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精选3篇)
传染病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精选3篇)
传染病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篇1
一、晨检制度:
时间:7:20―7:30。
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分管主任。班主任每日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核对,在7:25之前摸清学生的健康状况,遇有传染病学生及时向校长室报告送往办公室,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并去医院诊治。各班认真填写晨检表,传染病表上报卫生室。
二、一日监查:
1、班主任负责对学生一日健康状况随时监查,随时发现发热、疑似传染病学生随时报告,不隐报。
2、教育学生有病先到医院诊治,不把病原带入学校。
3、卫生室对各班晨检表进行统计,发现传染病向有关部门上报,决不隐报。
三、隔离制度:
1、各班发现有发热、疑似传染病及时送往办公室隔离。
2、教室随时消毒(由班主任负责)。
四、健康教育:
1、健康课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教案有传染病内容,考核有传染病内容。
2、宣传栏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两期。
3、广播防治有传染病知识。
五、报告制度:
报告人:
报告单位:
镇防疫站(发现甲类传染病6小时以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
报告方法:
1、电话报告
2、填表上报
六、传染病防治:
1、对进行预防接种。
2、做好消毒工作。
3、做好春、秋季卫生教育宣传工作。
4、开展体育活动,做好课间、室内通风。
5、严格执行有关各类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课。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注:教师如有传染病也应执行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班。
传染病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篇2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第四条工区应急预案要根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工区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须上报工区项目部备案,工区项目部在各工区预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线突发事故(事件)点和内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况,编制综合性预案,做为工区预案的支撑和保障,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应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第五条两级预案由工区项目部、工区分管安全副指挥或安全总监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应急救援专职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应急救援的器材工区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九条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传染病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篇3
一、全市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现状
1.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就近入学人数,寄宿学生人数,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人数,乘坐校车上下学人数。还需解决上下学交通问题(路途较远、无车可乘)学生人数。各县详细情况填入表1。
(2)县区幼儿园幼儿人数,其中乘坐校车上下学幼儿人数。
2、校车基本情况。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前已有学生用车数量。
(2)《条例》实施后获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数量,其中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车数量,接送幼儿校车数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数量。
(3)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数量。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保证学生不因交通而辍学。
1、合理布局学校实现学生就近入学的工作考虑和安排。
2、建设寄宿制学校的工作考虑和安排。
3、发展公共交通方便学生上下学的工作考虑和安排。
4、提供校车服务的工作考虑和安排。
三、校车运营模式
1、本地校车运营模式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各县区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从区域实际出发,选定的主要校车运营模式。
校车运营管理推荐一下几种基本模式:
1.政府出资购置校车,成立专业校车公司负责校车的日常运营。
2.政府补贴,由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运营公司提供校车服务。
3.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公司,每年给予适当补贴。
4.政府补贴,租赁专业公司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5.政府补贴,社会车辆运营。政府通过税费减免、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从事接送学生的社会(个人)车辆予以政策激励。
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无论何种模式都要明确运营中的各方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提供持续安全有序的校车服务。
四、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1)对县级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
(2)县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2.县级财政支持政策。
3.督查考评制度建立情况
县级人民政府督查考评制度。
4.道路安全
建立校车通行线路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情况。
五、实施要求
附表: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基本情况
2.已取得使用许可的校车数量及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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