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初中课后延时服务方案(通用9篇)
农村初中课后延时服务方案(通用9篇)
农村初中课后延时服务方案 篇1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精神,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依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意见征求
发放征求意见书,宣传各级有关政策,征求家长、学生意见建议,根据家长意见、学生需求,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强迫学生参加,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莱芜区域正常下班时间,并根据家长需求灵活安排。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自主作业。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基本要求,紧密结合《济南市莱芜汶水学校关于落实作业管理要求的实施方案》,利用课后延时服务时间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2.课业辅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自主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图书角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4.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课程。发挥教师特长,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5.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组建各类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6.研学实践。就近利用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严禁教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资源支撑
课后服务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视情况聘任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探索引进校外专业力量提供以艺体、科技创新等为主的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学校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五、保障措施
1.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动员家长委员会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建立教职工激励措施。对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将财政补贴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和相关人员补助以及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
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农村初中课后延时服务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兴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嘉兴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家长课后服务需求,推动“双减”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盐样板提供教育服务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学校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场地、资源等优势,主动承担托管服务工作,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使学生的学习更好地回归校园;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吸纳广大志愿者等力量参与课后服务,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二)学生自愿与满足需求相结合。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同时,学校充分考虑各类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课后服务需求。
(三)教师自愿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自愿参与课后服务,不得强制教师参加或摊派任务。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实绩应作为评先评优和内部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公益普惠与成本分担相结合。学校课后服务应体现公益普惠性,实行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机制,能够免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应免费提供。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五)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课后服务期间应以学生自主学习和活动为主,学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源,指导、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的习惯和能力。教师要正确处理好课堂与课后的关系,努力做到课堂教学应教尽教,学生在课后学会学好。
三、服务项目
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基于学生自愿,由学校为主承担、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主要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以及为在校学生配套提供的就餐服务等。
(一)放学后托管服务。全面推行放学后托管服务“5+2”模式,即学校提供每周工作日5天托管服务,每天安排托管服务时间至少2小时。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放学后托管服务按需组织开展,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补习辅导与答疑;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包括开展文(体、卫、科、艺、劳等)教融合教育、兴趣拓展、科学探究、综合实践、社团活动等创新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教师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二)初中生在校晚自习服务。初中学校周一至周五可按需开设晚自习(一般安排在2小时以内)。非寄宿制初中学校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迟于20:30,寄宿制初中学校可按学校的正常作息时间表安排晚自习。初中晚自习主要强化对学生的自习指导,主要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主复习预习、自主阅读学习,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补习辅导与答疑等。不得利用晚自习时间统一考试、集体授课等。学校可以配套提供晚餐服务,供学生自愿选择。
(三)免费在线学习服务。学校要发挥“互联网+教育”优势,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内容,征集和开发各类线上教学资源,积极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等专题教育资源平台,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等合理时段,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教育研究中心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本县名师开设“空中课堂”,开展“问学名师”等免费在线答疑与互动交流服务。
(四)暑期托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期生活。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可以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暑期作业个别辅导等服务。学校可以配套提供午餐服务,供学生自愿选择。暑期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同步。
四、工作流程
(一)摸清学生需求。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课后服务相关政策,介绍学校拟提供的服务项目、形式、要求等,在引导家长正确、理性认识课后服务的基础上,向全体家长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切实摸清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需求情况。
(二)制定服务方案。学校根据学生参加课后服务需求调查情况,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情况制定课后服务方案,设计课后服务课程和课时安排等。
(三)广泛征求意见。学校应将本校课后服务方案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书面告知家长,特别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安全措施等。
(四)按需提交申请。由学校提供申请表,有需求的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按“遵循自愿、应收尽收”原则,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五)明确责任义务。学校应与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相关安全协议,载明学生到(离)校的时间和方式等,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课后服务平稳顺利。
(六)适时优化完善。学校应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课后服务课程、完善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对“双减”工作的支撑度以及家长、学生的满意度。
五、具体要求
(一)突出育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鲜明导向,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阵地作用,让学生学习更好地回归校园,提高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满意度。
(二)落实教学要求。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拓展性课程,切实做到因材施教,满足不同程度学生学习需求。建立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提高校本作业设计质量,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三)细化实施方案。各学校应按“一校一案”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细则,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四)拓宽服务渠道。课后服务原则上由本校教师为主承担,也可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者等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鼓励学校吸纳大学生志愿者参加暑期托管服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适当引进县教育局遴选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充实课后服务。
(五)完善配套制度。县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准入条件、遴选程序、监管措施,制定操作细则;研究制定学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工作指南(含研学指导、实践活动指南、作业辅导指导等)、安全管理办法、学生意外事故处置程序及暑期托管过程中相关法律纠纷处置预案、暑期托管服务督导和监管办法、随迁子女跨区域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项目、标准;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人力社保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民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及志愿者服务队伍;公安部门要加强课后服务时段校园及其周边的治安保障等。
(二)落实经费保障。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托管服务运行成本机制。县财政局要通过专项经费补助,切实保障课后服务持续、有效、顺利实施。学校场所及设施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参照资助政策减少或免收服务费。课后服务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经费列支,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托管服务工作,并确保托管服务质量。
(三)明确取酬机制。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学生数和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以及当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在职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工作量计入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量,相应发放课后服务补助,不纳入教师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及有关人员取酬标准、操作细则由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制定。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四)强化安全措施。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消除课后服务场地安全隐患,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要重视避暑防暑,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确保学生平安保险应覆盖至学生全部在校时间。
