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应急预案(精选5篇)
景区应急预案(精选5篇)
景区应急预案 篇1
一、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值班电话和安全应急救援分队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梁星(集团总经理)
副组长:杨宏兵(景区经理)
童光岩(景区总经理)
赵富军(集团安保部经理)
成员:周志军(景区主管)
童宁(景区安保部经理)
董志学(景区主管)
安全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03
安全应急救援分队组成人员:
杨宏兵(安全应急救援队队长)
全体安全应急救援分队队员(共11人,附名单)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情况和报告
一旦游客在景区内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强风、雷击、冰雪灾害或因滑跌、落水、疾并食物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遇险、迷途走失等报警求助紧急情况,各工作点(岗位)员工要迅速报告本部门主管(负责人),部门主管(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并迅即报告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当日值班领导。对报告已明确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和人员伤亡的,各级负责人应以最快速度报告集团领导以及相关的公安派出所、交警、旅游质监、安全生产监督、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
2、出发救援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位成员根据分工做好车辆调度、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应急处置装备(工具)、联系有关单位等各项准备工作,集合待命。
安全应急分队队长以最快速度通知各位队员。所有应急分队队员不论人在何处,无论白天黑夜,必须立即携带通讯、照明等应急装备(工具)赶到指定地点,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和队长带领下,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3、现场处置
⑴情况报告
应急分队到达现场后,迅速全面掌握了解情况,随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件性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救援处置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继人员和装备支援等情况。
⑵抢救伤员
应急队员利用携带的担架、急救箱,尽快将伤员(患者)抬(搀扶)至安全地段,由受过医疗救护专业训练的队员进行基本情况检查并进行精神安抚。根据伤员(患者)情况,或送山下景区游客中心休息康复,对重伤员(患者)直接送下花园区医院诊治。
⑶保护现场
设立警戒范围,安排人员在现场警戒、守候(在搜救伤员和紧急排险时,对现场原始状态应作好标记标号),等待有关部门来勘察现常
⑷疏导游客尽快撤离危险地段。
⑸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4、信息汇总
应急处置信息中心设在集团办公室
四、安全应急处置分队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听从下花园公安派出所和下花园交警大队的调遣,参加统一指挥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五、因景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处置难度较大,适用法律要求高,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另行制定实施。
六、工作总结
每次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参与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工作总结,以利不断修订完善本预案。
景区应急预案 篇2
为能及时、妥善、有效地处置旅游团队在旅游过程中可能遭遇的突发事件,防止损害后后果扩大,特制定本《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一级突发事件
一级突发事件:指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航班延误、取消,机场、公路、景点关闭,团队受阻、滞留,行程延误、变更,游客集体拒绝登机或单方中止行程,不接受旅行社或有关方面善意安排并采取极端行为等突发性事件。
处理办法:
(一)本地事件:事发第一时间,导游或领队应及时向业务部门报告,业务部门得知消息后,应立即向所在经营单位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应及时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赶赴现场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请求省市旅游局派员协助处理。
(二)省内事件:突发事件在省内州、市发生的,分管领导应视情况紧急程度,亲自或指派负责人前往事发地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请求省市旅游局与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络,参与处理。
(三)省外事件:事件发生在国内其他省(市、区)时,一般情况下,分管领导应亲自与对方地接社(或全陪)协调,请求协助处理和取证,特殊情况,报经公司同意后,派人前往事发地协调处理。必要时,可通过省旅游局与事发地旅游局联络,请求协助。
(四)国外事件:事件发生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分管领导处理时,原则上应指令业务部门与境外地接社协调,通过领队督促地接社按我公司要求妥善处理。必要时,应请示旅游、公安、外事等政府主管部门,通过涉外渠道进行处理。黄金周期间,应向各假日办报告请示。发生一级突发事件时,领队、导游、组团社、地接社都有取证责任。
二、二级突发事件
二级突发事件:指由于旅行社或第三方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游客人身伤害、贵重物品(证件)损毁、被盗,出入境被拒,团队行程严重受阻,或旅游目的地突发重大疫情、恐怖事件,集体食物中毒、团队(游客)被强行留滞或团员失踪、弃置滞留不归、意外死亡等突发性事件。
处理办法:
发生上述突发事件时,分管领导接报后,应在第一时间摸清事件真实情况,立即报告公司周新民总经理,由周新民总经理召集负责人、当事部门及相关人员,研究处置方案,必要时请示省市旅游局。发生二级突发事件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向责任险或意外险承保保险公司及时报险,协调处理。
三、三级突发事件
三级突发事件:指由于自然灾害或重大交通事故,犯罪行为等导致游客多人伤亡(财产重大损失或集体境外滞留、失踪)等突发事件。
处理办法:
分管领导接报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详情,并立即报告周新民总经理,由周新民总经理召集相关负责人,组成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研究方案,分头实施。
发生三级突发事件,应按程序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公安边防、外事部门、国家旅游局和康辉总社领导报告请示。
注: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预案自20__年8月1日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公司旅游管理总部。处理事故及投诉的程序仍安国家旅游局及公司原规定执行。
景区应急预案 篇3
为全面做好假期的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常务:
成员: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河伯乡这片净土。
二、职责分工
永兴村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人员体温检测、公共场所消毒及错峰出行三项工作:每天设立哨卡值班值守,做好游客的体温检测、健康码的校验工作、餐饮场所消毒及管控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预防措施,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乡卫生院: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永兴村:做好景区区内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乡镇两级工作人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景区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入口(河伯乡永兴村村部)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景区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公共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2℃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县直相关部门单位报告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工作人员和游客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游客、接触到的员工到乡卫生院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设在永兴村村部,医疗救治点设在永兴村村卫生室,要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景区内安排应急车辆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村委人员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景区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景区游客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报警服务:110
急救中心:120
景区应急预案 篇4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包额尔敦(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于世鹏(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邢云福(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德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丽华(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王双全(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业余体校校长)
唐高娃(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文化馆馆长)
黄绍布(图书馆馆长)
包俊杰(乌兰牧骑队长)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赵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乔晓丹(旅游股股长)
蔡春红(体育股股长)
任春莲(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防范措施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和旗卫生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三、应急响应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县两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舞钢花博园景区恢复开放初期新冠肺炎的防控及应急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工作人员和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依托花博园景区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户外游览特征,花博园景区将于20__年3月6日正式恢复开放。
