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应急预案(精选12篇)
车辆应急预案(精选12篇)
车辆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1、目的
规范机动车辆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司乘人员生命安全和车载物资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高效
把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和减少公司财产损失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预防机动车辆事故(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
(3)依法规范,果断处置
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一旦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要依法辆突发事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机动车故(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为主的原则,把统一指挥和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
3、适用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的组织、程序、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系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行动。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组长:综合办主任
副组长:综合办副主任
现场总指挥:由组长或副组长担任。
成员:综合办、财务科、政工劳资科、生产科、质检科、
仓储科、基础设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遵照“先救人后救物,局部服从大局”的原则,统一组织领导处置工作;制定事故处置措施,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安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报事故情况。
组长:全面负责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分析事态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处置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召集协调各相关部门、人员;调整处置力量,落实处置措施;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抢险进展.
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参加处置工作。
(3)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综合办,主任由综合办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调查报告救灾工作情况,协调各方关系。(4)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1)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是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派出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人员,由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总指挥职责: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救伤员,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做好事故报警、伤亡人员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5、有关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机动车辆在行驶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由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州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省局应急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启动本预案。
6、事故初期措施、报告及现场保护
(1)事故初期措施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首先抢救受伤人员。
(2)事故报告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交警、保险部门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程序在20分钟内报告州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警部门电话122或110;保险公司电话。
机动车辆事故(事件)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报告人;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事故现场保护
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在第一时间内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4)对事故对方当事人逃逸的举报事项
发生事故、对方当事人逃逸的,本单位当事人及随车人员应记清对方车型和车牌号向交警部门举报。
7、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重大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置
组长或组长指定的现场总指挥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迅速主持应急处置工作,召集相关成员,制定处置措施,并随时向领导小组通报情况。配合上级应急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2)人员伤亡事故的处置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驾驶员或随车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现场条规定处置。应设明显标识,同时按3.2.3移动的物品,
(3)一般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置
发生一般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但有较大财产损失,则必须报警,在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人员到位勘查现场后,由交警指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4)轻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置
发生轻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如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当事人双方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双方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经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有争议,必须报警。
(5)机动车辆自燃事故(事件)的处置
机动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将车辆靠边停放,关闭发动机,迅速取出灭火器或衣物,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灭火;火势凶猛,一时无法扑灭,有可能造成车辆爆炸的严重后果时,应设定警戒线,疏散周围群众远离现场。同时报告消防、保险部门,保护现场。
(6)盗窃事故的应急处置
运输过程中或抵达目的地后发现现金或货物被盗,驾驶员或随车人员应就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在公安人员到来之前保护好现场,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结束后,清点核对被盗现金或货物数目,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
)抢劫事故的应急处置7(.
运输过程中发生抢劫事件时,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应保持冷静,避免过激行为,伺机发出呼救信号或拨打110报警电话,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尽量拖延时间争取救援。若抢劫行为已经发生,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救助伤者,同时保护好犯罪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勘查工作,积极提供犯罪嫌疑人特征线索协助破案。
8、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分公司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清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调查事故(事件)发生原因,查找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或连环事故发生,安抚伤员,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状态。对伤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9、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及时更新内部、外部相关联络人员的移动和固定通讯号码,节假日和夜间要公布和开通值班室电话。
(2)应急物品保障
根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特点,后勤部门要采购配备抢险处置人员所必须的口罩、手套、工具、灭火器、防毒面具、保安防身用品及药品等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10、宣传、培训和演练
(1)利用宣传板报、专题会议、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机动车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预防工作的必要性,从而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应对机动车辆突发事故(事件)的思想、技.术和物质准备。
(2)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让每个干部职工明确自己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责任和任务,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3)分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机动车辆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按《机动车辆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应急处置的能力,确保机动车辆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机动车辆预案》经分公司批准后,在分公司办公系统网发布。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实施后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完善和修订,保证《机动车辆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奖惩与责任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消除重大险情的应急处置人员给予奖励;对机动车辆事故(事件)负有责任的相关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机动车辆应急预案》由分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机动车辆应急预案》经分公司批准后实施。
车辆应急预案 篇2
车辆自燃应急预案
结合省公安厅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配合省公安厅安全防火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突发灾情的反应和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车辆都有一定数量的燃油或燃气,着火后,油箱或气瓶的爆炸会导致火势蔓延扩大;车库,因停放汽车多,车辆处于封闭状态,应急疏散有很大的难度;
一、火灾的特点
1、火势发展迅猛,汽车发生火灾时,因汽车上的火灾荷载大燃烧后会哦产生高温,极易导致车上的油箱,气瓶燃烧或爆炸,使燃料流淌,气体扩散,形成烈焰或爆炸。而汽车火灾的产生的热辐射,能在极短时间内引燃比邻车辆,并使火势很快发展阶段。
2、车辆疏散困难。一旦失火,驾驶员停车后都会采取安全措施,使汽车失去机动能力。在汽车每天有动力情况下,依靠人力推拉就会非常困难。底下车库和楼层车库的车辆在没有机动能力的情况下,无法上坡道,会给疏散工作造成困难。
3、扑救困难,汽车发生火灾的地点一般不确定,极易出现报警晚、水源缺乏等不利因素,给扑救工作带来难度。
二、灭火的基本要求
首先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集中力量控制火势,为全力救人创造条件。确定主攻方向,库内汽车发生火灾时,应区别轻重缓急,确定主攻方向,如果是汽车发动机,油箱着火,要用干粉灭火剂。如果火焰在油箱口着火,可用湿衣服等窒息灭火;汽车火灾发展的猛烈阶段油箱,气瓶没有暴烈时,应不间断地冷却油箱气瓶。迅速将车辆驶离,无法驶离时,应迅速灭火,疏散人员,同时出水保护被威胁的建筑,或可燃物。使用燃气的汽车,当气瓶燃烧时,按气体火灾扑救措施实施。
