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通用9篇)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通用9篇)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通用9篇)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1

  1.范围

  1.1本预案所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人数或损失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

  2.组织机构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指挥部值班室设在调度值班室(电话:)。

  3.事故报告

  3.1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报告事故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

  4.1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安全监察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封闭和救援的准备。

  4.1.2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组成现场指挥部,协同港公安局做好事故的指挥与救助,并协调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非生产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不设立现场指挥部,由港公安局和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组织现场指挥、救援。

  4.1.3公司抢险救助队接到命令后,当班的队员应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地点,配合执法、救助人员做好抢险救助和现场维护工作。

  4.1.4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个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现场救援。

  4.2.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按就近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4.2.2现场安质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安全监察部在配合交警大队快速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便于交警大队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并要配合交警大队做好事故发生区域的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4.2.4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配合港公安局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

  4.2.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A、安全监察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并负责协调公司抢险救助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B、后勤服务部要做好抢险救助的后勤保障工作。

  C、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公司的所有设备、车辆和人员应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D、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要。

  E、如事故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安全监察部应紧急调用消防车现场待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救援。

  4.2.6安全监察部应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与交警、医疗急救、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组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2.7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救援的实施效果和事故发展的态势,及时调整救援方案。

  4.2.8在实施现场救援时,安全监察部要配合交警大队确保事故路段畅通;如事故路段无法安全通行,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指挥来往车辆绕道行驶。

  4.3善后处理。

  4.3.1安全监察部在交警大队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后,应及时配合交警大队将事故车辆拖离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4.3.2事故的调查、处理由港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4.3.3需要时,公司和集团有关部门和人员可参与事故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2

  1应急预案的基本概念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

  2应急预案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体现在:

  (1)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是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培训和演习,它们依赖于应急预案:培训可以让应急响应人员熟悉自己的责任,具备完成指定任务所需的相应技能;演习可以检验预案和行动程序,并评估应急人员的技能和整体协调性。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应急行动对时间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许有任何拖延。应急预案预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响应程序,在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将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预先制定了预案,对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解决的一些应急恢复问题,也就很容易解决。

  (3)成为城市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的响应基础。通过编制城市的综合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保证城市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城市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4)当发生超过城市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省级、国家级应急部门的协调。

  (5)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意识。应急预案的编制,实际上是辨识城市重大风险和防御决策的过程,强调各方的共同参与,因此,预案的编制、评审以。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3

  1.范围

  1.1本预案所指的人员伤亡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从事港口装卸、生产和工作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人数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

  1.2因火灾、交通、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按相应事故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员伤亡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安全监察部办公室及现场安全班需准备适量的止血、包扎绑带等人员伤害救护应急材料。

  3.事故报告

  3.1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汇报事故的简要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4.1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安全监察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救援的准备,同时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正式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相关的专业处置组赶赴现场。

  4.1.2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成现场指挥部,并责成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应急救助队实施救援处置。

  4.1.3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现场救援

  4.2.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作业,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4.2.2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通知安全监察部,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还要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及时拨打120或82380120急救电话,或直接送至149医院急救。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安全监察部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事故现场草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由安全监察部正式实施。

  4.2.3.1安全监察部安排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警戒和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4.2.3.2安全监察部安排海港医院或其它救护车辆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的医疗救治工作。

  4.2.3.3安全监察部可随时调用专业机械和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4.2.3.4生产调度部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4.2.5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满足现场救援的需要。

  4.2.6如事故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安全监察部应紧急调用公司应急备用消防车赴现场,并视情况拨打82380119报警电话,调用消防车现场待命,以备必要时实施现场救援,同时提前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4.2.7人员伤亡具体应急救援措施

  4.2.7.1一旦发现有人伤亡,在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的同时,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如搬开压在身上的重物,如果是触电意外,应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伤病员口鼻内的泥砂、呕吐物、血块或其他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等。

  4.2.7.2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检查伤病员呼吸、心跳、脉搏情况。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刻进行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

