区住建局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手续,并按相应比例缴纳保障金后,区审批局方可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开工建设项目,由区住建局对企业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逾期不缴的,由区执法局下达《停工通知单》。

  3.建设单位需到区住建局办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明后,工程项目方可开工建设;办理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五)建立健全欠薪案件及时化解机制

  1.区住建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处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的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欠薪问题。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区住建局要及时约谈欠薪项目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责任人,责令欠薪责任主体及时化解;对欠薪金额争议较大的案件,可以委托第三方审计的,要及时委托第三方审计,并按审计结果督办欠薪责任主体处理欠薪;对欠薪争议双方不认可第三方审计的,引导双方按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理;对没有任何欠薪依据的无理上访案件,引导其按诉讼程序处理后,仍到区政府无理取闹的,由公安部门予以训诫。

  2.区住建、民社(仲裁)、信访、执法、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要针对欠薪案件高发时段和建设领域欠薪案件特点,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集中整治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建筑用工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区住建局依法及时移送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快速立案,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冻结涉案财物,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转移财产等行为。

  3.发生重大群体突发讨薪事件时,要确保发现、报告、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工提出的合理合法诉求,有效稳定农民工情绪。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借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予以治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集体事件,公安机关要根据事态发展,依法采取驱散、带离及拘留等强制措施予以妥善处置。

  4.对用工单位资金链断裂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责任人逃匿的,经区住建局认定报区政府批准后,要及时启用政府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区法院或房产部门应配合区住建局对用工单位和责任人的房产等资产进行保全,公安机关应及时侦办涉嫌犯罪的逃逸责任人,以确保垫付的政府应急资金及时收回。

  (六)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机制

  1.为有效从源头遏制欠薪行为,区住建局会同区审批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要综合采取质量安全监管、施工许可监管、信用评价管理、资质资格监管、行政执法监察、竣工验收备案等手段,积极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分包、转包企业和发生欠薪行为拒不整改的企业,要给予终止合同履行、停工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等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和企业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和承揽。

  2.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各类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并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规范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健全建筑市场用工监察机构,规范机构设置,要根据监管职责和辖区内用工单位数量、用工规模、案件数量等,兼顾辖区内面积、交通和通讯条件等情况,合理确定建筑市场用工监察机构编制,并在办公场所、工作经费、执法车辆等方面予以保障。要加快建筑市场用工保障监察装备现代化建设,配齐办公办案所需设备,不断提高建筑市场用工监察执法效能。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齐抓共管,共同治理好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建立区长为组长,分管住建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民社局(劳动仲裁)、城管和执法局、住建局、信访局、公安分局、法院、应急局、司法局、总工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卫健局、项目办、基础公司、投资集团、水投集团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唐红斌担任。办公室负责对欠薪案件投诉举报情况进行综合协调,研究解决各类欠薪问题,制定相关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农民工欠薪案件。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区民社局负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总协调、检查、督办及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依法及时快速处理符合法定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农民工劳动仲裁案件。

  2.区信访局负责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协调指挥,登记、交办并协调相关单位参与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3.区住建局牵头协调处理全区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收取、启动、返还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对劳动用工备案、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

  4.区城管和执法局牵头协调处理涉及无合法审批手续的私建、滥建工程欠薪案件,以及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等源头性欠薪案件,并负责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对不按照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不落实建设资金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给予停工等行政处罚。

  5.区公安分局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性事件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加强与区住建局配合,协助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拖欠工资涉嫌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在处理恶意欠薪案件中提前会商,及时立案,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6.区法院负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拒绝履行区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做出的有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裁决,并予以强制执行。

  7.区应急局负责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农民工能够借助讨薪扰乱治安的建筑工地、以及相应塔吊等设备,依法予以取缔。

  8.区司法局负责配合协调指导相关调节委员会做好人民调节工作,并对符合条件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9.区总工会负责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10.区城管、农村、交通、水务、教育、卫生、项目办、投资集团、基础公司、水投集团等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区民社局、住建局、信访局、城管和执法局、应急局、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劳动仲裁等职能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领域欠薪防治工作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