(五)加强规范管理。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学校将课后服务时间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延伸,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严禁学校违规收费,对学校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年度业绩考核内容。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校要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最佳实践的宣传推广。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本实施方案未尽之处,按《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xx〕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嘉教基〔20xx〕134号)精神执行。
农村初中课后延时服务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满足中小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切实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新发展理念,聚焦解决家长接送子女上下学难和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课业负担过重、家长经济负担过重等问题,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实施原则
(一)属地管理。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县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承担主要职责。
(二)自愿参与。面向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服务,学生自愿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意愿的学生参加。
(三)素质优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经费分担。根据成本核算,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采取各级财政适当补贴、家长合理分担的办法筹措经费。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和公益捐助。家长承担费用标准以发改部门文件为准。
(五)全面推进。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午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初中晚自习、周末及寒暑假托管也可纳入课后服务范畴,逐步推进。
三、实施要求
(一)服务对象。凡正常放学后无人照管或有其它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为课后服务对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需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审核、学校批准后参加。
(二)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艺术、科普、心理、劳动、阅读、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等活动;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鼓励中小学校积极利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教育资源,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各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教授新课,坚决杜绝以课后服务为由,变相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服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鼓励退休干部、退休教师、学生家长和高校师生等人员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鼓励社区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四)服务时间。学校每周5天均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本区域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原则上每天下午课后服务时间统一为小学两课时、初中一课时,下午离校时间不晚于18:00。有需求的初中学校可探索开设晚自习,原则上不超过两课时,离校时间不晚于20:30。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周末、寒暑假托管时长以适应成人工作时间为主要依据,由各区县各学校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
(五)服务报酬。课后延时服务原则上每班配备一名教师,每所学校每六班另配备一名管理人员(不足六班按六班计算)。参与下午课后服务教师按照40―60元/课时标准发放补贴(此标准随经济发展状况可适时调整)。外聘专业人员可按照不高于150元/课时标准发放补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建立政府主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保障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区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规划统筹利用好各类资源,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学校要“一校一案”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完善经费保障。中小学生参与课后服务费用根据成本核算,财政适当补贴、家长合理分担。工作前期,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列支专项经费启动工作,待发改部门立项核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后,由学生家长按照标准承担相关费用。课后服务费用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各地在核定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应适当考虑开展课后服务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三)严格规范管理。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各项制度,严禁借机组织或变相组织教授新课。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承担课后服务责任,对教师、学生参与课后服务过程进行监管,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
(四)保障师生安全。各区县、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保、设施设备、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五)广泛宣传引导。要向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工作“一刀切”。要强化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向学校提供志愿服务和人员、物资支持。
(六)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监督检查。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要杜绝名不副实的课后服务,对直接或变相教授新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农村初中课后延时服务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双减”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28号)、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基〔20xx〕13号)、《泉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综〔20xx〕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原则
坚持“立足需求、家长自愿、成本核算、有偿服务”的原则,采取“学生和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方式开展。家校合作,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提高素养,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
本校有延时服务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干部职工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三、服务时间和内容
四、服务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和应急预案措施。学校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规范课后服务行为,并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统筹校内资源,积极开发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课后服务工作模式。有需求的学生在家长的指导下,填写《泉州外国语学校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申请表》(见附件),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上交学校审核。服务活动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如申请人数未超过班级人数的80%,将由学校统筹安排。
3.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课后延时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我校为民办学校,学校将按照“立足需求、家长自愿、成本核算、有偿服务”的原则对“有偿服务”项目收取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4.完善工作考评机制
学校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延时服务的相关纪律要求,不迟到,不早退等。
2.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课后延时服务的,家长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3.因身体心理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特定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需提前书面向班主任作出说明。
4.家长须根据课后延时服务时间点,做好孩子的接送及途中的安全保护。
5.学生参加课后延时服务路途中的安全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农村初中课后延时服务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小学生课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课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安排,陈海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课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课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6:20--7:00,7:10--7:5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性收费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内发改价费字【20xx】8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型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300元,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盟市制定相关减免政策进行减免。
6.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自主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等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1)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2)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团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7.服务流程。调查摸底----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并合理安排志愿教师----重新组班----无缝衔接
(1)调嗣底。通过班主任会议、利用微信群,电话沟通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嗣底并征求意见。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自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向班主任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延时看管服务责任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统计,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每日安排值班领导,志愿教师,以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根据每班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学生的数量进行合理编班。各班人数较少的进行班级重组,组成“临时班”。安排本级的任课教师进行课后延时服务。
(6)各位值班领导和教师负责指引家长按时,准时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课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z丝己酥贫取?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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