本着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健康平安、放心愉悦的游览环境,我们在严防严控的基础上,提供安全保障,以保证防控不松懈,游客更舒心。
一、疫情管控期间景区及工作人员防控措施
1、严格景区消毒处理和卫生保洁。景区全面执行严格规范的防控消毒制度。对景区、停车场、卫生间、游乐场等服务设施、服务场所、服务工具等进行一日三次全面消杀处理;对进入景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消毒处理,并视情况留足车辆间距;景区游乐场、按核定承载人数,实行减半隔位载客运营;景区入口处配备75%的酒精棉球、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严格执行保洁制度,景区卫生环境做到不间断保洁,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及时清理。
2、严格管控客流量。景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瞬时游客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50%,确保游客间可保持间距达到1.5米以上空间。
3、景区各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及相关防护器具,接待服务时应与游客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4、景区专设秩序服务员,不间断巡回服务,对游客间距、用具使用等防护措施进行温馨提醒。
二、疫情管控期间游客防控措施
1、体温检测。景区实行入园体温检测管理制度,利用红外成像测温仪检测体温;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园,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安全防护。游客须遵守文明旅游公约,佩戴标准规范的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景区管理制度,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主动配合景区工作人员的管理。谢绝未戴口罩者入园。同时按照景区规定,对体温≥38度、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在劝其到发热门诊诊疗外,同时第一时间向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谢绝携带宠物的游客入园。
景区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规范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地开展旅游应急处置,提高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社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旅游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铜仁市万山区旅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风险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洪水、暴风、暴雨、大雾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因突发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事件等。
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国内游客旅游安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港澳台、外国游客、辖区外游客等在本乡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踩踏等造成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突发事件。乡人民政府在万山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参与处置。本预案指导全乡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科学处置。依照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协调、灵敏、高效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专家队伍、专业人员的作用,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大力提高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乡政府是旅游突发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我乡旅游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成立下溪乡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预测与预警
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1预测预警系统
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旅游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乡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统一的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平台,接收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报送的旅游突发事件信息。
乡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接到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分析、判断,对达到一般预警级别的,依照各专项预案所确定的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并及时报告乡政府,由乡政府作出预警的相关决定;对达到较大预警级别的,按照“统一接警、分级处置”的原则,向县应急办报告,由县政府作出预警的相关决定。
2.2预警级别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能预警的旅游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旅游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级、较重、严重级、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
各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依照以上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在各自制定的专项预案中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加以细化。
2.3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旅游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涉及跨乡镇的一般性旅游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经县政府批准。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形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办公室、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立即做好适时启动相应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切实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适时通报。
3、应急处置
对发生一般级别的旅游突发事件,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应的县专项应急工作机构。
3.1善后处置
乡政府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2)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3)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在参加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期间,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
没有单位的人员由乡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
(4)对旅游突发事件中的人员伤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3.2调查与评估
乡人民政府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作出报告;涉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材料,还要向省、市、县人民政府报告。
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县政府报告。
信息发布
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4、应急保障
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
按照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范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派出所、医疗卫生等旅游突发事件的基本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指挥机构的指令,承担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本专业抢险救援任务外,应当根据需要和有关指挥机构的指令,支援其它抢险救援工作。
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其装备水平。
应当加强以乡和村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其在应对旅游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为其它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提供支援。
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加强协调配合,互联互动,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
财力保障
乡人民政府所需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乡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物资保障
加强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新。
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需要而本乡紧缺且无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县政府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其它省、市、县调入所需物资。
基本生活保障
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与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医疗卫生保障
乡卫生院组建医疗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尽快形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尽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节和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