  各部门要按照松北区建设领域欠薪防治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的要求,落实责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切实做好我区建设领域欠薪防治协调处理工作。

  (三)立足长效,防治结合

  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事件要明确责任主体,跟踪督办。在检查建筑工地、处理欠薪案件的过程中,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农民工的依法维权能力。

  (四)集中办公,综合协调

  区住建局、民社局(劳动监察、仲裁)、信访局、城管和执法局、公安分局、法院各派1名工作人员,司法局代为聘请法律顾问指派律师。集中1个办公场所(暂定科技一街85号)联合办公,挂牌受理各类欠薪投诉,及时约谈建设和施工单位责任人,处理存在的争议问题,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取缔缠访闹访事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对不属于区住建局职权范围内的纠纷,引导农民工按仲裁或诉讼程序依法维权。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16

  一、活动主题: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背景:

  为唤起人们关注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大量生命这一事实,我国把每年的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希望有更多的市民来关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驾车的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把宝贵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尊重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

  三、活动目的:

  红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虽然我们正处在美丽的大学校园,但身边也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不只是交通安全,还有寝室、教室等安全隐患。借此机会向同学们宣传并调查校园内的安全隐患,更多的是让同学们真正能反思自己平时的习惯中存在哪些安全隐患,不仅让同学们了解到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也方便学校保卫工作的开展。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7――12月2日

  五、活动地点:

  图书馆门前

  六、宣传策略:

  1、宣传部出三块宣传板,一块展出我们学校及周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块写同学们不太注意但很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最后一块宣传全国交通安全日

  2、在东一门拉横幅,标语要鲜明

  3、将本活动相关信息发布到建筑系官方网站和微博上

  七、前期准备:

  1、提前找建筑系学生会借两块宣传板

  2、外联部负责拉赞助

  3、准备200张便签纸

  4、印制一条横幅

  5、依照青协成员的无课表,排出摆点值班表

  6、与学校保卫处商量好活动具体细则

  7、找学校保卫处提供我们学校及周边发生的交通事故资料(包含照片)

  八、活动流程:

  1、十一月二十七日在东一门把横幅拉起来,并把之前准备好的宣传板放在保卫处值班门口

  2、由以前招募志愿者人员联系建筑系各班班长及团支书,必须到场写自己认为学校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在班上进行宣传,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此活动中来

  2、按照值班表安排人员在保卫处值班旁摆点,并邀请路过的同学写自己认为我们学校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3、摆点时间为期三天,我们会请保卫人员在摆点处为本活动进行宣传

  4、通过同学们写的学校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保卫处针对此开展一系列的安全隐患扫除活动

  九、后期活动:

  1、建筑系青协会协助保卫处针对那些安全问题进行逐个解决

  2、建立一个武生院校园安全论坛,如果以后同学们在校园内发现哪些安全问题,及时在论坛反映,学校保卫处好及时做出解决

  3、保卫处可针对此活动进行一个专题讲座

  4、此活动结束后会根据青协成员上学期和这学期的表现开一次表彰大会

  十、注意事项:

  1、如遇恶劣天气情况,摆点时间会相应做出更改

  2、在活动中,且不可与保卫处人员发生争执

  3、根据天气情况,对宣传板要妥善保管

  4、不可凭空捏造学校及周边的交通事故

  5、要妥善保管好保卫处提供的资料

  十一、参与对象:

  建筑系青协全体成员、保卫处工作人员

  十二、组织单位:

  建筑系青协、保卫处

  策划人:建筑系青协全体成员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17

  一、编写本方案的目的:

  为了有效的防止山洪、洪水给加油站造成危害和损失

  确保加油站安全运行,特制定木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加油站防汛应急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计量员:

  现场安全员:

  现场人员:

  王侨保。

  三、应急物资:

