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关心青年员工方案范文(精选5篇)
春节期间关心青年员工方案范文(精选5篇)
春节期间关心青年员工方案范文 篇1
一、慰问时间
20xx年1月21―22日。
二、慰问对象
1、困难慰问:全镇各类因病、因灾、因祸致贫家庭;城乡“三无人员”;残疾人、低保户、下岗职工、拆迁户中的生活困难家庭。
2、优抚慰问:全镇重点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烈士子女、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和退伍军人中的困难家庭。
3、抚慰性慰问:计生失独家庭、基层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中的生活困难家庭。
三、慰问标准
分每户600、1000、1500、20xx、3000元五个标准,由村(居)按标准根据其困难程度确定慰问对象。
四、要求
1、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本村(居)范围内(人户分离按属地管理原则)的各类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通过集体评议、张榜公示,确定慰问对象和标准,并上报镇党政会议研究确定。不得随意确定慰问对象,严禁优亲厚友。
2、采用现金慰问的对象和标准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镇政府设投诉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
3、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
4、严禁不按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现象发生。
5、各类慰问金和慰问物资必须由镇联村干部、群众工作队员和村(居)干部一起直接送到户。
6、镇党委书记是春节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是村(居)春节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联村干部对所联系的村(居)春节慰问活动负责,如发现有村(居)未按春节慰问要求落实的,则追究联系该村(居)的镇联村干部的责任。
春节期间关心青年员工方案范文 篇2
一、走访慰问时间:
1月25日起至春节前
二、走访慰问对象:
各村(社区)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
三、走访慰问组织形式及要求:
1、本次走访采取合并走访,将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一并列入走访对象,由各驻村(社区)领导、干部负责组织走访慰问,落实好慰问金、救济大米、物质的发放。
2、下发的资金、物资等由各驻村(社区)领导统筹,经村(社区)两委会研究决议,要求走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走访原则:1、资金安排每户不超过200元,避免重复走访;2、村(社区)干部的直系亲属不予考虑;3、县里已走访慰问的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不再纳入本次走访慰问范围;4、已在县民政局、镇民政办享受过临时救济的不再安排走访。
3、各村(社区)走访慰问名单的确定必须召开由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参加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会议。走访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必须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手续完备,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下拨慰问资金前,各村(社区)必须提交由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及全体村(社区)两委干部签字的专题研究会议记录并有张榜公布照片及确定的走访慰问名单,由镇民政办负责审核。
4、此次下拨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走访慰问,戴帽村(平世村、雷公井村、南岭村、麻池塘村、甫口村)必须提供10%戴帽资金用于走访的到户发放台账交镇民政办,经审核后才拨付戴帽资金。
5、下拨走访慰问资金的具体安排情况由驻村(社区)干部与镇民政办联系。资金发放后,由驻村(社区)干部把各村(社区)到户发放台账加盖公章后及时上交镇民政办。
春节期间关心青年员工方案范文 篇3
一、困难职工帮扶对象:
xx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已建会企业优先)正式在职职工、派遣职工及农民工家庭。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1170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00%以内(1560元)(含),但由于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伤害),且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2340元)(含)。
(四)20xx年度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伤害)导致生活困难,且自负医药费或家庭因灾害造成财产损失金额达2万元以上的职工家庭。
家庭成员一般按三口计算,已婚者按照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计算;未婚者按照父母、本人和家庭其他未婚成员计算。单亲、已婚无子女、多子女的按照实际人口计算。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困难职工档案表》(此次帮扶资金通过困难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发放,请务必在此表中认真填写并核对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四)意外灾害:出具由消防、公安部门或居委会提供的能够证明意外灾害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无法出具的,由职工本人写出书面材料,职工本人所在企业工会经调查属实后书面写明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生活困难:出具相关收入证明(企业退休职工收入的界定,凭退休职工本人的退休证和领取养老金银行存折;在岗、下岗职工的收入界定,凭本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凭本人所在托管中心出具的收入证明;对于求助职工配偶、子女是失业人员的收入界定,凭本人就失业证、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收入情况按照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学生出具学生证;残疾人出具残疾证;单亲家庭出具离婚证;
(六)患大重病的:出具本年度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加盖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药费单据。
(七)已录入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仍需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申办程序及时间:
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经企业工会审核研究同意,
由企业工会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将所需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告(附件2)加盖工会章,由职工所在企业工会向xx区总工会申报。以上材料请于12月30日17:30前报xx区总工会职工之家(地址:开华道7号xx区职工服务中心三楼)。
四、帮扶慰问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精准帮扶
各级工会干部要满腔热情地关心职工生活,主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调查走访,耐心细致的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及时准确地做好工作,对困难职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遗漏并在企业内部公示确定慰问对象。
(二)加强人文关怀,丰富送温暖内容
各级工会要努力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进一步丰富帮扶工作内容,加大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精神关爱,充分发挥职工文化阵地作用,及时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党的温暖、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一线劳动者的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幸福生活。
(三)关注农民工,加大慰问服务工作力度
各级工会要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认真安排好农民工、派遣工的冬季生活,对节假日坚守工作岗位的农民工开展慰问活动,丰富其节日生活。安排好外地员工返乡探亲,积极协调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继续开展外地员工平安返乡顺利回城工作。认真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调动职工建设xx区的工作积极性。
请各基层工会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本单位职工生活调查摸底,认真了解困难职工的底数和变化,及时确定和调整帮扶对象,准确掌握困难职工的状况和需求,经企业公示后确定呈报xx区总工会帮扶名单,xx区总工会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汇总平衡后最终确定帮扶对象名单。
春节期间关心青年员工方案范文 篇4
一、慰问对象
根据区的工作要求和布署,我会拟出20xx年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劳模、特困员工及农民工、下岗工人6户,具体慰问对象安排。闸坡3户,困难劳模2户,特困员工1户。海陵3户,特困员工2户,下岗工人1户。
二、慰问活动安排
(一)区领导慰问分成二个慰问小组:第一组(原闸坡镇)和第二组(原海陵镇)。每组安排区领导带队,参加单位有区工会、区经发局、区人社局等。(见后《春节慰问“困难劳模、特困员工、下岗工人”安排表》)。
(二)全区慰问困难劳模、困难员工、下岗工人的慰问,由区委领导带队慰问,具体慰问工作由区工会负责。
三、慰问时间
慰问定于20xx年1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9:45集中区办公楼一楼大堂出发)第一组慰问原闸坡镇、第二组慰问原海陵镇。
四、慰问经费
区领导春节慰问部分困难劳模、特困员工及农民工、下岗工人6人,慰问金约3000元,购慰问品金额约20xx元。
春节期间关心青年员工方案范文 篇5
一、慰问时间
慰问活动从x年元月10日(腊月初十)开始至元月18日(腊月十八)结束。
二、慰问对象
1.受灾特困户、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下岗职工、重点优抚对象、计生贫困户、困难党员、高龄老人、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
2.驻永在军区队。
3.离退休老干部。
4.各界代表人士。
5.县级领导“交友帮扶”对象。
三、慰问形式
采取县级领导带队,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上门走访慰问的形式进行。
四、几点要求
1.按省市要求,困难群众应尽量选择在偏远贫困、干部去的较少的村组、单位。各组慰问具体时间由带队县级领导确定,慰问活动要轻车简从,尽量减少人员。
2.凡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同志要统筹安排,确保慰问按期进行。
3.各镇区、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责,认真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各联系人员要做好慰问活动的联络联系工作;各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慰问期间一律在慰问点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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