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范文(通用4篇)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范文(通用4篇)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范文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进一步提高家庭文明程度和幸福生活指数,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镇家园办牵头,结合本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之家”评比活动,巩固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家庭”活动成果,不断提升旅游对外形象。
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联动、村居管理、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宗旨,在全镇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开展以除脏治乱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改善我镇环境卫生面貌。
努力营造生态、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评比范围
涉及全镇26个行政村各农户,以镇区、乡村的主、次干道、村际结合部,沿省道、县道、村道等公路,沿海、溪岸,农贸市场,以及单位、居民房前屋后为重点,点面结合,带头示范,辐射全镇。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检查评比工作,强化城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居民的城乡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高效能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确保城市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再上新台阶,城镇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组织机构
成立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比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评比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对镇城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的组织、检查、评比、通报等工作。
五、评价指标
1.组织发动情况:
各村(居)召开动员大会,并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洁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开辟宣传专栏,宣传整洁行动的意义、卫生知识,报道先进事迹。
2.清除垃圾、污水情况:
各村(居)基本未见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无杂物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排,无禽畜放养,无粪土乱堆等现象,群众满意。
3.清洁公厕情况:
各村(居)公厕(含校厕)均达到卫生整洁的要求,有专人管理,有卫生管理责任制度。
4.长效保洁的情况:
各村(居)均达到长效保洁的要求,每天保洁8小时以上。市容卫生、村容整洁,背街小巷、农贸市场、集镇农副产品集散地、赶圩地有专人保洁,及时清理垃圾。
5.巡查落实情况:
市容村貌保洁基本到位的情况,对环境卫生质量巡查发现的薄弱环节能及时整改。
6.群众满意度情况:
农村随机入户调查10户,询问对本次行动满意程度;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应大于80%。
五、评比标准见附件
六、评比办法
1、评比程序为各村委会自评,镇整洁办考评,镇政府审定,评比活动每年进行一次。
2、镇整洁办每月组织一次对所辖村的记分检查,每年评出本辖区内最佳村和最差村各一名,经镇政府审核,并于11月25日前报市整洁办。
3、镇整洁办于12月25日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察得分高低确定环境最佳村3个,最差村1个。
4、综合考评结果经镇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七、考评分工
1、各村要建立起相应的工作制度,负责对本区域内各农户的督查、指导和年终自查工作。
2、由镇整洁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综合评比,报请镇政府审定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八、奖惩办法
对评出的环境卫生最佳村给予通报表彰,对评出的环境卫生最差村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取消该村当年度文明村的评选资格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管护,激励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以年度星级评定为抓手,建立起目标明确、管理规范、激励到位的农村人居环境考评机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
街道各村(居)
二、评比内容及要求
1.考评分值设置:星级考评总分100分,由年终验收分、本年度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年终验收分占30%,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占70%,另设加减分。
①探索空倒房整治,拆除合法空倒房。(每处加0.5分,村镇建设办,最高不超过5分)
②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工程建设等举措,对荒废地块等进行平整硬化、停车场建设、绿化改造等,提升村容村貌。(加1-3分,农业农村办)
③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垃圾分类村根据垃圾分类收集率、准确率排名赋分,收集率超过85%且准确率超过60%的村(居)不扣分(加减1-3分,环卫线)
④累计获得流动红旗3次(或进位红旗3次)的加1分,超过部分每次加0.2分。