  4.2.7.3止血:有创伤出血者,应迅速包扎止血,材料就地取材,可用加压包扎、上止血带或指压止血等。同时尽快送往医院。

  4.2.7.4观察受伤人员摔伤及骨折部位,看其是否昏迷。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而造成二次伤害。

  4.2.7.5如果为大面积受灾,立即组织公司抢险救援队奔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简单救护,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处理。车辆一到立即就近送往医院。4.2.8现场救援完毕后,除担任警戒和事故调查的人员外,其他参与抢险救援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需立即撤离事故现场。

  4.3善后处理

  4.3.1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4.3.2安全监察部应及时将事故涉及到的所有人员集中到相应地点,便于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3.3根据指挥部安排,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4.3.4经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撤除现场警戒,并恢复事故现场的生产和作业。

  4.3.5对事故的处理按照《东泰公司安全质量工作奖惩办法》执行。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4

  一、总体说明

  长安大学职工集资B点高层住宅楼工程位于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家属院内。本工程建筑面积为27800?,建筑物最大高度95.930M,其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十层。

  二、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为了将有效的预防高空坠落、坍塌、触电、中毒恶性事故在我建筑工地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及人身安全,本项目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周边坏境特编制本《重大事故应急措施》,从组织管理、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控制。

  2、编制依据:

  A、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的法规及文件。

  B、建设部《关于开展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监(1995)525号)。

  C、本企业历年来施工同类工程的安全施工经验。

  三、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故类型及原因分析:

  目前建筑工地常见多发的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有四类,在此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预防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因此分析是必要和必须的。

  1、高空坠落事故:

  高空坠落事故是建筑工地常见的一类事故,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6种:

  A、在临边洞口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此原因造成的事故占高空坠落事故的30%左右。

  B、在龙门架(井架)的安装、拆除或安装摇臂扒杆时、由于钢丝绳断裂吊盘停靠装置失效或架体坍塌坠落,此原因造成的事故占高空坠落事故的18%左右。

  C、从脚手架上由于脚手架倒塌、脚手架跳板不满铺、架体防护不严密原因造成事故占高宽坠落事故的14%左右。

  D、模板支撑无剪刀撑,缺少拉杆和斜撑,楼层模板立杆排列混乱,造成整体失稳坍落事故占高空坠落事故的12%左右。

  E、自制的悬挑脚手架由于钢丝绳断裂或吊蓝横杆折断坠落事故占高空坠浇事故的8%左右。

  F、在安装、拆除塔吊过程中坠落事故占高空坠落事故的6%左右。

  2、坍塌事故:

  坍落事故发生原因有以下三种:

  A、在基坑、基槽开挖和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的土体塌方事故占坍塌事故的65%左右。

  B、在楼板上堆放过多物料,使楼板超过荷载而断裂事故占坍塌事故的19%左右。

  C、在房屋拆除中,野蛮施工造成倒塌事故占坍塌事故的16%左右。

  3、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发生原因有以下五种:

  A、在建工程外侧边缘与外电高压线路的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没有增设屏障、遮拦、围栏和保护网,施工中机械设备和钢管脚手架碰高压线发生事故占触电事故的32%左右。

  B、水泵、砼搅拌机等电动建筑机械漏电事故触电事故的17%左右。

  C、手持电动工具没有按照施工用电规范的要求进行有效的接地或接雷造成设备漏电事故占触电事故的16%左右。

  D、电线电缆的绝缘皮老化,破损漏电事故占触电事故的15%左右。

  E、摘取带电照明灯泡或移动照明电线时,由于电极接错或电线破损而发生的事故占触电事故的12%左右。

  4、中毒事故:

  中毒事故发生原因有以下三种:

  A、在人工挖孔桩施工中, 工人下井前不进行毒气检测,不采取通风措施造成事故的32%左右。

  B、污水管网、下水井、燃气管网施工过程中因管道地漏或橡皮球破裂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占中毒的52%左右。

  C、宿舍冬季取暖中毒及食物中毒占中毒事故的9%左右。

  四、事故的预应措施:

  (一)管理措施

  1、组织机构

  项目部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事故预防第一责任人的管理机构,由技术负责人编制针对性较强的预防措施,生产负责人实施,安全员负责全过程监督,物资机构部门负责作好保障工作。

  2、建立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A、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B、定期安全活动制度;

  C、脚手架验收制度;

  D、机械验收制度;

  E、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F、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实行资质年审制度;

  G、持证上岗制度;

  (二)、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设专人对监时用是进行统一管理,具体由电气工长负责。

  2、现场建立TN-S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的制度。

  3、生活区及一层照明全部采用36V的安全电压。

  4、所有移动电缆均购进绝缘性能好的材料。

  (三)、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对于地沟及通风管管内作业采取送风措施,并设立专人监护。

  2、加强食堂管理,注意卫生,生熟食品分开,保证饭食质量,预防食口中毒。

  3、冬季采暖采取验收合格的采暖炉,并设有排烟管道,确保不了生煤气中毒恶性事故。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5

  基于可能面临多种类型的突发重大事故或灾害,为保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整体协调性和层次,并实现共性与个性、通用性与特殊性的结合,对应急预案合理地划分分层次,是将各种类型应急预案有机组合在一起的有效方法。应急预案可分为3个层次,如图7―4所示。

  (一)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相当于总体预案,从总体上阐述预案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等。通过综合预案,可以很清晰地了解应急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及预案的文件体系。更重要的是,综合预案可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底线”,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般的应急指导作用。

  (二)专项预案

  专项预案是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某一自然灾害、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专项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某种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势、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而编制的。它是针对具体装置、场所、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下编制的某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的特点是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该类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因而现场处置方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的指导性。

  现场处置方案的另一特殊形式为单项预案。单项预案可以是针对一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如经济、文化、体育、民俗、娱乐、集会等活动)或高风险的建设施工或维修活动(如人口高密度区建筑物的定向爆破、生命线施工维护等活动)而制定的临时性应急行动方案。随着这些活动的结束,预案的有效性也随之终结。单项预案主要是针对临时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预先对相关应急机构的职责、任务和预防性措施作出的安排。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6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以便快速、有效地组织抢救和处置、减少事故损失。

  1.2本标准属综合预案,适用于东泰港务分公司港区范围内(含东泰港务分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发生重大事故(险情)时进行的预防、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2.事故的分类与等级

  2.1本标准所指的重大事故(险情)包括:发生在港区范围内的重大人员伤亡、火灾、爆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机电设备、港口建筑设施、危险化学品、中毒等事故以及台风等自然灾害。

  2.2参照《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事故等级分为五级:Ⅰ级为特别重大事故;Ⅱ级为重大事故;Ⅲ级为较大事故;Ⅳ级为一般事故(对应为本预案中所指的重大事故或险情);Ⅴ级为轻微事故(险情)。

  2.3事故的分级标准:

  2.3.1Ⅰ级、Ⅱ级、Ⅲ级事故的分级标准以《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为准;

  2.3.1Ⅳ级事故(以下简称重大事故或险情)的分级标准;

  A、在港区范围内从事港口装卸、生产和工作中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下的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B、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死亡3人(含3人)以下或者重伤5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重大火灾事故;

  C、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D、在港区范围内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导致死亡3人(含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重大机电设备事故;

  E、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一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急性中毒事故;

  F、根据《港口建筑设施事故报告程序及处理规定》确定的重大港口建筑设施事故;

  G、在港区范围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活动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引发的污染、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H、在港口海域内发生的船舶碰撞、沉船等水上交通事故;

  I、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一次3人死亡(含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2.3.3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超出2.3.2款中规定的,相应界定为Ⅰ级、Ⅱ级或Ⅲ级事故;低于2.3.2款中规定的,界定为Ⅴ级事故。

  3.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3.1重大事故(险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应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遵循“快速、及时、有效”的原则。

  3.2应急救援应以保证人身安全为第一重点,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将事故的损失降至最低。

  4.组织机构与职责

  4.1公司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发生重大事故(险情)时的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4.2公司总经理任抢险救助的总指挥(总经理不在公司时,由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负责抢险救助的总体组织和指挥,各分管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