  防汛物资:防汛草袋(编制袋)、沙袋、铁锹、绳索、塑料布、沙土。

  急救物资:急救箱及药品、绷带。

  四、应急救援措施:

  1.加油站人员落实各类救灾物资的配备及到位完好情况。

  2.加油站防汛应急方案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密切关注灾害信息。

  3.安全员负责检查油罐密封情况,检查油站电气设施、检查排水设施是否畅通。

  4.加油站现场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油罐上浮(如注水、压沙包)等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渗入油罐,副组长负责联系好消防车或抽水泵,随时做好抽水抢险,整理并转移重要设备和资料。

  5.洪水来时,安全员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营业。

  6.洪水过大时,加油站全体人员撤离加油站。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18

  一、要求及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部署,落实公司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岗位安全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反事故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

  安全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己检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1、公司冷库库安全管理状况。

  2、制冷机房、生产车间、冷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部门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自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9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9月1日―9月7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帐。

  2、整改阶段(9月8―9月15日)对照台帐落实整改,能够立即整改解决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改。

  3、整改及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0日)主要工作:对自查和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登记建档,及时安排整改,保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公司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液氨泄漏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己保护能力。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19

  一、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内,围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策略,按照规划精神,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到6月底,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全市环境卫生要得到显著改善,具体要达到三大目标:

  一是保洁范围全面覆盖,

  二是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三、整治内容

  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整治镇村“脏、乱、差”和“六乱”状况,消除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装备全面到位;加强道路保洁,落实“门前三包”,保证水道畅通,做好除“四害”、防病工作,具体内容有:

  (一)整治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

  实现保洁全覆盖,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村(居)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环卫专项经费,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村(社区)政绩,作为各级领导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标准,并占一定的比例分值。二是坚持属地负责制,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三是签订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环卫主管部门与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辖区各单位、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搞好考评,及时向社会通报。

  (二)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镇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8月底完成。

  二是镇(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标准进行评估、整改,采用粘土覆盖,配有消防设施,达到无蚊、无蝇、无鼠,无人员分拣垃圾及居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

  三是镇(街道)的中心区新建公厕要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改造公厕不得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牌、指示牌要统一设计制作,实行免费开放使用。

  四是残破、生锈等不符合标准的环卫运输车辆,禁止装运垃圾进入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现有的垃圾运输车辆要全机更新改造,加装密闭装置,在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更新工作。

  五是各单位、门店、住户必须配备统一密闭的垃圾容器,环卫部门落实上门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污染。村(社区)建有一座达二类标准以上公厕和一座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固定垃圾收集站。

  六是按照《城市基础设施设置规划规范》设置果皮箱。

  (三)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整治日常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道路保洁管理。道路(含街巷)无乱堆放、乱倒垃圾、乱拉线缆、乱张贴广告、乱挂衣物、乱摆乱卖;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内街小巷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

  二是临街门店管理。签订临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监督和检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临街商铺、单位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放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修理店门前无明显油污,绿化设施良好。

  三是“牛皮癣”整治。建立城监、工商、通讯等部门联动的城监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治理,设立专门部门跟踪追查和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乱张乱贴行为进行查证处罚,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曝光,使城市“牛皮癣”有较好整治。

  四是下水道管理。下水道密封,水道畅通,内街全部硬底化,环卫保洁良好。

  五是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的绿化养护,绿地内没有纸屑、胶袋等杂物,没有黄土裸露地、垃圾乱丢现象,绿化植物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无病虫害,生长茂盛,整齐美观。

  六是鱼塘、河涌要按照“谁承包,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未承包的鱼塘、河涌由村(居)民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达到无臭味,无水面漂浮垃圾。

  七是工厂园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卫生检查制度,确保整治卫生。

  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插花地、交叉地、待建地、预留地、建筑工地等没有卫生死角,村内家禽、牲畜无散放消除“四害”;建筑工地封闭施工,进出口混凝土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和办公、住宅、休息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洁消毒;落实残墙断壁、残旧广告招牌、管线的治理工作,做好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的清洗和楼顶卫生死角的清理。

