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6篇)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6篇)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6篇)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为推进我县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带动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高效,确保绿色产品供给,根据《河南省20__年河南省优质果蔬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蔬菜产业化发展,走科技创新之路,以优质高效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重点扶持我县规划的老君庙,宿鸭湖、金铺两个特色基地内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技术基础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基地和新型经营主体和三门闸优质番茄产业园,通过改善基地生产基础条件、扶持应用特色优良品种、成熟的集成配套技术,建设规模化的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培育样板、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汝南县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增加优质绿色产品供给、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

  二、目标任务

  20__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继续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创建蔬菜核心区200亩的基础上,生产基地辐射面积达到2500亩以上。通过项目的实施,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示范,确保项目区形成1套绿色提质增效技术模式;新的'技术配套使水、肥、药的使用量减少30%以上,产品农残抽检合格率100%,产品优质率提高5%,品牌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

  三、实施内容

  县蔬菜办公室对整个项目的实施予以指导、统筹、监督,切实发挥经营主体的能动性,确保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县有关规划和蔬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要求,重点扶持两基地一园区,即老君庙蔬菜特色产业基地、宿鸭湖桃园铺温室大棚基地和三门闸优质番茄产业园。其中:老君庙蔬菜特色产业基地肖屯农作物种植合作社建设改良式大棚8座,6400平米、汝南县瑞和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钢结构温室大棚2座2400平米、汝南县金地来农牧有限公司温室大棚2座2400平米;宿鸭湖桃园铺温室大棚基地志强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日光温室4座6240平米、改良式大棚990平米;三门闸优质番茄产业园河南鑫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期580亩温室配套水肥一体化、机械卷帘等辅助设备应用生态栽培和绿色防控技术进行标准化生产。

  四、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二)资金用途

  资金分配,根据规模和实际需要,老君庙蔬菜特色产业基地预算115万元、宿鸭湖桃园铺温室大棚基地预算85万元和三门闸优质番茄产业园预算2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建温室大棚、改良式大棚和配套水肥一体化、机械卷帘等辅助设备应用生态栽培和绿色防控技术。

  五、项目实施预期效益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必将推动汝南县蔬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蔬菜基地种植户通过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设备的应用,进一步提质增效,达到亩增值2500元,户增收10000元以上的目标。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辐射带动其他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乡村闲散劳动力就业,进一步推动蔬菜产业成为引领周边地区的龙头产业,为助力脱贫攻坚,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汝南蔬菜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和支撑作用。

  3.生态效益。通过示范推广绿色高效、生态环保的配套技术,水、肥、药使用量进一步减少,确保了更多的绿色优质蔬菜产品供应市场。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2

  根据《海南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琼稳价办〔20__〕21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__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种植业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办〔20__〕179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市常年蔬菜稳定生产,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新建和维修改造适合海南夏秋季蔬菜生产的设施大棚,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积极性,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主要新建夏秋季适用型大棚100亩以上,每年可为我市供应800吨的蔬菜;维修我市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合作社蔬菜设施大棚175亩,每年可为我市供应1400吨的蔬菜,和建设100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完成时间:20__年12月底。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建2种适用型设施大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连栋分体塑料大棚和简易塑料大棚,面积100亩以上。

  1.连栋分体塑料大棚。棚高3.85m,单跨6.0m,开间4.0m,单跨棚之间肩部设置80cm间距,肩隙间用40目绿色防虫网连接,作为顶部通风系统;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四周采用40目的绿色防虫网封闭,采用Q235-B钢管作固定支架;棚内下弦杆处布置50%的黑色遮阳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病虫害、防雨和降温。经测算,(每亩含税工程造价6.95万元)。

  2.简易塑料大棚。棚高2.17m,单跨4.55m,开间0.9m,单栋棚之间留1m~2m的通风道;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大棚骨架采用C20细石混凝土,骨架为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雨、降温。经测算,(每亩含税工程造价3.48万元)。

  (二)维修大棚设施(采取先修后补方式)面积175亩,主要维修更换配电箱、防虫网、卡槽、塑料薄膜及卡簧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建设面积100亩,主要用于安装蔬菜基地供水系统(包括电机房、抽水机械、管道、蓄水池等)。

  四、扶持条件

  (一)新建大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确定为万宁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2.合作社或企业基地种植面积50亩以上;

  3.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二)维修大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

  2.确定为万宁常年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3.合作社或企业供应万宁本地市场的蔬菜供应量不少于80%;

  4.常年蔬菜设施大棚损坏必须有第三方评估意见;