三、灭火措施和行动要求
1、火情侦察,首先要进行外部观察和询问知情人,了解着火部位及人员的被困情况汽车使用的燃料情况,消火栓位置,然后深入汽车库内进行侦察,查明汽车停放数量,位置和疏散车辆的可能性。
2、疏散和抢救,汽车库发生火灾后,要稳定被困人员情绪,采取有效的破拆方法,将人员和车辆有序地疏散,也可以通过入口、通道对人员车辆进行疏散,对无法启动的大型车辆可以使用拖车疏散。
3、火场供水,利用附近市政消火栓和库内内消火栓供水,若单车在偏僻地带着火,可就近使用天然水源。
4、火场防排烟,汽车着火,可采取机械。竖井。自然排烟、以及高倍泡沫、喷雾水、移动排烟设备和破拆排烟等方法。
四、注意事项
参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特殊情况下,疏散和救人应在单位人员配合下进行:向火场供水必须做到迅速、准确、不间断;有些汽车油箱和气瓶,难以用水冷却,要注意做好防护工作;一线参战人员应选择安全地带,防止因油箱和气瓶爆炸伤人;被疏散的车辆应采取制动措施,防止出现碰撞和其他事故;汽车猛烈燃烧时,轮胎容易发生爆炸,水枪阵地应远离轮胎,以免被击伤。
车辆应急预案 篇3
1.1为了建立、健全×公司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序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司人员生命安全和物资安全,特制定《×公司机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和减少公司财产损失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人员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预防机动车辆事故(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成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
1.2.3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一旦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机动车辆突发事故
1 (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1.2.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为主的原则,把统一指挥和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
1.3本预案规定了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的组织、程序、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公司所管辖范围内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行动。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2.1.1领导机构
成立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物流园区副总
副组长:市场部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现场总指挥:物流园区副总、综合办公室主任、市场部主任
成员: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市场部、招商部、信息部、第三方物流部
2.1.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遵照“先救人后救物,局部服从大局”的原则,统一组织领导处置工作;制定事故处置措施,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安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
2 理工作,通报事故情况。
组长:全面负责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分析事态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处置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召集协调各相关部门、人员;调整处置力量,落实处置措施;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抢险进展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参加处置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物流中心副总经理兼任。主要职责是传达或下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调查报告救灾工作情况,协调各方关系。
2.3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1)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职责:现场总指挥是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派出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人员,由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组或副组长担任,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总指挥职责: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救伤员,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国家及公司财产;做好事故报警、伤亡人员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有关应急预案
3.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机动车辆在行驶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启动本预案。
3.2.1事故初期措施,报告及现场保护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要求驾驶员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首先抢救受伤人员。
3.2.2事故报告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交警、保险部门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警部门电话122;保险公司电话95518机动车事故(事件)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报告人;(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3.2.3事故现场保护
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在第一时间内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3.2.4对事故对方当事人逃逸的举报事项
发生事故、对方当事人逃逸的,本单位当事人及随行人员应记清对方车型和车牌向交警部门举报。
3.3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3.3.1重大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理
组长或组长指定的现场总指挥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迅速主持应急处置工作,召集相关成员,制定处置措施,并随时向领导小组通报情况。配合上级应急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3.3.2人员伤亡事故的处置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要求驾驶员或随行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现场移动的物品,应设明显标识,同时按3.2.3条规定处置。
3.3.3一般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置
发生一般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但有较大财产损失,则必须报警,在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人员到位勘查现场后,由交警指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3.3.4轻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置
发生轻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发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当事人双方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双方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经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有争议,必须报警。
3.3.5机动车辆自燃事故(事件)的处置
5 机动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将车辆靠边停放,关闭发动机,迅速取出灭火器或衣物,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灭火;火势凶猛,一时无法扑灭,有可能造成车辆爆炸的严重后果的,应设定警戒线,疏散周围群众远离现场。同时报告消防、保险部门、保护现场。
3.3.6盗窃事故的应急处置
运输过程中或抵达目的地后发现现金或货物被盗,要求驾驶员或随车人员应就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在公安人员到来之前保护好现场,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结束后,清点核对被盗现场或货物数目,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
3.3.7抢劫事故的应急处置
运输过程中发生抢劫事件时,要求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应保持冷静,避免过激行为,伺机发出呼救信号或打110报警电话,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尽量拖延时间争取救援。若抢劫行为已经发生,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救助伤者,同时保护好犯罪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勘查工作,积极提供犯罪嫌疑人员特征线索协助破案。
第四章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司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清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调查事故(事件)原因,查打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 防止同类事故或连环事故发生,安抚伤员,稳定人心,迅速正常状态。对伤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保障措施
5.1通讯保障
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及时更新内部、外部相关联络人员的移动电话和固定通讯号码,节假日和夜间要公布和开通值班室电话。
5.2应急物品保障
根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特点,后勤部门要采购配备抢险处置人员所必须的口罩,手套、工具、灭火器、防毒面具、保安防身用品及药品等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
5.3宣传、培训和演练
5.3.1利用宣传板报、专题会议、培训等形式,宣传机动车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预防工作的必要性,从而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应对机动车辆突发事故(事件)的思想、技术和物质准备。
5.3.2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让每个干部职工明确自己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责任和任务,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技术和自我保护能力。
5.3.3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机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7 演练,提高按《机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应急处置的能力,确保机动车辆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六章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经公司批准后,下发各部门。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预案实施后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完善和修订,保证《机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6.2奖励与责任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消除重大险情的应急处置人员给予奖励;对机动车辆事故(事件)负有责任的相关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6.4实施和生效时间
本预案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车辆应急预案 篇4