  九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98。

  十是加强环卫宣传工作,落实环卫宣传专项经费到位,设市容环卫宣传公益广告牌,有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环卫知识,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六乱”现象,设置环境卫生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四、整治范围

  在全市xx个镇(区)xx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成立市、镇(街道)领导小组,为统筹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召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印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面铺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准备、政策准备、方案准备和舆论准备。各镇(街道)要根据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应地召开村(社区)、村(居委)整治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环境卫生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8―12月,各镇(街道)要加强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查漏补缺阶段。2月底之前,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

  (四)组织检查阶段。4月中旬,各镇(街道)组成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整治环境卫生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道)进行逐一检查。

  (五)总结汇报。6月底前,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各镇(街道)要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任组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城建、城监、工商、环保、环卫等部门领导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成员,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镇(街道)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村(社区)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七、责任分工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制订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领导、部署本区域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研究和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制订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道等工作。市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协助配合工作。

  八、资金

  根据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的落实,须保证相关经费及时投入和到位。

  非欠发达村主要由村自筹解决,镇(街道)可适当进行补助;欠发达村主要由市、镇(街道)财政解决,具休方案另行制订。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2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强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按照《洛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交通秩序治乱治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建管衔接、建管并重的指导方针,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本着“协同共治、共建共享、疏堵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以“五治”为突破口和抓手,实施重点路口、重要路段保通工程,强力开展交通秩序治堵治乱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着力提升文明交通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交通秩序治堵治乱专项行动,利用100天时间,努力实现“两增四提,两个减少”工作目标,即:辖区道路交通设施和公共停车场所显著增加;辖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交通分担率、道路通行效率、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及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提升;交通违法及交通拥堵路段明显减少。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积极开展交通秩序拥堵治理

  1.治理重点路段。为确保交通秩序治乱治堵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重点对以下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治理。

  (1)二郎庙街沿线开元大道口至展览路口段;

  (2)龙门大道沿线开元大道口至翠云路口段;

  (3)翠云东路沿线龙门大道口至长厦门街口段;

  (4)龙门大道沿线洛阳八中门口段;

  (5)关圣街沿线开元大道口至关林南街口段;

  (6)通济街沿线开元大道口至宜人路口段;

  (7)展览路东段沿线龙门大道口至忠义街口段;

  (8)长兴街沿线开元大道口至宜人路口段;

  (9)通衢路沿线兴洛东街口至厚载门街口段;

  (10)洛宜路沿线学府街口至学子街口段;

  (11)洛宜路沿线龙祥街口至瀛洲路口段;

  (12)英才路沿线龙兴街口至积翠南街口段;

  (13)滨河南路沿线东方今典路口至瀛洲桥下路口段;

  (14)开元大道沿线龙祥街口至瀛洲路口段;

  (15)瀛洲路的开元大道口至洛宜路口段;

  (16)凝碧南街沿线英才路口至古城路口段;

  (17)聂潘路沿线大杨树口至东岗村口段;

  (18)龙门大道沿线大杨树口至洛阳桥南段。

  2.治理重点区域。针对地铁2号线建设实际,重点解决施工站点涉及我区的各个路口和在建站点周边区域的道路拥堵问题;针对龙门高铁站、关林市场等区域的人员车辆密集、商户众多实际,提升周边区域的道路交通秩序,尤其是缓解上下班高峰期的路口拥堵问题。

  3.开展拥堵治理。一要采取高峰站点、平峰巡线,以点串线、以线带面的方式,全力疏堵保畅。各交巡大队要全警动员,全员上路,根据辖区当前交通流量情况,在早、晚高峰时段,强化对拥堵路段、路口等处的执勤警力配备,积极进行指挥疏导。要增设禁止停车标志,对道路两边违章占道经营进行清理,最大限度缓解通行压力。二要在平峰时段,以交巡大队各中队为单位在辖区内开展巡逻,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三要根据辖区实际,将保通人员合理安排执勤岗点,切实加强对保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其指挥疏导交通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牵头单位:区交安委,辖区各交巡大队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相关镇(办事处)