2.年终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空倒房、清理乱贴乱画、垃圾清运保洁、厕所洁化、河道保洁、庭院美化、三线序化、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健全等。
3.评选要求:略
三、评比步骤
1.星级验收。街道星级评定验收组(评定组人员另行确定)在年终对各村(居)进行全面验收,主要通过实地验收的方式进行打分,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时间暂定20__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验收结束后,由验收组会商并根据验收标准确定验收分。
2.星级评定。星级评定根据申报的星级及考评得分确定。星级考评完成后报街道班子会议审议。
3.结果公示。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街道公示,为期3天。公示期内,有疑问的由环卫线作好解释说明;村(居)有异议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四、奖惩措施
1.资金奖补。根据星级评定最终结果,由主要领导适时在相关会议上颁发星级奖牌,并拨付奖补资金。
①集体奖补。以村(居)上年度农村常住人口(包括登记在册的新居民,下同)为依据,五星级奖励100元/人,四星级奖励80元/人,三星级奖励60元/人,准星级奖励40元/人。集体奖励用于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②干部奖励。五星级奖励3万元,四星级奖励2万元,三星级奖励1万元,准星级奖励0.6万元。干部奖励作为村干部人居环境星级创建工作奖励,由各村(居)综合考虑工作情况等因素自行分配,分配方案报街道备案。
③上述奖励资金为最高限额,实际奖励资金根据街道在全区人居环境考核中的排名情况确定,具体由街道班子会议另行商议。
2.关联评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村级班子和党员干部参加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未评上“星级”的村(居),不能被评为各类人居环境相关先进集体,村干部不能被评选为人居环境相关先进个人。
五、其他事项
1.本考核办法自20__年5月1日起执行。
2.本考核办法由人居环境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人居环境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范文 篇3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办〔20__]5号)要求,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家庭中的积极作用,围绕“美丽庭院我先行,宜居村庄我参与,乡风文明我传承”主题,组织动员广大家庭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同打造“美丽庭院”,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农户。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分层次月度、季度、年度检查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评结果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评选标准
(一)“整洁户、最整洁户”评选标准
1.“整洁户”的评选标准
①庭院周边公共空间(居住线路边、河边、防渗渠上)无草垛和杂物堆放;周边主干道视线内无乱推乱放、乱拉乱挂、无建筑垃圾,无秸秆和农业生产性易腐垃圾乱抛;无旱厕、无粪污和生活污水直排,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②宅基地上无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居住等情况;
③庭院内无残垣断壁和破落房屋,无乱堆放杂物,无卫生死角,无乱晾晒、乱拉绳等现象。无私拉电线、私设电表、不规范放置液化气钢瓶等安全隐患;车辆、物品摆放有序。
2.“最整洁户”的评选标准在“整洁户”评选内容基础上,需达到以下要求:
①生活污水有效接管,无乱排放、无坑洼积水;
②垃圾分类投放,正确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垃圾桶摆放规范整齐,及时清理。
③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主动参与“美丽庭院”争创工作,做到“门前三包”,不损坏公共绿化,不占用公共区域,维护村组环境。
(二)“美丽庭院”评选标准在“整洁户、最整洁户”评选内容基础上,需达到以下要求:
1.保持庭院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厨房,保持通风透气,整洁干净。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无异味。集中圈养家禽家畜,文明饲养宠物,宠物不得妨害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污染环境。
2.庭院内的零星土地及自留地充分利用,打造美丽小菜园、美丽小果园、美丽小花园,按照村规民约布置修整规范围栏、篱笆等;
3.破除陈规陋习,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家庭和谐,邻里相处和睦,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三)“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标准在“美丽庭院”评选内容基础上,需达到以下要求:
1.庭院布局实用美观,植被用材科学多样、资源利用集约高效、日常维持环保可持续;
2.在村(社区)环境整治提升过程中,不仅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更能带领村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并取得明显成效;
3.热心组织、积极参与村(社区)公益活动,主动为村民排忧解难,为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言献策、出资出力,得到村民一致公认和好评;
4.积极发挥自身所长,自觉移风易俗,建设特色家庭,弘扬家庭美德,传承家风家训,弘扬时代新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方法
一是全面动员“整”。各村(社区)要将“美丽庭院”争创行动作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有力抓手,广泛发动农村群众从家前屋后,户内户外的身边事做起,全面净化绿化美化家居环境,养成科学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既塑造可观的“外在美”,又提升可感的“内在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要将广大农户自觉参与整治,与村(社区)集中整治相结合,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注重工作实效,务实工作举措,实现农村环境、庭院环境的“大转变”。