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配合安全防火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突发灾情的反应和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车辆都有一定数量的燃油或燃气,着火后,油箱或气瓶的爆炸会导致火势蔓延扩大;车库,因停放汽车多,车辆处于封闭状态,应急疏散有很大的难度;
一、火灾的特点
1、火势发展迅猛,汽车发生火灾时,因汽车上的火灾荷载大燃烧后会产生高温,极易导致车上的油箱,气瓶燃烧或爆炸,使燃料流淌,气体扩散,形成烈焰或爆炸。而汽车火灾的产生的热辐射,能在极短时间内引燃比邻车辆,并使火势很快发展阶段。
2、车辆疏散困难,一旦失火,驾驶员停车后都会采取安全措施,使汽车失去机动能力。在汽车每天有动力情况下,依靠人力推拉就会非常困难。车库的车辆在没有机动能力的情况下,无法上坡道,会给疏散工作造成困难。
3、扑救困难,汽车发生火灾的地点一般不确定,极易出现报警晚、水源缺乏等不利因素,给扑救工作带来难度。
二、灭火的基本要求
首先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集中力量控制火势,为全力救人创造条件。确定主攻方向,库内汽车发生火灾时,应区别轻重缓急,确定主攻方向,如果是汽车发动机,油箱着火,要用干粉灭火剂。如果火焰在油箱口着火,可用湿衣服等窒息灭火;汽车火灾发展的猛烈阶段油箱,气瓶没有暴烈时,应不间断地冷却油箱气瓶。迅速将车辆驶离,无法驶离时,应迅速灭火,疏散人员,同时出水保护被威胁的建筑,或可燃物。使用燃气的汽车,当气瓶燃烧时,按气体火灾扑救措施实施。
三、灭火措施和行动要求
1.火情侦察,首先要进行外部观察和询问知情人,了解着火部位及人员的被困情况汽车使用的燃料情况,消火栓位置,然后深入汽车库内进行侦察,查明汽车停放数量,位置和疏散车辆的可能性。
2.疏散和抢救,汽车库发生火灾后,要稳定被困人员情绪,采取有效的破拆方法,将人员和车辆有序地疏散,也可以通过入口、通道对人员车辆进行疏散,对无法启动的大型车辆可以使用拖车疏散。
3、火场供水,利用附近市政消火栓和库内内消火栓供水,若单车在偏僻地带着火,可就近使用天然水源。
4、火场防排烟,汽车着火,可采取机械,竖井,自然排烟、以及高倍泡沫、喷雾水、移动排烟设备和破拆排烟等方法。
四、注意事项
参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特殊情况下,疏散和救人应在单位人员配合下进行:向火场供水必须做到迅速、准确、不间断;有些汽车油箱和气瓶,难以用水冷却,要注意做好防护工作;一线参战人员应选择安全地带,防止因油箱和气瓶爆炸伤人;被疏散的车辆应采取制动措施,防止出现碰撞和其他事故;汽车猛烈燃烧时,轮胎容易发生爆炸,水枪阵地应远离轮胎,以免被击伤。
车辆应急预案 篇5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
1.2危险源
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等车辆由于日常保养差、带病行驶、车灯不亮、安全装置失灵、刹车失灵、道路路况差等因素导致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类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压、刮擦、翻车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3.2生产安全事故
1.3.2.1作业车辆在作业场所内行驶或作业中引起乘员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碾压、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员伤亡。
1.3.2.2车辆在作业场所内及作业道路上行驶因宽度、高度不足,转弯半径过小、地基承载力不足发生的车辆沉陷、翻车、坠车事故。
1.3.2.3维修车辆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砸伤人或溜车压人、撞人等。
1.3.2.4车辆在作业时发生车辆沉陷、翻车、触电引发火灾、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围
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意外,极易造成车辆损毁和人员伤亡。车辆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对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2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3.1.1.1违章驾驶。如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
3.1.1.2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
3.1.1.3场地存在缺陷。如路况差、视线不良、厂内道路无减速带、无限速标志牌等。
3.1.2预警方式、方法
3.1.2.1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各组成员携带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3.2信息报告
3.2.1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3.2.2公司应急救援联络电话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详见《公司电话号码一览表》。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报警内线。
3.2.3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接到汇报后总指挥应立即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事故快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2.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
3.2.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
3.3应急响应
3.3.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为最高。
3.3.2应急响应分级
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现场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3.3.3应急行动
3.3.3.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由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3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抢修等有关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3.3.3.4保障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3.3.3.5应急恢复完毕后执行应急结束程序,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
3.3.4资源调配
3.3.4.1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向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工作。
3.3.5应急抢险
3.3.5.1当发生险情时,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迅速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迅速上报公司应急办。
3.3.5.2一般突发事件
3.3.5.2.1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员按照一般事故简易快速处理流程执行。
3.3.5.2.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人力行政中心协商恢复赔偿事宜。
3.3.5.2.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的,用像机或手机拍照,固定证据,并将车移至相对安全的地带,摆放警示标志;同时拨打122报警和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并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事故经过,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踪协助驾驶员进行处理。
3.3.5.2.4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3.3.5.3较大突发事件
3.3.5.4车辆发生伤人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城区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报警,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值班调度员。应急办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应急预案。
3.3.5.5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并有人员伤亡。应急办接到报警核实后,根据现场可能状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调集救援人员、施救车辆(吊车)和急救箱、钢丝绳、千斤顶等物资赶赴现场,协助现场人员进行人员抢救和设备抢救,调查事故经过,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善后处理。如在现场遇到难以处理的事情,应及时请示应急领导小组扩大应急,启动公司级综合应急预案。
3.4扩大应急
3.4.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3.4.2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向上级部门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4.3必要时公司应急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3.5信息公开
3.5.1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5.2事故调查组应在2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社会、居民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5.3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将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公开发布。
3.6后期处置
3.6.1救援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
3.6.2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
3.6.3公司组织各方资源开展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6.4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日内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填写事故原因分析记录,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请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3.6.5安委会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6.6配合上级部门和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伤员及家属善后工作。
3.7应急保障
3.8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9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等应存放在现场医务室或办公室;
3.10抢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现场仓库;
3.11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伏以下安全线路、灯具等存放在现场仓库内;
3.12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由个人分别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备值班急用车辆,停放于小车库、办公楼门前;
3.14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图表资料:包括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压力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给水排水系统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4.处置措施
4.1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措施果断;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4.2危险源监控
4.2.1监控方式
车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
4.2.2监控方法
4.2.2.1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对车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
4.2.2.2车辆使用单位应在车辆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
4.2.2.3车辆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运行危险区进行分级管理。
4.2.3预防措施
4.2.3.1严把司机进场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4.2.3.2行驶车辆车牌、行驶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齐全、有效。
