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化联合体实施方案(精选5篇)

产业化联合体实施方案(精选5篇)

产业化联合体实施方案 篇1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跟进,科研、生产、加工、服务、金融等主体共同参与,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农业全产业链经营联盟,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金融支持,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聚焦重点产业,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资源要素集聚、利益联结紧密、购销服务协同、信息渠道共享等优势,构建涵盖上中下游主体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拓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创新三农金融产品,缓解三农客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任务目标。建设一支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高、带动农户发展能力强的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梯队,探索出一套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有效模式和路径,推出一系列针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金融服务方案和新型信贷产品。到20__年底,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主体的贷款余额增长至500亿元。

  二、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三)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队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聚焦粮棉油糖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以及具有本地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研发、储运销售、技术培训、生产服务等主体进一步紧密合作,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发优势特色资源,优化配置创新要素,形成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通过项目支持、试点示范、典型推介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技术共享、信息共享、品牌共享、渠道共享、资金共享,提高资源要素的利用和产出效率,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

  (四)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载体,围绕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以加工流通延链、科技研发补链、园区聚集壮链、融合发展优链,推进精细化综合加工,搭建体系化物流网络,开展品牌化市场营销,推广绿色化发展理念,不断融合创新链、优化供应链,推动向价值链中高端、产业链中上游跃升,提高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五)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成员树牢“民主管理、合作共赢”理念,制定并完善共同章程,明确权利、责任、义务。建立规范运行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制度,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管理架构。完善决策制度建设,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商议生产计划、农资采购、资金安排等涉及发展和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保障各成员的话语权和知情权。

  (六)提升数字化水平。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链主”企业开发或采购应用上中下游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统,对农业生产、企业经营和产业链运营全过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建设联合体成员共同参与、内部畅通循环的产业互联网。推动业务信息系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系统对接,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信用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采购、交易、结算等业务流程在线办理,资金流、产品流与信息流同步运转,供应链、资金链与数据链相互支撑。

  三、拓宽多元农业信贷担保渠道

  (七)支持“链主”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信用记录好、经济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链主”作用,利用自身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业务来往较多、信用情况较好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资供应商、服务商等上下游客户,提供贷款担保,增加授信额度,解决小规模经营主体有效抵押物不足的问题。

  (八)加大信贷担保力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引导各类担保机构,将担保规模、期限、项目类型等风控因素融入产品设计,针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特征,总结开发符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产品模式,避免担保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经营周期、灾害周期等错配及应急转贷不畅衍生的担保风险。要探索风险评价、保后服务等方面的`有效措施,不断优化担保操作流程与方式,切实提高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担保覆盖面。

  (九)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各级农业银行要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经营特点,创新担保方式,加快探索推动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以及动物活体抵押等贷款业务有效落地。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价、评估机制,探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利用无形资产抵押质押融资。

  四、强化信贷支持力度

  (十)优先对重点联合体提供信贷支持。各级农业银行要把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将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范围内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培育的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纳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象,实施“名单制”管理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要及时了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加强跟踪指导与服务。

  (十一)探索扩大联合体信用贷款规模。各级农业银行要在符合信用等级要求、有效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要基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成员间的交易记录、资金往来等信息数据,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和技术,深度挖掘数据价值,综合评判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主要成员的信用情况、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探索以信用方式支持联合体发展,努力扩大联合体成员的贷款规模。

  (十二)不断探索有效金融服务模式。各级农业银行要加强与风险补偿基金、农业担保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担保方的业务衔接,不断优化各类担保贷款全流程服务,加强风险防范,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探索针对全产业链的一体化金融服务模式,实现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相互补充,不断丰富产业链金融服务的新路径。

  五、建立“政银担”协同机制

  (十三)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业银行要建立顺畅的沟通协作渠道,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相互通报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名单、监管服务措施、政策支持情况等信息。加强联合指导,因地制宜联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推广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规范发展。要加强与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对接,加大政策性担保支持力度,开展联合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十四)建立“投融结合”引导机制。要发挥财政项目和金融服务各自优势,推动财政支农政策与金融支持服务相结合,合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各级农业银行要将实施财政项目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加大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整合相关财政支农资金,探索设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专项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强化业务推介和风险源头管控,与农业银行和各类担保机构建立并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各级农业银行要发挥好风险补偿基金的乘数效应,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提供贷款服务。