  4.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对辖区违规从事客货运等行为的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进行查处;对销售非法拼装、改装上述车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利用上述车辆从事营运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帮扶救助、教育,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低保手续。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工商分局,辖区各交巡大队

  (二)制定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保通方案

  1.制定保通方案、完善举措。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拥堵区域、拥堵路段实际情况,按照“先保通、后施工”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解决好工程目标与工程过程的矛盾,研究分析,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制定保通疏解方案,完善工作举措,综合解决保通道路、保通设施、保通人员、绕行路线等问题。要加强与施工单位的适时对接,根据施工进度及时优化调整保通方案和举措,确保将施工对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最大限度保障市民出行。

  2.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洛龙、古城、安乐交巡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班子,于12月上旬前,对全区所有在建路段、重点工程施工地段及人流、车流密集的拥堵路段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一点一策、一路一策,综合运用工程改造、道路提升、市容路貌整治、交通秩序治理等手段,充分利用周边既有道路,完善交通秩序治理措施,缓解交通拥堵。要按照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的原则,科学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形势,认真研判辖区交通拥堵情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堵保通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区交安委,辖区各交巡大队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相关镇(办事处)

  (三)综合治理交通乱象

  1.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交警的岗位在路上”的理念,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严厉查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随意变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严查机动车交通违法,综合利用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和机动巡逻,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等交通陋习查处力度,强化对渣土车等货运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野蛮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辖区各交巡大队

  2.推进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要加快推进轻微交通事故“警保联动”快速处理机制,推动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要持续加强电动车管理,提升电动车规范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辖区各交巡大队

  3.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大对道路拥堵路段的巡查力度,撤除前期占道设置的瓜果直销点和便民服务点,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店外经营行为;依法清除或搬迁马路市场,严格规范早市、夜市,杜绝占道经营、市场・外溢;对占用人行道的报刊亭、信息亭等各类设施进行依法清理;完善极端天气情况下道路、桥梁清扫预案。区交通、交警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汽车站、高铁站周边随意上下客、站外揽客行为,严厉打击长途客车不按指定线路行驶、站外随意停靠行为;严厉打击社会车辆、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区城管、民政等部门要查处路边散发小广告、沿街乞讨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各镇(办事处)及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在辖区施工工地外围安装围挡,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同时确保围挡整洁美观,要严厉查处私自围挡、围而不建、建成不撤、不及时恢复路面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市容环卫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办事处)

  4.提升基层交通综合治理水平。一要探索建立“区级管面,街道管线,社区管段”的三级路长制,分别由区、镇(办事处)、村(社区)相关人员为路长,公安、交警、城管、住建、环卫等人员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全面做好辖区内道路的问题协调、日常巡查、道路管理等工作,推动道路管理向精细化发展,做到责任不留空白,监管不留盲区。二要组织公安、交警、城管、住建等部门,开展交通乱点排查整治,联勤联动,综合施策,严管重罚,按照市相关要求,在12月底前各交巡大队分别打造出1条严管示范路、严管示范街。

  牵头单位:区交安委、辖区各交巡大队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各公安分局

  (四)加强停车管理

  1.加快停车场建设。要围绕辖区交通拥堵路段和人口密集场所,充分挖掘停车资源,推动辖区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弥补公共停车场资源不足短板。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区规划分局

  2.规范停车管理秩序。对辖区所有停车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影响道路通行的临时停车泊位;规范停车收费管理秩序,禁止超范围停车收费;严厉打击私自圈地、违法收取停车费用等行为;实施社区(居民小区)提质改造,根据实际增设停车位,缓解社区(居民小区)停车难、拥堵等问题;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对易出现车流“潮汐式”拥堵的'重要地区、路段,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设置专人负责、定时值守、及时清理超量单车,确保共享单车停放有序,不影响交通通行。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交巡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