  5.带贫益贫的常年蔬菜合作社(企业)优先考虑;

  6.合作社或企业基地蔬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7.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确定为万宁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2.合作社或企业基地蔬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优先考虑;

  3.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五、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新建大棚附上附表1:《万宁市20__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大棚建设申请审批表》,申报维修大棚附上附表2:《万宁市20__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维修大棚审批表》,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附上附表3:《万宁市20__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维修大棚和基础设施建设审批表》,并附上关于扶持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收登记证、开户银行及账户、租地合同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永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二)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进行实地核实,根据扶持条件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并经审核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扶持建设项目。

  (三)组织建设

  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后,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开7个工作日,公开期间,具有相关资质的研究机构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

  (2)申请结束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

  (3)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同时组织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招投标公司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三方协议。

  (4)新建大棚和维修大棚采取先建(修)后补方式。审核通过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图以及概算、预算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建设(维修)或委托专业施工队建设(维修),市农业农村局委派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竣工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与审计结算。

  (5)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单位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开展建设,竣工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与审计结算。

  六、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资金来源

  海南省20__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种植业部分)安排400万;万宁市财政资金配套150万元(用于建设面积100亩以上大棚),资金从市农业农村局20__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600万元列支。

  (二)资金安排

  1.省财政资金给予新建100亩面积以上的.大棚资金300万元,每亩3万元(建设资金的50%)补贴,我市配套150万元,每亩1.5万元(建设资金的25%)补贴,合计每亩不超过4.5万元,即最大投入450万元资金用于新建面积100亩以上大棚。且此笔经费包含购买第三方服务费20万元、管理费9万元,设计及预算费20万元(按实际验收结果支付)以及监理费5.5万元(按实际验收结果支付)。

  2.维修大棚175亩,每亩不超过0.3万元,省财政资金安排52.5万元。

  3.建设基础设施100亩,每亩不超过0.3万元,省财政资金安排30万元。

  4.验收及审计相关费用安排1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实施督查指导工作,并做好资金安排及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的监管人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合同签订、付款记录、票据收集、实物交接、工作记录、效果评价等,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四)做好验收考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建立项目档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3

  发展瓜菜设施大棚,加强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是实施“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为切实加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管理,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常年蔬菜基地生产水平和能力,提高常年蔬菜的自给率,根据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102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海南是全国重要的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冬春季节瓜菜大量出岛,但夏秋季节由于气温高,降雨多,且有台风影响,蔬菜生产条件较差,本省蔬菜供给不足,自给率较低。为提高常年蔬菜基地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雨防风防虫的功能,需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全面提升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化生产水平和能力,确保我市20xx年新增1650亩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任务,实现淡季蔬菜市场供给率稳定在79%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公开申报、择优扶持、受益公示”的原则。

  (二)实行“重点基地、重点品种、先建后补”的原则。

  (三)实行“农户优先、分级管理、严格监管”的原则。

  三、建设地点

  20xx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补贴项目主要支持城镇人口较多、常年蔬菜种植面积较大的镇区,并向重点基地、重点品种的.种植大户倾斜。

  四、资金投入、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资金投入。20xx年度海南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资金1337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申报条件。大棚建设补贴对象为20xx年新建连片5亩以上常年蔬菜设施大棚的农户(可联户建设);连片1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必须是在列入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计划的大棚建设项目,方可享受补贴。原则上申报建设截止时间到12月31日止。补贴优先安排给新申报建设的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类型和补贴标准。20xx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为中高档型。

  1、建设类型为GPSG-4222型连栋拱棚,每亩造价3.63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1.8万元;

  2、建设类型为“20xxZX-SS27-2”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6.62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3.3万元;

  3、建设类型为“20xxZX-SS27-1”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11.42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5.5万元。中档以上大棚使用年限要达8年以上。大棚造价主要包括基础、骨架、覆盖材料、安装费等,不含大棚内喷滴灌设施。上述类型,单个业主项目最高补贴资金不得超过100万元。三种类型的基本要求、建设标准和图纸设计(见附件)。

  不选择上述三种类型建设的业主,须提交有大棚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大棚类型,并向大棚所在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省农业厅审批,方可列入本项目补贴范围。

  五、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补贴程序

  (一)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海南省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申请审批表》(附件2);

  2、个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不需提供);

  4、持有8年以上土地使用权证或经营(承包)权材料,并附列入常年蔬菜基地规划文件;

  5、大棚施工设计平面示意图、建设类型图纸;

