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消防应急预案(通用3篇)
实验室消防应急预案(通用3篇)
实验室消防应急预案 篇1
一、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火灾现场指挥。
组 长:吴智艳
副组长:高永闯
组 员:常世民、张一名、乔洁、刘玉杰、姚红、马立芝、路彦霞、时晓雨、张春丹、胡启蒙
二、各人员职责
1.组长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疏散引导员职责:及时组织火情现场非科室人员,应用衣服堵住口鼻,弯下腰,以最低的姿势迅速撤离火灾地点,并应及时将伤害、伤亡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应急救援小组。
3.应急报警员职责:应立即向医院消防控制中心和保卫科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
4.火灾扑救员职责:带领其他科室成员选用正确的灭火方法,火势危及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听到报警后所有人员要积极参加扑救。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有效的保护或者转移检验仪器
三、火灾处置程序
1.断电并报警: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119火警电话。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单位名称和具体地址、起火点的位置、起火物品名称、火情大小、火灾现场有没有危险品、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并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
2.疏散:所有工作人员应“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
3.扑救: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集中现有灭火器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下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消防车到来之后,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组长。
四、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并报警。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先疏散再救火。
4.人员生命安全是第一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实验室消防应急预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权利确保实验室工作环境,维持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防止和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嘉兴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嘉兴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应急预案。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实验室中心主任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三、应急原则
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基本原则。
四、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时,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或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一般的灭火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4、发生火灾时,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如果火势较大,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119和学校安全保卫处报告(电话:552110)。有条件切断电源的,应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
5、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用电仪器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灭火。
6、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五、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使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六、应急保障
1、保证消防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的待命工作状态。消防应急设备是用于事故初始状态控制的重要保障,为此消防应急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定点放置,定时检查更新,保障消防设备随手可拿,拿来可用。
2、注重应急宣传。平时注重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尝试的学习,增强人们的危机防备意识,提高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3、注重平时演练。意外事故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处理不当又容易引起二次灾害。因此,平时要注重演练,让大家做到“三知”(知消防设备放置地点、知如何使用消防设备、知撤离路线)。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才会有条不紊。
4、争取社会支援。校内有医院,有校警、保安员等保卫警戒力量,市区内有消防员。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尽快争取他们的救援。
5、无论何时何地,当发生危害实验室安全地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或报警。
实验室消防应急预案 篇3
第一条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西安交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西交实?20xx?2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科学处置、有效控制、降低危害。
第三条各学院及实验室应重视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安全救护设施的配置和维护,普及应急处置常识,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及时自救。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五条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工作。重大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小组成员组成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一般事故由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管理,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条各学院是本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应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本单位实验室制定符合自身实验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适应专业需求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各实验室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第八条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实验室所有场所发生的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实验室醒目位置明示,将有关要求和举措传达到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十条实验室全体人员应在实验室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发生事故时应通力协作,积极组织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教职工对本人所管理的学生要强化安全教育,普及应急常识和要求,实行安全考核准入,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负责落实所有实验用房间、场地的安全责任人,并根据室内的危险源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场所应及时报学院,由学院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第三章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逐级负责,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实验室成员及其他人员发现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上报,同时开展安全自救。发生一般事故时,实验室报学院,学院报党校办、保卫处及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发生重大事故时,实验室还应立即拨打110、119、120等报警、急救电话求救。
第十四条实验室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信息,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现场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单位。
第十五条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按照预案指挥实施救援及事故处置。
1.首先保证人员安全,立即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
2.封锁并保护现场,尽可能移除危险源,保证现场环境安全,等待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3.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时对突发事故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控制危害蔓延。
第十六条实验室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同时按照规范程序开展现场势态控制和逐级上报程序。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时,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如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防止事态扩展;如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
第十八条发生强酸、强碱及其他一些强腐蚀或强刺激的化学灼伤时,第一时间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溅入眼内时,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处理后,再依据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第十九条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时,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并报警,组织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第二十条实验室发现有人中毒时,立即打开窗户,保障通风,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通畅地呼吸到新鲜空气,严重的立即报校医院和120,或就近送医院救治,避免延误。
第二十一条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远离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所在学院应立即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学校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和环保部门。发生放射源泄露、人员超剂量辐射等事故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同时保护现场,实施事故现场警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将受辐射伤害的人员送医院检查和治疗,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学校在公安、环保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发生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造成的污染时,应立即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进行现场消毒,将受污染人员送医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上报卫生部门。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发生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时,应采取隔离、消毒、捕杀抢救等措施,并做好相关人员的检疫、隔离以及环境清理等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发生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的安全事故时,在确保人员安全、符合操作规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断设备动力,疏散人员,封锁现场,确保现场仪器使用记录完好。对受伤人员,应立即送医或请专业医疗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治。同时,学校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流程,报上级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事故的调查整改及善后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学院指导督促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认真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重大事故由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直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学院、实验室及当事人应全力配合。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整改处理要求应明确具体措施及时限,严格复查,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第二十八条学校、学院、实验室应针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问题、漏洞、隐患,举一反三,强化教育,落实责任。根据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实验室要及时整改并完善制度流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人员,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学校或学院依据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的调查结果,视情节轻重,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因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应急处置不当导致危险后果蔓延或损失扩大的,以及瞒报、漏报事故情况的单位主管领导和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预案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预案经20xx年12月12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