  (五)开展文明交通创建

  1.积极开展路况引导工作。因工程施工改变道路通行方式时,交警、住建等部门要提前通过各种形式发布情况信息,城管部门要及时公布辖区停车资源情况,提高群众知晓率;路口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显示限行提示,引导群众按保通措施、绕行方案科学出行;交警部门要主动发挥屯兵一线优势,及时发现、上传、发布实时道路通行信息,科学引导群众出行。积极协调交通广播适时播报辖区道路通行信息,扩大播报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交安委,各交巡大队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办事处)

  2.积极开展交通违法曝光。辖区交警部门要利用监控抓拍、民警查处、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车辆及驾驶人,重点对违反禁(限)行规定、逆行、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等加重拥堵的违法乱象,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交通违法曝光台,对违法车辆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各交巡大队

  3.积极开展舆情引导。对于群众提出的交通出行合理建议或投诉要立行立改,征得群众理解;通过《洛龙信息》、区广播电台等媒体,解读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的意义,引导群众正确看待一时之堵,倡导市民文明出行;组织大力宣传和报道整治工作情况,推动整治活动的健康发展;通过在区广播电台开设专栏等形式,倡导群众少开一天车,用实际行动减轻城市交通压力;组织人员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宣讲文明交通出行常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出行习惯;通过制作文明交通法律法规和礼仪知识宣传彩页及展板,并利用辖区内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文明交通法律法规和礼仪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在治乱治堵过程中,注意在交警、志愿者和交通参与者中发掘一批先进典型,进行奖励表彰。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交巡大队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办事处)

  4.汇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强化交警、住建、城管、交通环卫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不断提升紧急情况下交通保通和应急处置水平;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倡导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绿色出行、健康出行方式,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大力开展“志愿者助交通”活动,在车流、人流密集交通路口建设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在辖区易拥堵路口开展志愿者助交通活动,在高峰时段每个路口安排8名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落实单位人员文明出行情况同创建文明单位挂钩制度,真正发挥文明单位在创建文明城市进程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共同打造良好出行环境。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交安委、区文明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各交巡大队,各镇(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洛龙区交通秩序治乱治堵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交安委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洛龙交巡大队大队长,古城交巡大队大队长,安乐交巡大队大队长任副指挥长,区宣传、公安、交警、住建、城管、交通、财政、规划、发改、国土、消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两周研究一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全区交通管理形势,统筹安排交通治乱治堵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通行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公安、规划、住建、城管、交通、电力、通信、施工单位的联动机制,定期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开展交通影响评估,解决诸如绿化带迁移、信号灯电力保障、标志标线施划等问题,同时对任何一方遇到的问题,立即启动联动机制,促使问题快速解决,形成保通合力。要研究调整交通拥堵疏解保通预案,对交通严重拥堵路段、时段采取科学预判、及时预警、增配保通力量等措施,做到应对在早、影响最小。

  (三)加强协调联动。要树立交通治乱治堵一盘棋思想,全区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要在市、区交通秩序治乱治堵专项行动指挥部统一调度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联动,做到信息互通、措施完善、效果统一,提高治乱治堵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重大问题会商制度,综合运用建设、管理、治理、执法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出行的影响。要强化工作监督和跟踪问效,确保各责任单位按照节点完成整治任务。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21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领域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三、整治目标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四、整治措施

  1、严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拖拉机违法客运、接送学生、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整治“黑机非驾”行为。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未参加定期检查的农机及驾驶员,采取整改告知督促其纠正,对知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应检尽检;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五、整治时间安排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22

  据武汉市教育局官网消息,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2号)要求,决定开展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问题及规范要求

  (一)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教职工包括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堂就餐应当据实交纳伙食费,不得以其它方式抵冲,其交纳标准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并做到与学生同质同价。学校教职工及到校检查人员陪餐必须按规定支付餐费,不得从学生餐费中开支。