  (十五)建立“试点探索”推进机制。选择部分影响力大、条件成熟的产业,依托农业银行线上信贷产品,打造专属服务平台和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掌握的数据和信息,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发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探索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的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农业农村部门、农业银行共同开展政策试点,制定试点方案和实施细则,探索创新路径,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人钱货”直通车服务。及时总结试点做法成效和典型经验,积极推广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产业化联合体实施方案 篇2

  根据项目动态管理原则,结合项目进展情况,为实施好20xx年钦南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扶持项目,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结合实际,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我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户脱贫致富、乡村振兴。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标准要求突出扶持重点。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合理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和支持方向,项目支持经营主体重点要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核心龙头企业倾斜。

  (二)坚持规范操作凸显公平公正。鼓励引导项目承担主体自主建设。项目管理要公开透明、程序简化,尤其是项目涉及的政策内容、资金分配、承担主体确认以及验收等要公开透明,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建管用”并举提升质量。局各有关业务股室、项目属地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组织好项目建设的指导和验收,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发挥应有效益。

  三、建设内容

  (一)重点支持范围。

  支持我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以核心龙头企业为主的各新型经营主体。

  (二)重点支持内容及支持方式。

  1.支持内容:项目承担主体在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仓储等环节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和生产基地建设、技术及设备引进改造升级等。

  2.支持方式:贷款贴息项目按20xx年1月―20xx年12月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进行补助。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贴息补助的利息,不再重复补助,未获得过补助的.利息,可给予本项目补助;先建后补项目按20xx年1月以来建设且在20xx年8月前完成投资并竣工的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已获得过其他渠道财政补助资金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补助。

  (三)项目实施及承担主体。

  1.项目实施主体: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项目承担主体:

  ①主要由广西小海屯食品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州港沙角红树林蛋鸭养殖专业合作社+钦州市钦南区红树林蛋鸭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户共同组成的广西小海屯海鸭蛋产业化联合体。通过采取海鸭蛋加工技术及设备引进改造升级,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户”的模式发展海鸭蛋产业。

  ②主要由广西五祥农牧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市钦南区隆彰养殖专业合作社+钦州市钦南区马鞍岭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户共同组成的广西五祥农牧生猪产业化联合体。通过采取养殖基地设施设备引进改造升级,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户”的模式发展生猪产业。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

  (一)广西小海屯海鸭蛋产业化联合体,主要用于海鸭蛋加工技术及设备引进改造升级,项目扶持资金55.5万元:

  1.购买环保锅炉1套,预算费用19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6万元;

  2.购买全自动拉丝膜包装机1套,预算费用32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26.5万元;

  3.购买装蛋的周转胶框10000个,预算费用18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3万元;

  4.厂房维修1430平方米,预算费用13万元。

  以上1-4项预算费用合计82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55.5万元。

  (二)广西五祥农牧生猪产业化联合体,主要用于养殖基地设施设备引进改造升级等,项目扶持资金55.5万元:

  1.购买超高温燃煤焚烧炉2套,预算费用47.4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29万元;

  2.购买发电机组2套,预算费用44.4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26.5万元。

  以上1-2项预算费用合计91.8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55.5万元。

  五、项目预期产生效益

  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购置先进农产品深加工生产设备,建设标准化仓储平台,实现产业增量提质增效目标,有效解决仓储环节的产业链短板,实现节本增收;通过购置先进设施设备,改变传统猪舍舒适度低、自动化程度低等不足,有效无害化处理成本和人工成本,有效提高养殖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并且能够满足钦南区范围内及周边海鸭蛋、生猪等特色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仓储及良种化繁育。前三年预计新增农产品销售收入8000多万元,年新增利润近10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达200余个。

  六、项目管理

  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成立钦南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扶持项目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邓奕诞,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黄就才,钦南区农业区划工作站站长