  4.3公司成立五个抢险救助的领导小组。

  第一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组长由安全监察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重大火灾事故、民用爆炸品和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作业现场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锅容管特”重大安全事故和铁路安全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二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部,组长由生产调度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组织重大海难事故、特大自然灾害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三小组:办公室设在货运商务部,组长由货运商务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组织重大货损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四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部,组长由后勤服务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组织重大传染事故、重大中毒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五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设备部,组长由技术设备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组织重大机损事故和参与“锅容管特”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4.4抢险救助小组成员包括: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部、货运商务部、技术设备部、后勤服务部、工会、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组成。

  4.5五个抢险救助领导小组要坚决服从抢险救助总指挥的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抢险救助领导小组。

  4.6抢险救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抢险救助的有关事宜。在抢险救助状态下,公司各部门、单位要无条件地服从抢险救助办公室的指挥,为抢险救助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4.7公司组成抢险救助队,队长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人(重大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或有关单位负责人(其它重大事故)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救助队负责抢险救助的具体实施。

  5.重大事故(险情)的应急响应与处置

  5.1事故报告:重大事故发生后,在场的有关人员(伤者、事故发生所在单位人员、其他人员)要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公司值班室、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部及事故发生所在单位报告,对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要拔打82380119向消防部门求救;人员伤亡事故拔打82380120向医院求救;公司值班室接到电话后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夜间值班电话:小时随时联系(报告)电话:)。

  5.2重大事故发生后,经请示公司领导后,按有关规定由各主管部门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3抢险救助启动和准备

  5.3.1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本单位抢险突击队,奔赴现场抢险救助,在确保不造成新的伤亡和损失前提下,积极采取

  有效措施抢险救助,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5.3.2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公司相应的抢险救助领导小组和抢险救助队要立即启动,投入抢险救助。

  5.3.3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抢险救助办公室成员,要按抢险救助办公室的要求参与组织抢险救助。

  5.3.4生产调度部负责抢险救助的人力保障。

  5.3.5技术设备部负责抢险救助车辆、设备、船舶、物资等资源保障。5.3.6后勤服务部负责抢险救助的后勤保障。

  5.3.7安全监察部负责抢险救助的现场安全保卫和交通畅通。5.3.8计划财务部负责抢险救助的财务保障。5.3.9抢险救助队负责现场抢险救助。

  6.现场抢救:

  在组织进行现场抢险救助时,一切行动要听从公司抢险救助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抢险救助队队长要根据公司抢险救助领导小组的命令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助,并随时向公司抢险、救助领导小组和公司抢险救助总指挥报告。

  7.善后处理

  7.1抢救工作结束后,公司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7.2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动接受、配合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隐瞒事故情况和原因,更不得阻扰、误导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8.预案管理

  8.1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每两年由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部、货运商务部、技术设备部、后勤服务部联合组织有关基层单位进行一次模拟演练。

  8.2根据演练情况和港口实际情况,每两年对本预案适用性进行一次评价,模拟演练情况和预案的评价结果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记录并保存。

  8.3五个抢险救助小组要根据本预案原则,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7

  为切实落实应急预案,使每个参与应急活动的人员,了解自己在应急过程中的任务和职责,并掌握一定的急救和自救技能,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要求

  每年依据实际情况,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练活动。演练一般于每年5―10月份之间进行。

  二、地点安排

  地点按演练内容选择适当地点,场地宽敞、平整、安全,道路畅通,并符合演练的各项要求。

  三、演练人员要求

  每次演练要求所有预案中应急人员必须参加,并根据演练内容安排1―2个抢险队参加。

  四、演练内容安排

  (一)、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安排火灾、触电、溺水、机械伤害、基坑(槽)坍塌、中毒及重大流行性疾病的应急演练。

  (二)、在演练中,注重灭火器具、急救设备的正确使用,注重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急救技能的培训。

  五、演练活动的总结

  演练活动结束后,依据收集的资料,做出评价报告,并依此对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8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总指挥:赵江临 副总指挥:王寿祥、魏忠、杨忠