  6、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存档。

  1、申请(核实、审核)。申请人(业主)应到市农业局或当地镇政府领取《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申报书》一式4份,按照《申报书》的内容如实填写,持填写的申报书到建设瓜菜设施大棚所在的村委会、林业部门、国土管理部门、乡镇政府做出相关意见,并在做出意见栏中要有经办人签名、盖单位章、联系电话。

  申请人(业主):应同市农业局、建设瓜菜设施大棚所在镇政府,签订《海南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基地生产协议书》。

  所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合同进行确认,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林业部门: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进行测量绘图、注明坐标,套图是否属林地或规划林地范围,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国土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是否属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征用土地及对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现状地类进行审核,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乡镇政府: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来源进行确认并鉴证、是否属于该镇种植常年蔬菜规划范围内,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2、审批(受理、公示)。申请人(业主)持相关部门做出意见的《申报书》,提交大棚建设所在市农业主管部门受理。经大棚建设地点环境(水、电、路、土)探查,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市农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市媒体和大棚建设所在乡镇政府的财政所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在《申报书》上做出批准大棚建设意见,并通知监理部门下达《项目开工令》,进入正常的质量监理。

  3、采购。业主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大棚建设材料。须提供热镀锌管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大棚材料销售清单(盖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财务章)、销售发票。清单或发票上注有:业主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商标名、商品名、数量、单价、总售价等。

  4、验收。申请人(业主)在大棚整体建设安装完毕后,向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括:《大棚建设申请验表》(见附件3)。已审批建设意见表;个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大棚材料销售合同和产品清单、发票;安装费凭据等(均为复印件);建设大棚彩色相片。

  市农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采用GPS等技术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大棚建设面积、建设类型、用材质量及规格、整体质量、对照安装产品型号是否同采购清单(发票)相符、核实造价等。造价师对大棚造价做出准确评估。验收合格的,验收成员在《验收申请审批表》和书面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做出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效果、存在问题和不足,改进意见建议等。

  5、结算。验收结束后,市农业主管部门将申请补贴人的验收申请确认表和验收书面报告、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工商登记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银行账号、拨付补贴资金表等材料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以一卡通形式拨付给项目业主。

  6、建档。完成结算后,业主和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做好建档工作,将所有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验收表、验收报告、身份证明、合同/协议、现场照片、个人/单位信息表等收集、装订归档,分别保管。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8年。

  六、有关工作及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我市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成立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市农技中心、市农机中心、市林业局、市国土环资局抽调。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审批、建设、验收、补贴、档案管理进行指导。

  (二)科学指导,合理建设。市农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指导业主选择排水、电、路和土壤条件良好,适合常年蔬菜基地作为大棚建设用地,不选择粘重土壤栽培常年蔬菜。建设大棚四周要挖好排水沟,确保连续下暴雨园内不积水。合理安装喷滴灌设施,确保园内种植用水。参照设计样本,依据种植品种选择合适的大棚建设类型和标准。所建大棚规格和质量要符合规定要求。开工前,业主要制作项目基本情况标示牌,竖立在大棚出口处。

  (三)高质量建设,严禁擅自拆除大棚。为确保大棚长久使用须采购有品牌的大棚材料和镙丝帽;大棚钢管安装全部采用扭接扣接方法,为防止久后生锈脱落,不许焊接或用铁丝固定;为提高防风排水能力,须建设护墙等设施;合理选择耐用不易长苔藓的覆盖材料(进口薄膜,质量较好)。有条件的可安装手卷薄膜设备,选择80目以上的防虫网,提高防虫功能。各业主要加强大棚维护和管理,未达到使用年限擅自拆除大棚,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要追究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等)造成损坏的要及时维修,并拍摄现场及时向当地农业、财政部门报告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

  (四)强化评估、明确职责。实施大棚建设补贴是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市农业、财政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注重工作绩效。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大棚组织申报、审批、材料审查、组织验收等实施工作;市农技、农机部门参与验收、对大棚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市财政局参与验收、负责补贴资金的结算和支付。邀请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市农业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将邀请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镇大棚补贴建设开展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对弄虚作假或套取、骗取、挤占、截留、挪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外,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4

  根据《万宁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万宁市20xx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万菜办〔20xx〕2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研究部署“菜篮子”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完成市委、市政府“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事项,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新建适合海南夏秋季蔬菜生产的设施大棚,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积极性,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主要新建夏秋季适用型蔬菜大棚总面积485亩(含)以上,达到我市蔬菜大棚面积800亩的目标任务,每年可再为我市供应3800吨的蔬菜,多措并举实现我市常年蔬菜基地面积稳定在8000亩,全年蔬菜自给率达到65%以上,确保蔬菜品质和质量安全。