  黄小愿,钦南区农业农村局畜牧股股长

  黄福钟,钦南区农业农村局会计

  林思怡,钦南区农业区划工作站干部

  钟兴福,钦南区沙埠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邱义钦,南区久隆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钦南区农业区划工作站,主要负责指导项目承担主体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到位,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对重大及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局党组研究解决。

  七、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承担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负责做好本项目实施各项工作,根据自治区项目评审有关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使用。项目实施主体加强与区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拨付资金。实施过程中要将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材料等进行归档。

  (三)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承担主体广西小海屯食品有限公司、广西五祥农牧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财经纪律加快推进,完成后及时向钦南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领导小组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结合平时工作检查时掌握的情况,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予以评定,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验收工作要求在20__年2月底完成,并按时整理项目材料归档,报送上级农业农村业务主管部门。

产业化联合体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xx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xx]11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实施好20xx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特制定我市项目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依托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基础,重点支持猪牛羊、人参、梅花鹿、食用菌、果蔬、中药材、林特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引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以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加销各环节实现融合发展,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二三产增值收益,实现多元持续增收。

  二、基本条件

  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应达到以下条件。一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工作开展较好。围绕我市的优势特色资源,着力构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链,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级培育工作。二是联农带农机制紧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能够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支持对象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包括20xx年度内认定的)。

  四、建设期限

  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五、支持内容

  一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持种养殖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和规模化土地流转、种质资源培育与引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储藏等设施设备农机具库棚建设等方面。

  二是加工转化提升项目。支持新建、改建、扩建和续建的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农副产品加工设施设备、科研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厂房建设等方面。

  三是新型业态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冷链物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数字农业、展示展销体验店、电商平台等方面建设。

  六、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

  1.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于20xx年度和20xx年6月30日前利用自有资金和通过社会融资等方式投资项目建设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完成投资额的三分之一,单个联合体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2.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利用固定资产贷款投资项目建设发生的利息给予补助,贴息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单个联合体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3.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用于生产经营等流动资金贷款发生的`利息给予补助,贴息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以市(市、区)为单位,流动资金贴息补助安排原则上不超过该市资金总量的30%。

  在项目选取上,对符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立项条件,同时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试点示范和提档升级建设相结合;以及与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对接,有稳定技术依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七、项目申报评审流程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的规范性,按照申报、评审、验收等程序实施。

  (一)项目申报。联合体内成员按照支持的内容,结合实际自愿申报。

  (二)项目评审。党组会议评审。

  (三)项目验收。第三方机构验收,项目投资总额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价值为准,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3.3%。验收结果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按照财政部门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拨付。

  (五)总结。项目实施结束后,农业农村局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分配资金使用情况及补助资金发挥的成效等方面内容,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八、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实施条件、发展重点、补助内容、补助标准和项目验收方式方法等,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落实到位。

  (二)严格申报评审。严格审核申报主体资质,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获得财政补贴。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将评审确定的项目连同相关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合订本(一式3份)提交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三)强化资源整合。统筹用好各类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发挥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支持力度,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四)强化绩效考核。将根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要求,建立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开展绩效考核评价。

  (五)强化宣传引导。我市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渠道,宣传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重要意义,坚持经常性和系统性宣传,树立优秀典型,发挥引领示范效应,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产业化联合体实施方案 篇4

  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产发〔20xx〕19号)文件精神,为抓好20xx年度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的落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依托我县的优势特色产业基础,重点支持玉米(鲜食玉米)、水稻、杂粮杂豆(大豆)、猪牛羊、特色水产、禽蛋奶(乳)、人参、梅花鹿、食用菌、果蔬、中药材、林特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着力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引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以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加销各环节实现融合发展,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二、三产增值收益,实现多元持续增收。

  二、基本条件

  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应达到以下条件。一是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实施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的积极性。二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工作开展较好。围绕我县的优势特色资源,着力构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链,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级培育工作。三是联农带农机制紧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能够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支持对象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四、支持内容

  一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持种养殖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和规模化土地流转、种质资源培育与引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储藏等设施设备、农机具库棚建设等方面。