二是广泛组织“议”。“美丽庭院”争创行动要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发动下,以动员农户整治为前提、组织村干部、网格员、村民代表等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户现场初次检查打分,召开小组所有农户会议,指出所有农户的存在问题,开出问题清单,并议出所有农户初评等次。
三是动真碰硬“改”。由参评农户对照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村(社区)加强引导,督促农户在初评等次的基础上向更高等次靠拢,做到以评议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
四是实事求是“评”。在“整、议、改”的基础上,村(社区)考评组最终进行评定,分别确定为“最整洁户”、“整洁户”,“待整改户”等次。并以小组为单位,公示各户评定结果,到户授牌张贴,条件允许的村(社区)可通过积分管理给予一定物质小奖励。
五、评选层级全市“美丽庭院”的评选分为市、镇、村三个层级:
1.“整洁户、最整洁户”的评选:由村(社区)按月组织评选,要求农户参与率为100%。在家庭自主申报基础上,由村(社区)考评组现场考评,达标并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表彰授牌。“整洁户”评选比例不高于所在村(社区)总户数的65%,“最整洁户”评选比例不高于所在村(社区)总户数的30%。
2.“美丽庭院”的评选:由镇每季组织评选一次。在“最整洁户”范围内,在家庭自主申报基础上,经村(社区)“两委”集中推荐,由镇考评组进行考评,达标并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表彰授牌。全年评选比例为“最整洁户”的30%。
3.“美丽庭院”示范户的评比:由市妇联和市农业农村局每季度组织评选表彰一次。在镇评选的“美丽庭院”范围内,在家庭自主申报基础上,经镇推荐,由市考评,达标并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表彰授牌。全年评选户数为“美丽庭院”户的'30%。
六、相关工作要求
1.精心谋划部署。各村(社区)要加强统筹谋划,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把开展“美丽庭院”争创工作与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激发群众力量,推动“美丽庭院”争创工作融入日常生活,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点赞”的良性循环。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独特作用,广泛动员引导组织农村妇女并带动家庭成员改造家居环境,改善生活质量,在提升人居环境中彰显女性力量和风采。
2.注重过程把控。一季度各村(社区)由下而上,按月评选出“整洁户”、“最整洁户”,上报至镇人居办。镇由人居办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考评组,评选出“美丽庭院”初步名单,并择优上报“美丽庭院”示范户初选名单至市妇联。二季度各村(社区)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美丽庭院”争创活动。多渠道宣传评选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继续推进争创活动深入开展。市妇联和市农业农村局对初选名单进行随机检查考评。对考评合格的庭院进行挂牌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开出整改清单,推动“美丽庭院”争创工作持续整改。三季度各村(社区)可适时召开“美丽庭院”建设推进会,组织“美丽庭院”争创工作再申报,对整改中得到提升的庭院进行考评、挂牌、表彰。市妇联和市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示范户进行审核,保持争创工作的长效常态化,全力促进“美丽庭院”争创行动成效大提升。四季度各村(社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农户感受到环境质量提升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户户参与”的争创氛围。市妇联和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年的争创工作进行总结回顾,进一步建立健全争创机制、激励引导机制,发挥好一批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3.突出品牌建设。各村(社区)要把“美丽庭院”争创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大局,融入新时代“三农”工作大局。根据各自实际,找准“美丽庭院”争创行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结合村(社区)特色,以“美丽庭院+”为主题,融入“乡风文明”、志愿服务等元素,深入挖掘“美丽庭院”的人文因素,打造“一村一品”,不断拓展“美丽庭院”争创行动的内涵和外延。
4.强化考评监管。镇考评组持续关注各村(社区)“美丽庭院”争创行动推进进程,加强督促检查。对村(社区)未开展月度“美丽庭院”争创行动的,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度考评细则,予以扣分。对评比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扣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美丽庭院”争创行动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对社会反响较大、存在违法用地、违法搭建、违法排污、违法经营、违规出租和违法违纪等现象的家庭,实行一票否决。表彰授牌的户,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户,由评选组织方实行摘牌。
5.规范台账留存。各村(社区)做好“美丽庭院”评比活动摸排调研、方案制定、打分评定、公示结果、到户授牌、奖励发放等工作环节的文字或者图片影视形式的台账资料留存,以备市妇联和镇人居办检查。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范文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泌阳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哿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