4.2.3.3每日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4.2.3.4相关路灯设置限速牌,限制车速、急转弯或作业人员密集区域设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
4.2.3.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驾驶。
4.2.3.6严格控制车辆的载重,禁止车辆超载行驶。
4.2.3.7道路须平整、通畅,减少急转弯,道路须由专人维护,及时清理车辆漏卸的物料,路面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4.2.3.8超长、超宽的物件运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专项运输方案。
4.3处置措施
4.3.1车辆起火事件处置措施
4.3.1.1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大声呼喊,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员。
4.3.1.2值班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灭火,疏散相邻车辆;火情继续扩大的,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3.1.3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并及时报告单位值班员;火情继续扩大的,及时拨打119报警,并向公司应急办报告。
4.3.1.4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
4.3.1.5发生机动车辆起火事件,应急办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损失;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1.6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配合交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3.2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4.3.2.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应按规定汇报。
4.3.2.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当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车属单位安全员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处中心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较轻的,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不能及时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现场按规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开车辆警示灯,在交警部门人员未到场前做好其它车辆通过导流。
4.3.2.4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0求救,保护好现场;同时应报告预警中心,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3.2.5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找不到其它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进行表划。
4.3.2.6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3.2.7事故后在驾驶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出警人员和应急办的联系。
4.3.2.8应急办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办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3车辆故障应急处置措施
4.3.3.1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减速将车停靠到道路右侧安全地带,在道路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示牌,亮起示宽灯。
4.3.3.2妥善安置故障车后,驾驶员应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车辆、人员、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公司应急办,等待支援。
4.3.3.4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组织抢险救援组队伍,及时赶赴车辆故障现场,帮助排除车辆故障;现场无法排除时,可拖至专业维修厂修理。
4.3.3.5运料车辆发生和紧急任务车辆发生故障,应急办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出备用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替换。
4.3.3.6发生车辆倾翻事故时,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车辆下面或驾驶室内时,救援队伍应立即采用扩张工具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救援时,各组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合作,采取适当警戒预防措施,防止车辆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4.3.3.7发现事故车辆油箱内油料泄漏时,应紧急疏散现场人员,严禁烟火及严禁使用通讯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将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盖地面油污,同时将随车灭火器准备于现场待用,避免发生燃烧爆炸。
4.3.3.8发现有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时,及时调动、使用起重机械,撬捧、千斤顶等工具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或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
4.3.3.9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
4.3.4车辆火灾或漏油应急处置措施
4.3.4.1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机车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发生油料泄漏时,立即疏散无关人员。严禁点火源出现,应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发生燃烧爆炸。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时,可将破裂处擦干净,涂上肥皂,用布条或胶布缠绕在油管破裂处,并用铁丝捆紧,然后再涂上一层肥皂;
4.3.4.4油管接头漏油时,可用棉纱缠绕于油管接头,再将油管螺母与油管接头拧紧;还可将泡泡糖或麦芽糖嚼成糊状,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时,可根据砂眼大小,选用相应规格的保险丝,用手锤轻轻将其砸入砂眼内,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现象。
4.3.4.6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开展善后处理。
4.3.4.7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事业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将伤者移至安全地方,让伤者安静、保暖、平卧、少动。
4.4.2在抢救的同时拨打 120 呼救。呼救时应详细说明事故单位、地点、严重程度、 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4.3在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应根据事故现场的整体情况、位置和伤者的伤情、部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4.4伤者发生休克,应进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据部位的受伤情况做胸外心脏挤 压法(但必须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早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 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 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4.4.7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 截瘫,导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的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4.8发现伤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 用夹板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4.4.9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头低脚高的姿势,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时应尽快送往就近医院;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4.5注意事项
4.5.1不要轻易移动受伤者,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4.5.2有出血时,应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5.3如果发生骨折,用双手稳定及承托受伤部位,限制骨折处活动并设置软垫,用绷带、夹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伤肢;
4.5.4发生断指(肢)应立即止血,应马上用止血带扎紧受伤的手或脚,或用手指压迫受伤的部位止血。伤口用无菌纱布或清洁棉布包扎,将断指(肢)也要用无菌纱布包扎,有条件的与冰块一起放入干净胶袋,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手术;
4.5.5如果伤者出现呼吸或心跳停止,应进行心肺复苏急救。
4.5.6现场自救和互救
4.5.6.1在抢救伤员过程中要做好周围倒塌物体的加固、监控工作,保证自身安全。
4.5.6.2在伤员救治和转移过程中,应遵循先重后轻的原则,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伤员伤情。
4.5.6.3紧急情况下,可以动用肇事车辆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但要做好标记,并留人看护现场。
4.5.6.4要保持冷静,保护好事故现场,依法合规配合做好事件处理。
4.5.6.5若事件现场有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可能产生爆炸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将人员救出后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4.5.6.6扑救车辆火灾时,人员一定要正确使用灭火器,且灭火人员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风口。
车辆应急预案 篇6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国家财产和人员安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襄阳区烟草专卖局、襄樊市烟草公司襄阳营销部(以下简称区局(营销部))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特制定《襄阳区烟草专卖局、湖北省烟草公司襄樊市公司襄阳营销部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工作原则
⑴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⑵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区局(营销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在处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建立应对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国家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和《襄阳区烟草专卖局、襄樊市公司襄阳营销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襄阳区烟草专卖局、襄樊市公司襄阳营销部机动车辆相关管理规定编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烟草商业系统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人员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损失的车辆起火、车辆故障、车辆交通事故、车辆盗抢和车辆遭遇突发自然灾害等各类事故(事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襄阳区局(营销部)机动车辆事件(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区局(营销部)分管机关副局长(副经理)
副组长:综合办车队负责人
成 员:区局(营销部)所有机动车驾驶员
2.2机动车辆事件(事故)应急小组职责
⑴ 负责编制、修订机动车辆事件(事故)应急预案。
⑵ 负责机动车辆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⑶ 负责机动车辆事件(事故)调查、上报和查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调查、取证。