  (二)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应定期将财务收支及成本核算情况在校内公示,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膳食委员会应当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校内公示。食堂不得将师生缴纳的伙食费等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或者私设“小金库”。

  (三)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财务支出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不得以自制票据和随货同行单等白条入账,不得将与食堂无关的任何费用在食堂中开支。学校公务活动接待用餐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费用不得列入学生用餐成本。

  (四)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规范要求:采取自营方式供餐的全市公办学校,应在20xx年底前,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采取托管方式供餐的公办学校,应将托管企业的大宗食品招投标方案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并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招标结果监督执行。提倡民办学校实行食堂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不得在招标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不得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暗箱操作。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自营食堂实行保本零利润,委托经营的食堂年利润率不得超过5%。学校应按月进行食堂收支核算,做到收支基本平衡。食堂收支盈余部分及预收伙食费结余部分每学期末结算后必须据实清退给学生。

  二、整治对象及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结合我市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应以其中的企业托管学校食堂和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专项审计的`学校食堂为重点。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应成立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以相关财务人员为主,体卫艺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压紧压实学校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长效机制等。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在市勤工俭学管理处。

  (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学校食堂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相关要求规范食堂账户管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市教育局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结合本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调整充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各区应于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问题和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整治对象全部覆盖,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2、强化督导检查。采取专项审计、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整治对象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xx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同时,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

  3、推动问题整改。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等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逐一整改销号,确保“见底清零”。

  4、组织“回头看”。以自查自纠是否扎实、督导检查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治成效是否显现等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抓好整改,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制度建设。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并在年底前对所辖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一次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落实质量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研判,并准确运用综合研判结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要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领导、指导,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压紧、压实学校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

  (四)强化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教育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

  (五)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正面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从6月起,各区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归集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23

  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分类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时间把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完善相关制度,坚决严控增量,逐步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20xx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范围。本次专项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未进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的房屋建筑。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要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核心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市场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和消防设施合规性。

  3.排查方式。通过产权人自查、街道(乡镇)和部门核查、区级检查、市级抽查,确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产权人自查。明确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街道(乡镇)指导社区(村)组织产权人自查,如实填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

  二是街道(乡镇)和部门核查。街道(乡镇)在产权人自查的基础上,委托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进行全覆盖核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进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显著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并督促产权人立即进行鉴定、整治;发现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督促产权人限期进行鉴定、整治。依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逐一归集核查信息,核查结果须由参与核查的专业技术人员确认。街道(乡镇)应根据自建房用途,统筹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同核查。

  三是区级检查。各区将街道(乡镇)核查信息汇总形成台账,结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全市违法建设图斑,制定检查计划,组织专业机构参与区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督促街道(乡镇)尽快组织开展整治。

  四是市级抽查。市相关部门对各区自建房安全排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组织专业机构参与,随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区反映的难点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二)开展“百日行动”(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以区为单位,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在20xx年9月底前,确保全市经营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隐患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委托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排查(核查)、检查、抽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百日行动”台账,实行销账管理。

  (三)彻底整治隐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违。各区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明确对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对不予保留的自建房开展联合执法,按违法建设管控要求及时依法拆除。

  2.依规鉴定。对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街道(乡镇)督促产权人限期进行安全鉴定。产权人不按期鉴定的,区政府可依法依规指定有关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产权人承担。

  3.加强整治。产权人应根据自建房安全鉴定结论,采取修缮、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险的措施进行整治,并承担相关费用。各区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加快进行整治。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一时难以拆除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管控措施。

  4.强化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经济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应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