  三、建设内容

  新建经济适用型设施蔬菜大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申请,选择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或简易大棚(设计和预算沿用20xx年我市新建的大棚设计和预算),总面积485亩(含)以上,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8年,新建简易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5年,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

  (一)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棚高3.85m,单跨6.0m,开间4.0m,单跨棚之间肩部设置80cm间距,肩隙间用40目绿色防虫网连接,作为顶部通风系统;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四周采用绿色防虫网封闭,采用钢管作固定支架;棚内下弦杆处布置50%的黑色遮阳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病虫害、防雨和降温。

  (二)简易大棚。棚高2.17m,单跨4.55m,开间0.9m,单栋棚之间留1m~2m的通风道;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大棚骨架采用C20细石混凝土或钢管作支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雨、降温。

  四、申请条件

  (一)合作社或企业申请新建蔬菜大棚面积至少在20亩(含)以上;

  (二)申报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8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申报新建简易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五、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资金来源

  资金从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1100万元支出以及省级下达的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50万元中支出,不足之处从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中支出。

  (二)资金安排

  1.按建设资金(以最后结算审核价格为准)的70%补贴,新建连栋钢管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4.2万元,简易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2.5万元;

  2.第三方服务费(包含技术指导、组织专家验收、绩效考评等工作费用)安排30万元;

  3.监理费27万元(按新建大棚实际验收结果支付);

  4.资料印刷、基地标志牌制作、差旅费及结算审核等其他费用安排18万元。

  六、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关于扶持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开户银行及账户、租地合同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永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二)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合作社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进行实地核实,根据扶持条件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并经审核拟定扶持建设项目的'合作社或企业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扶持建设项目。

  (三)确定第三方。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有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验收考评等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后,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机构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简介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结束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对新建大棚提供技术指导、验收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组织建设。最终确定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根据施工图以及预算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建设或委托专业施工团队建设,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委派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竣工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计,作为资金使用的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工作,并合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及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的监管人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合同签订、付款记录、票据收集、实物交接、工作记录、效果评价等,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四)做好验收考评。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的第三方机构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建立项目档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5

  一、项目背景

  蔬菜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是人们保持膳食平衡的重要食物。蔬菜生产属劳动密集型产业,产高效农业项目之一,也是农民增收的主渠道。今年,我市将设施农业确定为全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天山镇地处阿鲁科尔沁旗政治、经济、商贸、交通中心,具有发展设施农业的特殊优势。为促进菜蓝子工程的健康发展,改变现有蔬菜大棚结构不合理,设施陈旧老化,经营粗放等面貌,确保四季蔬菜的均衡供应,XX年我镇计划新建高标准日光温室蔬菜大棚示范小区8个,新建高标准温室大棚200栋。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继贤、胜龙、潘家湾、双庙等8个村。

  2、建设规模:建设日光温室蔬菜大棚200栋,蔬菜育苗基地1000平方米。

  3、建设条件:省级通道、集通铁路穿境而过。可谓“四通八达”。地理环境优越,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对蔬菜生产非常适应。

  三、市场分析

  由于我镇地处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常住人口达8万人之多,年蔬菜消耗量在万公斤以上,而目前,我镇仅拥有各类蔬菜大棚近2500栋,面积350亩,年产蔬菜量在600万公斤左右,缺口1400万公斤。特别是在冬春季节蔬菜供应淡季,大部分蔬菜靠外调供应。急需生产1400万公斤自产“反季节”蔬菜才能满足淡季居民消费需要。新建200栋蔬菜大棚预计年产蔬菜400万公斤,仍然远远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需求,市场前景广阔。

  四、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1、自然条件

  项目区交通十分方便,公路四通八达,产品运输便利。土质肥沃,无污染,地势平坦、开阔。

  2、劳动力条件。我镇劳动力资源丰富,特别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资源更加充沛。

  3、基础条件。计划建设大棚的几个村,有着多年的种植蔬菜的经验,但由于受气候、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多年来,始终处于简单粗放型发展状态,所建大棚多在农户庭院,生产能力低、经济效益差。近两年,我镇在继贤村建立了高标准蔬菜大棚示范小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群众对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五、建设规模