⑷ 以预防为主,完善机动车辆事件(事故)监测和预防系统;做好应急处置物资、设备的储备和维护。
⑸ 积极组织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自救,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
⑹ 组织对所有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演练。
3. 有关应急预案
3.1车辆起火应急预案
⑴ 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参与灭火、疏散停车场车辆,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
⑵ 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并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车上人员迅速离开车辆,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失火车辆如随车带有贵重物品或货物时,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好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⑶ 若发生机动车辆纵火事件,纵火者仍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随车人员应首先制止其纵火行为,灭火自救,并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拨打110和119报警电话;在灭火的同时,参与灭火人员需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公安机关取证;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⑷ 机动车辆起火后,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区局(营销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损失;
⑸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将事故发生、处理的全过程书面上报区局(营销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车辆故障应急预案
⑴ 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将车停靠到道路右侧安全地带,在道路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示牌,亮起示宽灯。
⑵ 妥善安置故障车后,驾驶员应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⑶ 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车辆、人员、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等待支援。
⑷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组织专业维修人员,及时赶赴车辆故障现场,帮助排除车辆故障;现场无法排除时,应请求修理厂或交警帮助,将故障车送修理厂进行维修。
⑸ 送货车辆发生和紧急任务车辆发生故障,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出备用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替换。
3.3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⑴ 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司机或随乘人员应注意保证自身安全,保护好现场,立即拨打122电话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现场的,要做好标记,尽可能找到证明人,取得联系方式。
⑵ 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视情况开展自救或拨打120;当司机或随乘人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需要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和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
⑶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急处置,同时及时报告区局(营销部)应急领导小组。
⑷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并及时开展善后处理。
3.4车辆盗抢应急预案
⑴ 发生机动车辆盗抢事件,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正当防卫,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应尽可能记住盗抢嫌疑人的像貌、体态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并及时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若出现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视情况进行现场施救。
⑵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往事发地,同时向区局(营销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到达现场后,组织现场人员尽力控制事态的发展,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事发地。
⑶ 公安机关勘察取证后,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被盗抢车辆上的物品进行盘存清点,列出损失清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⑷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将事故发生、处理的全过程书面上报区局(营销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5机动车辆遭遇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⑴ 机动车辆行驶途中遭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时,驾驶员应迅速将车辆开至安全地带,等待救援,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⑵ 当情况紧急,危及生命安全,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可当即弃车,撤离至安全地带,并随时保持与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
⑶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情况危急时,可通过区局(营销部)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地方政府支援。
⑷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将事故发生、处理的全过程书面上报区局(营销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 应急处置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下达先期处置指令,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应急处置现场记录。发生机动车辆重大事故(事件)的,当事人除按一般事故(事件)报警、处置方法和程序进行外,还应及时向区局(营销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 善后处置
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机动车辆事件(事故)应急小组应迅速清理现场,核实损失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理赔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并按区局(营销部)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整改,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6. 保障措施
6.1通讯保障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及车队值班电话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6.2物资保障?
所有机动车辆和停车场应配备灭火器、狼牙棒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明确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每年至少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学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培训与演习
每年至少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熟悉预案操作程序和处置方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习,检验预案培训效果,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8. 附则
8.1预案更新
根据预案实施与演习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保证其有效性、可操作性。
8.2奖励与责任
对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消除了重大险情的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8.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襄阳区烟草专卖局、襄樊市烟草公司襄阳营销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襄阳区烟草专卖局、襄樊市烟草公司襄阳营销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车辆应急预案 篇7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略
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四、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五、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六、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应急电话:
车辆应急预案 篇8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玄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南京市20__―20__年度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规范扫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加强园区扫雪防冻消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突发性降雪的应急反应能力,高效快速做好扫雪防冻消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和灾害损失,保障园区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徐庄高新区区域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等因雪情造成的道路积雪霜冻,以及树枝积雪、道路清障等需要由园区负责组织处理的工作。
三、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园区扫雪防冻消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由徐庄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任成员。指挥部下设扫雪防冻办公室,设立在开发建设局,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
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园区扫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确定保障范围,制定工作方案。
2、收集与扫雪防冻工作相关的重要信息,必要时向园区企业发布。
3、负责上报有关扫雪防冻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4、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企业做好扫雪防冻应急处置。
5、完成玄武区扫雪防冻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片区责任单位为主体,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企业要结合天气特点,认真组织安排,建立相应的工作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落实专人,制定预案,完善各项应急措施。要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防冻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如遇突降大雪,做到见雪即动,确保人员、机械、物资迅速到位,在第一时间清除道路积雪。
四、应急流程
(一)保障范围
以园区为保障范围,以园区的主干道、窗口地区、对外主要交通道路为重点,做到雪停路通。
(二)等级划分
1、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毫米以上。
2、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