  1.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2.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研究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市电影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3.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结合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在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的基础上,依法查处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疏散。落实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发挥城管、社区(村)“两委”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5.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区、街道(乡镇)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6.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推进北京市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法规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7.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既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又加强鉴定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负总责、区抓落实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吉宁市长担任组长,崔述强常务副市长、隋振江副市长、谈绪祥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及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市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区要成立本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本区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支撑保障。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各区要落实街道(乡镇)核查、区级检查及相关工作保障经费,并建立专项整治应急资金,做好应急情况下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对市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二是强化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指导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调解矛盾纠纷,依托12348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强化信息化支撑。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基础上,根据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统用户数和数据量做好硬件设施的动态增扩准备,做好数据备份和系统安全管理。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房屋使用安全意识,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24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住建领域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略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通知》(鲁安发〔20xx〕26号)要求,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八抓20条”创新措施,以及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责任清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安全总监、危大工程管控、预防高坠、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分类分级监管、班前晨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警示教育、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举报奖励、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强化房屋市政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紧盯塔式起重机顶升及降节、深基坑高切坡土方作业、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及拆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作业和隧道暗挖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极寒天气、大风和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做好安全防范,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强化有限空间、动火、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有效避免中毒窒息、火灾等事故风险。对冬季停止施工的项目,停工及复工前要严格做好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三)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寒潮天气,督促指导城市供热、供水、排水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做好相关物资储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狠抓窨井盖、道路、桥梁、隧道、行道树、路灯杆、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特点,做好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四)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抓紧将“管理措施”转为“工程措施”,对已采取工程措施的要尽快组织验收,建立整治销号台账,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全面推动其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落实整治方案;加强房屋安全日常检查,充分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安全隐患排查、高空坠物防范等工作。重点排查20xx年4月1日以来建成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三、整治方式

  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和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一)企业项目对照检查。各企业项目要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重大隐患台账,逐个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问题隐患清仓见底。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本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安委会办公室报告。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要按照规定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局部或者全部停工停业。

  (二)主管部门监督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项目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排查制度、设备、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检查结果要以项目为单位及时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在线填报;坚持对任何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两个零容忍”,对触犯刑律的,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专业力量指导帮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企业项目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中,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第三方辅助巡查、专家帮扶检查作用,把重大隐患查准、查细查透。各有关部门到企业项目督导检查时,要积极邀请高水平专家到一线开展帮扶式诊断,发现问题现场办公,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研究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统筹好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要遵守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效,不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后于20__年2月7日、3月7日分别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数据统计表(见附件),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

2024整治工作方案 篇25

  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专项行动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专项行动检查对象: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专项行动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二)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三)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继续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加强专人值班工作,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调查处理。

  (二)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工作力度

  各镇、各重点园区要制定周密可行的排查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切实查清欠薪项目和有欠薪隐患的项目。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三)做好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畅通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能够立案受理的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裁决。对小额、简单案件以及涉及人数较多的案件,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平稳解决;对拖欠工资有争议的案件,要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对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案件可独任审理、快速结案。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终局裁决法定情形和先予执行条件的,要快速作出裁决,并及时将先予执行案件移送法院执行。

  (四)切实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作用

  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发生拖欠工资的,及时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由县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五)严格落实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对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对于政府或政府部门投资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本级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清偿,并由本级政府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

  (六)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县人社局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对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法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建立健全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于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要做好宣传和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加大力度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将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同时,用人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问题。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联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总结通报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底)

  对各镇、各重点园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巩固成果,推荐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通报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各重点园区是综合治理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县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督导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协调、调度、督查等日常工作。各镇、各重点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和进度,做好责任和任务的分解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人社局负责综合协调,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宣传、调度、督办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严格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对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拖欠工资的,不得批准该建设单位承建新的政府投资项目。

  县公安局负责处理县人社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现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危害社会治安事件。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严格审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参加对本行业的执法检查,妥善处理本行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因拖欠工程款及工程经济纠纷等造成的工资拖欠案件。

  县工商局依照相关规定负责组织依法取缔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用人单位。

  县总工会组织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县人社局开展监督、维权工作,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专项行动实行旬报告和半月通报制度。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各镇、各重点园区每10天要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将对各镇、各重点园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处理不力的镇或重点园区进行督导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