  二是加工转化提升项目。支持新建、改建、扩建和续建的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农副产品加工设施设备、科研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厂房建设等方面。

  三是新型业态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冷链物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数字农业、展示展销体验店、电商平台等方面建设。

  四、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

  1、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于20xx年1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期间用于生产经营等流动资金贷款发生的利息给予补助,贴息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以县(市、区)为单位,流动资金贴息补助安排原则上不超过该县资金总量的30%。

  在项目选取上,对符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立项条件,同时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试点示范和提档升级建设相结合;以及与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对接,有稳定技术依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六、资金额度

  我县获得20xx年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资金总额度为12万元。

  七、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2、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实施方案

  3、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文件

  4、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文件

  5、项目管理制度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科技成果、专利、产品获奖(含质量标准体系认证、有机、绿色、无公害及名牌认证)证书或有关部、省级认定的其它方面证明材料

  8、提供厂容厂貌、生产线、产品、基地等相关照片,同时,提供项目未建设原址照片

  项目材料需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胶装)上报农业农村局农业科。

  八、项目管理

  1、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成立辉南县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辉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农业部门是实施项目责任主体、财政部门是资金监督责任主体,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落实工作。

  2、上报方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备案。

  3、组织实施。辉南县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并完成初审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把握标准,通过实地踏查,审阅项目材料,完成项目审查工作,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入围的企业项目在辉南县农网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4、资金拨付。项目经项目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在辉南县农网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按照核定的资金额度,直接拨付项目资金到相关企业。

  5、项目总结。在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分配资金使用情况及补助资金发挥的成效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九、工作要求

  1、各申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必须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定给予严肃处理。企业不得多头申报、重复获得财政同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2、各申报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报送项目进度,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产业化联合体实施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当前国家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良好契机,落实区委“四区二城”发展战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依托全区现有的农业产业,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解决扶贫产业在技术、设施、管护上的瓶颈和营销的短板问题,实现扶贫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带动全域乡村产业振兴,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1.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通过“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组织模式,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骨干企业经营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实现单一产品购销合作到多产品多要素融合共享的转变,推动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户”等经营模式创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3.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降低风险和交易成本,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多元化经营,稳定经营预期。

  4.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通过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紧密合作,示范带动普通农户共同发展,同步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主体地位。

  2.坚持农民自愿。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多种组织带动模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不同区域、不同产业有多种表现形式,具有各自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选择合作模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拉郎配、一刀切。

  3.坚持民主合作。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内部平等对话、沟通协商机制,兼顾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骨干企业等各方利益诉求,共商合作、共议发展、共创事业。

  4.坚持兴农富农。把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基本宗旨,打造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值潜力,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辐射带动作用,保障产业收益。

  四、发展路径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以骨干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围绕城乡一体发展,突出蔬菜水果两大特色产业,抓好“菜篮子”创品牌、抓精品水果产业防风险。在全区范围内培育创建4个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绿色蔬菜产业化联合体。以陈家桥蔬菜产业园为示范核心区,涵盖原种场、白泥田、陈家桥、望城坡、苗儿、田江、谷洲等3000亩蔬菜基地和茶元头、兴旺的蘑菇基地,着力打造“白田萝卜”“田江芹菜”、“白泥田?头”等北塔蔬菜品牌。

  2.精品水果产业化联合体。以李子塘村为示范核心区,引进1-2家骨干企业,对接科研院所,整合全区黄桃、杨梅、蓝莓、无花果、葡萄、黄金贡柚、秋桃、脐橙等共2800亩水果基地,推进标准化管理,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3.油茶采摘休闲农业联合体。以苗儿村为示范核心区,涵盖兴旺村、光裕村等共1000亩油茶基地,打造北塔粮油品牌。同时,依托谷洲脐橙、邓家黄桃、苗儿蔬菜、田江桑葚和东方

  新绿洲生态园,开发休闲农业采摘园。

  4.稻渔水产养殖联合体。以兴隆社区的稻香蛙基地为示范核心区,覆盖光裕村的稻花鱼基地、贺井村的特种水产基地、枫林村的龙虾基地和宝马湖水库等600亩水产养殖基地。

  五、工作任务

  1.构建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骨干企业采取订单、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形成紧密型利益关系。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之间以土地、资本、技术、设施、品牌为纽带,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合同、互助合作等方式,实行农资供应、技术培训、生产服务等优势互补,形成服务、购销等最惠待遇,让各成员受益,实现合作共赢。