3、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
(三)预警响应
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雪情预警信息后,园区扫雪防冻指挥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工作人员及时到达工作岗位,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
园区管委会必须配备不少于3台铲车(轮式装载机、轮式推土机);确定专用运盐车1辆,并指定驾驶员;配备大扫帚、铁锹各100把,突击队按人数配备相应工具。
向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申请专用盐,申请单位须先填写《除雪防冻用盐申请单》(统一印制下发),由管委会分管主任签字同意后凭此单到区指挥部办公室登记并领取《除雪防冻专用盐批拨单》前往指定扫雪用盐供应点卡子门盐库(郁金香路6号)领取扫雪防冻用盐。
1、Ⅲ级,中雪,黄色预警
(1)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园区扫雪防冻指挥部检查各单位企业、各部门扫雪防冻作业单位人员到位情况。
(2)扫雪防冻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
(3)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4)加强社会宣传,及时发布扫雪防冻工作动态。
2、Ⅱ级,大雪,橙色预警
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部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人到园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参加扫雪防冻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工作,保障雨雪天道路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Ⅰ级,暴雪,红色预警
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园区扫雪防冻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调动一切资源,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全力应对灾害。
(四)应急响应
1、Ⅲ级,中雪
(1)各相关部门启动扫雪防冻工作预案,作业单位上路清扫积雪。出动洒水车进行冲水化雪,当日下午五点(17:00)前须完成扫雪任务。
(2)启动工作网络,物管、各企事业单位按照责任区划分范围清除积雪,完成各自责任段的扫雪任务,保持道路畅通。
(3)沿街单位、店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宣传动员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防冻工作,做到自扫门前雪。
2、Ⅱ级,大雪
(1)在应对Ⅲ级中雪的基础上责任到路段,进一步动员、组织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2)启动民兵应急队伍和部队支援重要节点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实施撒盐化雪,启用机械清雪;清除树木积雪。
(3)加强交通疏导,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园区扫雪防冻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4)有关部门按照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食品、水、气等物资保障。
3、Ⅰ级,暴雪
(1)在应对Ⅱ级大雪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扫雪,按照预案,将兵力、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道路。
(2)优先保障水、电、气、救护等民生需要的抢修、抢险车辆通行,必要时安排护送。
(3)各部门、区域物管、各单位企业排查并消除因积雪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4)发生灾害后,园区每日扫雪两次以上,防止积雪成冰;实施撒盐化雪,组织机械和突击队扫雪支援重点地段;加强安全措施,部分道路视情实施交通管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克服侥幸心理,做好防大冻、扫大雪、消大险准备。管委会、物管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是扫雪防冻消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所有扫雪防冻消险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紧急应对预案以及对大跨度厂房、危旧房屋的消险施救方案,切实做到领导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工具落实、措施落实。要树立“雪情就是命令”观念,一旦雪情、灾情发生,要迅速动员和组织辖区内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沿街店家共同做好扫雪防冻消险工作。各责任单位因积雪不及时清扫造成人员摔伤的,医疗费用由责任单位负责承担。园区指挥部对责任单位的'各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建立通讯网络,组建突击队伍。一旦冰雪天气出现,接到上级指示,园区指挥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园区立即启动扫雪防冻消险应急方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领导干部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园区人武部负责组织落实驻地的部队30名突击队员,园区管理科负责组织100名突击队员,领取工具,由园区指挥部统一指挥。突击队人员名单、联络办法、工具配备情况及时报园区指挥部办公室。
(三)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物资储备。要按照“地面无结冰,棚屋无积雪,管道不冻坏,设施不遮挡,行人好通行,交通保通畅”的清扫标准认真抓好落实,做到当天下雪当天扫,夜里下雪第二天凌晨4?00开展实施扫雪作业。遇到双休日和节假日下雪,所有管委会工作人员取消休息,及时到岗扫雪。要重点抓好十字路口、坡道等险要路段的消险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任务量和责任分工配备工具,并落实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动员沿街单位和店家备好工具,一般小店备一套(一把大扫帚,一把铁锹),20人以上的单位各备10套。要落实铲车供车单位、车辆牌号、驾驶员姓名及联络方式,必要时集中安排吃住,保证一旦降雪,立即进入指定地点。鼓励采用切实可行的扫雪方法,提倡自制高效的扫雪工具。要根据雪情预报提前领取工业盐,严禁挪作他用,严防因无警示或保管不慎造成误食工业盐安全事故。
(四)坚持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五)各扫雪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中雪降雪过程中,易结冰地段,每两小时实施一次撒盐化雪,大雪及以上每一小时实施一次撒盐化雪,防止积雪成冰。同时,采取机械化清雪、人工扫雪等措施,确保主干道畅通。大雪及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主次干道至少保持两股道路畅通。大雪及以上降雪结束48小时内,路面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六、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徐庄高新区负责本辖区内所有道路、房屋及车棚等全地域覆盖的扫雪防冻消险工作。负责组织、督促、检查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沿街店铺严格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负责督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认真做好各自库房、工棚、厂房,特别是大跨度厂房的除雪消险和安全工作。若地面积雪达10厘米时,须立即启动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及时通知和督促有关企业清除房顶积雪;达20厘米时,对建有大跨度厂房、库房的企业要立即停工停产,并撤出全部人员避险。遇险情时,企业、单位要立即向园区管委会和区安监局报告,抢险方案待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抢险。园区指挥部负责园区扫雪防冻消险工作总协调,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二)党群办负责及时传达上级要求,掌握工作动态,落实督查推进,汇总情况并上报相关领导及部门。
(三)党群办负责在媒体宣传报道扫雪防冻消险工作,以及其间值得表扬的感动场面和感人事迹。
(四)党群办负责对管委会各部门扫雪防冻消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不履行职责及失职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
(五)开发建设局负责主要道路积雪清扫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组织不少于30人的突击队,配备充足的扫雪机械,做好重点地段扫雪准备。疏导交通,并根据雪情和路况要求车辆限速行驶,及时排除路障,处理交通事故;引导过往车辆司机主动避让扫运雪、撒盐人员和车辆;及时掌握关键路段的防滑防冻情况,消除隐患,发现险情及时报园区指挥部;维护园区的绿化设施,及时清除树上积雪,及时清除倒伏行道树。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及时清扫住宅小区内部道路,保护供水管道和水箱;城管行政执法中队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单位和店家加以处罚。
(六)开发建设局负责管养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及时修复被损坏的设施,确保道路窨井盖完好。
(七)安监站负责建筑工地和企业扫雪防冻消险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及时汇总并上报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隐患消除等工作。
(八)党群办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扫雪动员工作,督促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九)重点地段任务分配
徐庄路(管委会)、睿智路(管委会、福中集团)、环园西路(国资公司、江苏软件园、先声药业)、苏宁大道(网球馆、徐庄六号、途牛)、环园东路(紫气钟山)、东来路(苏宁)、紫气路(东华能源、汉庭、宴遇)。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防冻工作直接关系群众的生活、出行,关系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城市的运行安全和正常秩序。要健全值班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雨雪可能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精心组织,切实落实扫雪责任制。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单位企业的责任区,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督促单位企业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特别是新建改造的道路要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扫雪无“盲区”。同时,要对扫雪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以雪为令,及时清除责任区的积雪。对未履行扫雪责任的单位企业和经营户,由城管执法大队按照《江苏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要落实扫雪工具、机械和运输车辆,组建骨干队伍和突击队,储备适量工业盐或融雪剂。
(三)强化指挥,确保扫雪工作万无一失。在园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对重点部位和路段要重点保障,确保万无一失。尤其是元旦、春节等长假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有一定的扫雪力量值班备勤,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扫雪期间,园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将组织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主要领导或责任人的责任;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车辆应急预案 篇9
为加强对全区扫雪防冻应急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突发性降雪的应急反应能力,根据《20__―20__年度南京市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区指挥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全区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唐海清担任指挥长,区城管局局长尹照生担任副指挥长,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政府办、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规资分局、生态环境局、城建局(人防办)、房产局、交运局、水务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红十字会、开发区、各镇(街)、城建集团、产业集团、水务集团、供电公司、盐业公司、溧水通信行业三大运营商、宁杭高铁溧水站为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尹照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保障范围:
1、高速公路连接线、对外主要交通道路、桥梁、坡道、城区各主次干道;
2、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窗口地区;
3、城区重要路段:秦淮大道、珍珠路、宝塔路、中大街、通济街、后巷、大东门街、大西门街、青年路、秀园路、毓秀路、栖凤路、交通路、中山路、天生桥大道、省道246城区段。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区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区扫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调整或终止扫雪防冻应急响应级别;
3、和区人武部联系,视雪情请求驻溧部队和院校支援溧水扫雪行动;
4、处置与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有关的各类突发事件;
5、视雪情派出指挥组或工作组现场组织指挥与协调。
(二)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各镇(街):对辖区内扫雪防冻及抢险救灾负全责。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居民区的积雪冰冻清除;负责区域内因雪灾引发的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抢险救灾行动。
2、区人武部:负责协调、调动驻溧部队及院校、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扫雪和抗灾;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伤病员救治与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3、区城管局:承担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组织环卫作业人员投入扫雪,并适时组织洒水车、铲雪车上路冲、扫积雪;发动“门前三包”单位及商家开展扫雪防冻工作,组织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及“门前三包”协管员队伍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及商家扫雪情况,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不及时清扫门前雪的单位和店家进行教育和处罚。
4、区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暴雪预警信息和气象服务信息;负责扫雪防冻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依据各镇(街)、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5、区委宣传部:负责应急信息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天气变化和雪情预警,同时加大对扫雪防冻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对未落实“门前三包”的单位和店家在媒体给予“曝光”,实施新闻监督;遇有雪情预警天气时,动员社会车辆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轻道路交通拥堵,减少安全隐患。
6、区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协调预案实施后相关物资的应急采购保障。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扫雪防冻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雨雪天气来临时,在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做好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8、区盐业公司:按照指挥部安排,做好全区扫雪防冻工作中所需融雪剂的供应保障。
9、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雪灾监测预警、农业抗雪救灾和灾后指导恢复生产等工作。
10、区城建局、房产局、城建集团、产业集团、水务集团:负责所属养护的桥梁、高架、行道树的积雪清除及防冻抗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所管新建道路、高架桥等积雪、冰冻的清理;负责所辖危旧险房的维修,防止倒塌;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落实扫雪防冻工作和开展自救;组织对在建工地及周边的扫雪除冰工作,组建10支50人以上突击队,配备相应机械,听从指挥部安排对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和抢险;协调抢险救灾所需装备、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区城建局同时负责做好城市建设相关的扫雪防冻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区人防办负责适时协调人防设施应急开放使用。
11、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区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及所属单位开展扫雪防冻工作。
12、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学生的雨雪冰冻天气防滑防冻常识教育、紧急情况停课的组织实施及其他紧急行动的配合工作。
13、溧水公安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治安保障和应急交通指挥,协助组织群众安全出行,同时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指挥部反映全区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报指挥部批准)或限速行驶;教育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14、区交运局:负责保障应急运力组织,落实公路安全保畅措施,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信息共享,有效清除雨雪冰冻,及时保持道路顺畅,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引导。负责协调南京市地铁集团做好溧水境内地铁出入口扫雪防冻工作。
1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救援使用的食品、医疗器械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
16、区水务局、溧水规划资源分局、溧水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相关供水企业做好供水设施的防冻保护工作;负责及时提供雨雪冰冻灾害相关的地质灾害、环境监测信息,并启动相应的扫雪防冻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机制。
17、区文旅局:负责景区内出入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负责组织冰雪灾情发生时游客的有序撤离,协调开放有条件的旅游景点作为应急避险场所。
18、区卫健委:负责受雪灾地区和灾民安置点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及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雨雪冰冻灾害的医疗卫生息,同时负责紧急医疗救援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9、区人社局:负责做好与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0、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期间的物资保障工作。
21、区民政局:负责受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民疏散、安置,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助等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22、区红十字会:负责开展社会募捐及对受雨雪冰冻灾害群众进行救护救助。
23、区消防大队:负责根据区指挥部要求协调有关力量投入救灾工作。
24、区供电公司: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信息传递、报送和应急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
25、溧水通信行业三大运营商:负责组织协调中国电信溧水支公司、中国移动溧水支公司、中国联通溧水支公司通信设施防冻保障工作及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26、宁杭高铁溧水站:负责组织协调铁路沿线及辖区内桥梁、站前广场、站内通道、进出道路及道路交叉路口扫雪防冻工作;保障好因雪灾滞留车站旅客的生活,维护好车站内秩序。
四、保障措施
1、建立队伍: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路段分工组建相应的应急队伍和机动力量,尽快将本单位扫雪防冻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联络员、机械车辆驾驶员及联系方式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备案并建立扫雪防冻微信平台。
2、储备物资: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落实扫雪工具、大型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做好车辆油料保障,储备适量工业盐、融雪剂或尿素,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扫雪机械设备进行全程维修养护,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3、落实资金:各成员单位要做好资金保障,根据降雪量大小、场次适当调整资金投入,切实保障资金足额到位。
4、应急响应:接到降雪或异常气象通报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迅速集结人员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专业除雪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周六周日及春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
5、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定人、定岗、定车,特别是承担城区重要路段扫雪防冻任务的机械、车辆、油料,在元旦、春节期间要集中由专人保管;根据雪情预警情况适时安排人员集中住宿。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车辆应急预案 篇10
为建立健全我局处置大规模恶劣天气应急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应对全区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处置能力,保障我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稳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所带来的危害,实现与市交通运输局及上级部门应急预案对接,促进社会稳定。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发生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交通和群众出行时的交通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由我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发生恶劣天气,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和群众出行时的交通应急执法保障工作。我局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积极响应、正确应对”和“保证畅通”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秩序安全平稳有序。
(二)快速反应,相互配合。在接到上级主管单位通知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按照要求快速反应,积极配合,为圆满完成上级部门安排工作任务提供保障。
(三)提前准备,保障有力。根据天气情况,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执法车辆、应急器材。如出现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及时发布信息,通知相关单位清理道路雨雪,做好配合保障。对运输企业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进行合理调度和补充,要加强应急演练,防止关键时刻出现“错误指令”的现象。
四、主要职责
制定本单位处置恶劣天气交通保障预案,并根据本单位职责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开展。配合区应急局做好辖区内雨雪天气应急保障工作。
配合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法打击雨雪天气巡游出租汽车拒载、绕行、拼客、随意加价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打击客运车辆不按站点停靠、站外带客等不履行经营协议等行为,依法打击借机非法营运行为。
配合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法打击雨雪天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雨雪等恶劣天气国省干线公路、城乡公交换乘中心的巡查检查力度,必要时配合公安交警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和交通疏导工作,为有关车辆、船只及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服务,努力保障雨雪恶劣天气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五、信息收集