  应急后勤保障:王勇

  教学楼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乔云、冉毅、乔东

  食堂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王勇

  住校生宿舍疏散指挥负责人:乔云、冉毅、乔东

  与有关部门联系或求援事宜负责人:韩毅、刘燕

  临时救护工作负责人:彭秀琼、余阳

  有关对外情况通报负责人:赵江临 、韩毅、刘燕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各科室、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 ,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和市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如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后,市教育局接到事故报告,教育局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市委、政府,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现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在高考前检查锅炉使用情况,抓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市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

  3、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2、学校外来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同时向其发出其警告。

  3、学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报告12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市教育局。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学校小买部、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市面上教育局、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从6月1日起,学校食堂每日必须提供当日三餐的菜谱,确保数量、质量、卫生的达标。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让学生发挥出最佳水平。

  应急预案相关人员

  略

  高考期间领队教师职责

  一、 考生领队应于考试的前一天带领考生到考点,熟悉考场座位及考点环境。

  二、 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宣布考试纪律和考生注意事项,教育考生正确对待考试。随时注意对个别考得差的考生做好思想工作。

  三、 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第一科考前40分钟,外语科考前45分钟),带领考生进入考点,考完后清点人数带回住宿地点。

  四、 每科考试前要反复督促和细致检查考生做好应考的一切准备。

  五、 关心考生生活,安排好考生住宿,教育考生注意清洁卫生和安全,与考生同吃,政教办安排的老师与考生同住。

  六、 考生在应考时,领队只能在考点内指定的地点休息,并为考生代管书包等,不得离开考点,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更不得在考场周围谈论试题。

  七、 在考试期间,领队应接受考点主考的领导,协助主考组织好考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近期高三行事历

  略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9

  一、制定目的

  为确保医院就诊患者、医护人员及周边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以及发生了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氧设备

  分子筛制氧机组二套,即:(5.04 m×3);23.62 m。

  (一)、 危险性分析:火灾引起氧气贮罐或氧气瓶的爆裂,氧气泄漏进而引发大火灾。

  (二)、 预期后果:造成氧气贮罐或氧气瓶存放周边设施、房屋毁坏,人员伤亡。

  三、应对措施

  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工作组

  (一)、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与职责:

  1、组织机构:

  指挥长:院长

  副指挥长:分管院长

  成 员:设备科科长; 保卫科科长; 医务科科长。

  应急小组队员:设备工程组人员、中心制氧机房工作人员、保卫科工作人员。

  2、 职责:

  (1)组织制定本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院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突发重大事故的救援、处置指挥工作

  (6)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通报

  3、 救援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1)、抢险组:设备科负责中心供氧的工作人员,负责氧站设施的检查和处置,以排除安全隐患。

  (2)、救护组:医务科,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

  (3)、警戒组:保卫科,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警戒及人员疏散。

  4、预防措施、报警与应急响应:

  (1)、预防措施:

  A.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B.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C.中心氧站内禁烟火、禁油、禁高温。

  (2)、报警与应急响应:

  当病区发生火灾时,知情人应立即通告中心制氧机房值班人员,中心制氧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氧气的供应。同时拨打119报警;当氧气贮罐或氧气瓶发生破裂或爆炸时,中心制氧机房值班人员或知情人应立即拨打119、110报警,并通知院总值班室启动应急预案。

  报警电话:

  火警:119; 公安:110; 医疗急救:120。

  院总值班室:

  医务科:2217119 内线:8097

  设备科:2215772 内线:8104

  保卫科:2292571 内线:8079

  中心制氧机房:2214224 内线:8018

  5、医疗用氧保障

  若分子筛制氧机组、减压装置、管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输出阀门,停止分子筛制氧机组工作。值班人员首先立即通知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及各病区使用瓶装氧。及时上报设备科通知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尽快恢复氧气供应。

  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冷静应对,尽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及时报告设备科,在没有达到不能人为控制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决不能擅离岗位。

  特别提示:以上人员及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院总值班室及时更改以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