  2.增强骨干企业带动能力。坚持政策扶持、机制创新、资源整合、多元投入的方法,促进骨干企业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主动适应和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培育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具有地方特色和区位优势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鼓励支持骨干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联手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产业体系,促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3.规范内部管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积极探索治理机制,坚持民主决策、合作共赢机制,引导各成员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制定共同章程,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提高运行管理效率。引导合作社依照法律和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拓宽合作领域,实现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要素合作和生产全过程合作。

  4.强化家庭农场基础支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实施标准化生产,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和认定办法。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企业开展产品对接、要素联结和服务衔接,实现节本增效。

  5.探索多样化的联合模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积极探索合同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经营组织形式,发挥各类领军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推进专业化分工协作,提高各经营主体专业化生产水平。要通过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农业信息共享、人才技术交流、科学规划、资金流动等方式实现要素联接。

  6.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根据各产业的区位特点和基础,调优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蔬菜、精品水果和休闲农业旅游等主导产业。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努力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示范效应显著、带动面大的农业产业化基地。

  7.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户将承包经营土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向联合体内经营主体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骨干企业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收代烘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8.引导资金有效流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骨干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贷款担保、资金垫付等服务,缓解农民生产资金短缺难题,对于垫付资金的骨干企业,财政承担不超过50%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成员每年在收益分配前,按一定比例计提风险保障金,提高自身发展和抗风险能力。

  9.坚持科技人才创新。骨干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研发机构,推进全面创新发展,加强农耕农艺农机技术、良种良育良法良壤技术运用,提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综合竞争力。支持骨干企业积极对接农科院,着重研发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等核心技术和模式,努力实现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人才培训、交流与合作,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提高创新水平。

  10.加强市场信息互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机融合,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开拓联合体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找准市场需求,依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沟通合作机制,优化种养结构,实现农业供给侧与需求端的有效匹配。

  11.推进品牌共创共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建立农产品从环境、生产、加工、流通到餐桌全程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要增强品牌创建意识,倡导积极开展“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打造北塔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实现品牌共享共建。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塔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邓政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罗颢,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怡平任副组长,区属相关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领导小组牵头对联合体建设提供服务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大力支持,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帮助解决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加强政策扶持。

  (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引导作用,整合涉农项目扶持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将现有支持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向联合体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2)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先纳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围,对经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备案并颁证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领办骨干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首次评定为省级和市级示范联合体的领办骨干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领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区级骨干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市、省级龙头企业。

  (3)落实促进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支持政策,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项目用地需求,对获得市级以上示范联合体的领办骨干企业所需建设用地优先安排、优先审批。

  (4)对连片5亩以上的家庭农场蔬菜基地,区财政按300元/亩/年的标准给予奖补;对集中连片的产业基地,优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对新建的水肥一体设施,验收合格后,区财政按经核定的实际投入设施建设成本的70%给予奖补。

  (5)对获得绿色认证、有机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区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标准奖补;对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品牌荣誉的,区财政分别按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6)对达到质量标准农产品的,区财政根据实际给予适当奖补。

  3.强化金融服务。支持“财政惠农信贷通”对示范联合体内的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优先放贷,并适当增加信贷额度。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设立内部担保基金,与金融机构共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录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授信额度,实行随用随借、循环使用方式,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资金需求。

  4.强化扶贫资产管理。一是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分类清产核资行动。联合体建设的前提是要做到产权清晰,联合体各组成部分的资产、股权要明确,要按照“三类管理、五权五化”资产管理模式进行清产核资,按资产价值评估入股联合体,利润按照比例分成。二是实施联合体管理制度化运行。按照区级出台的《北塔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三是建立联合体内部规范化管理机制。指导联合体完成工商注册,制定联合体管理章程,确定权利和责任义务,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利益共享。

产业化联合体实施方案(精选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