制定针对恶劣天气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机制,建立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掌握,逐步完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气象主管部门发布的降雪、低温、寒流、道路结冰等预测、预警信息;辖区各路段积雪、结冰监测信息。
六、预警行动
(一)预警分级。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预警分为Ⅰ级预警(特别重大)、Ⅱ级预警(重大)、Ⅲ级预警(较大),Ⅳ级预警(一般)。
(二)预警行动。根据中央气象部门发布雨雪冰冻天气信息预测预警和上级主管单位发布雨雪冰冻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恶劣天气处置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充分做好人员、车辆和领导值班值守,确保人员在岗在位,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及时自行开展对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公交首末(枢纽)等管理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做好对公路、道路等因雪天冻天气影响群众安全出行的应急保障,及时通知公路中心、区应急局、惠民公交等单位,做好交通运输保通保畅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管辖区域道路通行情况,遇重大交通事故或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
局属各单位应根据巡查保障路段,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报局安监办备案。
七、奖惩问责
(一)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履行工作职责不力的有关责任人,在全局内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
车辆应急预案 篇11
根据《江苏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南京市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的总体要求,为及时清除积雪,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造成的损失,确保道路畅通,车辆行人安全,维持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主次干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扫雪防冻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防大雪,抗大灾的防范意识,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行业为主线,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及社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以扫雪为重点的防冻救灾工作。进一步落实扫雪防冻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顾全大局,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切实把扫雪防冻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组织机构
1、扫雪防冻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应急分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三、具体要求
1、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街道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全体人员通讯畅通;当接到雪情预警信息后,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方案。街道全面动员组织清雪,责任分到路段,全面实施撒盐化雪,组织机械和突击队扫雪;动员各大小单位、居民群众参与扫雪防冻工作,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做到自扫门前雪。
2、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在应对Ⅲ级中雪的基础上,街道启动不少于30人应急队伍,按照责任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各自责任段的扫雪除冰工作,保障雨雪天道路通行条件;以“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总体要求,街道提前做好协调食品、蔬菜、水、电、气等民生需要的物资保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资料的供应。
3、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毫米以上,在应对Ⅱ级中雪的基础上,街道全面启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应急方案,调动一切资源,将兵力和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和道路,街道对辖区范围进行排查,消除因积雪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发生灾害后,街道根据区指挥部统一领导,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四、组织分工
要全面落实辖区内主次干道、重点路段、街巷、广场的积雪清除,确保街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的扫雪任务完成,确保无房屋被积雪压倒及伤人事故发生。驻区各单位(施工各工地)必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扫雪工作,20人以上单位都要相应成立清扫积雪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要求积极做好清扫积雪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扫雪物质准备和人员分工,熟悉本单位扫雪路程范围,假日照此方案执行。
五、明确职责
1、雪情就是命令,要切实加强值班制度,街道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全体人员通讯畅通;时刻准备不少于30人的扫雪应急队伍。在遇到雪情和危情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力量及时清扫积雪,清除危情并及时报告。
2、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与沿街单位、店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动员沿街单位和店家提前准备好扫雪工具,一般小店要准备一套(一把大扫把、一把铁锤)工具,20人以上的单位、店家要准备10套以上扫雪工具,要求沿街单位和店家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未履行扫雪责任的单位和经营户,按照《江苏省市容环境责任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其中的经营性单位,由城管科报工商部门要求责令停业整顿。
3、在扫雪期间,指挥部组织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主要领导或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街道范围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思想重视,落实组织,克服一切麻痹思想,从思想上做好防冻抢险的一切准备。
2、明确分工,各尽其职,抓好落实。
3、确保人员在岗、在位,通讯畅通,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街道扫雪指挥部请假。
4、加强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将值班情况向区扫雪指挥部汇报。
车辆应急预案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防止化学危险品的扩散,妥善处理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各类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学危险品的蔓延和扩散,减少事故损失,促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适用范围
凡在本辖区从事爆炸晶、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运输企业和在本辖区道路运输地段从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发生交通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事故等级、标准
按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将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机构和职责
在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机构的基础上,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统一组织和协调对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救援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听从事故现场总指挥的指挥开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向外蔓延扩散和事故损失扩大。若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发生地不属于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处理范围,应立即通报有管辖权的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同时,报上一级交通事故管理机构。
四、组织领导和机构
我所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领导小组,其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将乐县运输管理所,由翁小斌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和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现场处理情况。
五、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车辆所属单位或经营业户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化学危险品属性、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事故发生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报告我所安监股、分管领导、(安监股电话:),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县安监局,同时通知相关单位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化学危险品的属性,开展现场抢险、施救I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外扩散,保护周围环境。
六、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事故应急救援
(一)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时到负责化学危险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二)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随时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部门。
(四)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诿,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化学危险品蔓延、扩散。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4、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七、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调查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所将积极协助、配合各级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做好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三是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四是防患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八、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的奖励和处罚
危货运输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尽职尽责,认真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我局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擅离事故现场或无故拖延救援行为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扩大的,追究有关运输企业领导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九、本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