  新建高标准蔬菜大棚200栋,占地950亩。

  六、投资概算

  经测算建设1栋蔬菜大棚需投资3万元,其中,棚架及覆膜13000元,保温被8000元,墙体4000元,灌溉设施5000元。

  200栋蔬菜大棚共需投资600万元。

  七、项目期限

  4个月,即从XX年4月1日起至即从XX年7月31日止。

  八、资金筹措

  采取国家投资与个人自筹相结合的办法筹措项目资金。总投资600万元中,国家投资300万元,其中补贴资金200万元,灌溉设备配套资金100万元;贷款及自筹300万元,其中争取项目贷款200万元。

  具体筹资渠道:由旗政府为每栋蔬菜大棚补助资金5000元,无偿安装灌溉设备价值5000元;镇政府补助5000元;联系项目贷款10000元,群众自筹资金5000元。

  九、效益分析

  建设1栋面积560平方米的高标准温室大棚,年产蔬菜2万公斤,按每公斤平均2元计算,年产值为4万元,去除成本年纯收入可达2.5万元。200栋蔬菜大棚年纯收入500万元,1.2年即可收回全部投资,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通过蔬菜大棚建设,可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城郊型和城镇园区特色农业的又快又好发展,为指导和引导全镇乃至全旗设施农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十、保障措施

  1、成立由镇村有关领导组成的大棚蔬菜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专项推进。

  2、组建大棚蔬菜生产技术服务小组,负责对项目区大棚设计和蔬菜生产的全程技术服务。

  3、新建工厂化蔬菜育苗基地1000平方米,保证蔬菜种植种苗供应。

  十一、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已经落实项目建设地块8处,共950亩,大棚建设图纸已由赤峰市农业局设计完成,各项目地块的规划工作正在进行。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20__年首批产业扶贫资金,精准实施到村产业项目,加快村级特色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我镇实际,经多方考察论证,我镇20__年首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432万元由镇政府统一实施,建设无公害蔬菜大棚基地,结合灵璧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及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以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相结合,产业扶持与政府兜底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加快贫困户的脱困步伐。

  二、发展现状

  我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品种繁多,以青菜、白菜、辣椒、萝卜和瓜类为主,近年来随着冬季农业的开发,茄类、豆类等蔬菜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常年种植蔬菜面积在5000多亩,季节性蔬菜种植面积有所增加,据调查,20__年全镇蔬菜种植面积6000多亩,其中大棚蔬菜种植340亩,现有的大棚蔬菜主要集中在孟邵村黄庄自然庄、韩家村大赵自然庄、赵庄村三个村。但由于大棚的建设标准、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且种植品种比较单一,淡季和旺季供求不平衡。从目前情况看,我镇地处黄准经济区中心,距空港开发区仅几公里,交通十分便利,销售前景广阔,因此,在我镇发展大棚蔬菜市场潜力巨大。

  三、项目建设的资金规模和实施方式

  我镇根据各村申报,从20__年项目库中提取到村项目,16个村共建16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总投资432万元,全部由我镇统一实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根据我镇实际,本着有利于管理,最大地提高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地点在交通便利和有一定技术基础的赵庄村实施,20__年已在赵庄建设了33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此批资金继续在赵庄统一实施,每个棚实际占地面积2.3亩左右,每个大棚计划投资27万元,长100米,宽15米,高5米。

  五、项目产权及收益分配

  根据朝阳镇20__年扶贫项目库到村产业项目谋划,戚楼、大湖、李寨、崔巷、嶂渠、朝阳、崔楼、裴集、赵庄、周庄、韩家、京渠、旗杆等13个非贫困村、杨桥、孟邵、陆圩等3个贫困村,扩建16个温室蔬菜大棚,共需资金432万元。这16个温室大棚的产权全部归这16个村所有,大棚蔬菜产生的效益,按照利益分成给16个村,非贫困村所得到的.收益要全部分给贫困户,贫困村所得的收益一部分用于村内公益事业,一部分用于贫困户。可以通过村内开发公益岗位等形式补贴给贫困户。

  六、实施期限及进度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项目方案审批后,我镇将在1个月内按照法规要求,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由项目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开始开工建设,并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地管理。项目完成后,所有权归16个村所有,由镇政府统一对外承包给山东寿光市华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大棚蔬菜管理意愿的扶贫对象要优先雇佣。

  (二)加强领导。成立朝阳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扶贫分管责任人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和镇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争取该项目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利用率。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实行“报帐制”,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后,在村级初查的基础上,由村级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镇扶贫办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完成项目验收,经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拨付,坚决杜绝虚报、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